古代男娼比女妓还让人恶心 完全没有男人尊严
从古到今一直都有同性恋的,甚至古代比我们现在来得更为开放。有些人天生就是同性恋,有的则是后天因素。和正常性向的人一样,同性恋当中,也有不少人会像妓女一样出卖自己,这里称之为男娼!而男娼和妓女一样,从很早就有了,也有着漫长的历史。男娼,出卖肉身,作为同性恋者或者女性的玩偶,从古就有,不过封建社会历史太过悠长,夫权又根深蒂固,对于这些却是比较隐晦的!主流社会是非常看不起男作娼的,认为他们比妓女还让人恶心,因为这些男娼让男性的尊严全无!
男娼刚开始是提供给那些有财又有势的贵妇的,这些人叫贵妇男娼,一般是通过淫威相逼或者利禄相诱。同时男娼也是那些喜欢同性恋的权贵男人所准备。
史书上记载把这种男娼称为男宠、男色、顽童、娈童等。明清时,在福建、广东、北平等地,同性恋的蔚然成风,女有“闺中腻友”,男有“契哥契弟”。清代还有条法令规定,“优伶的子孙,以至于受逼为奸的男子,不许应科举考试。”这条规定间接说明,当时同性恋的风气的盛行。
福建人的同性恋亲密关系,应该是全世界的同性恋的楷模,他们在肉体上相通,在精神上追求忠贞不渝,在经济上甚至连契弟“后日生计及娶妻诸费”都要承担起来。沈德符分析:福建近海,明代海盗出入如麻,船上忌讳有妇人同船,所以同性恋由此产生。这个说法在现在看来有点而牵强,就是发生同性性行为,也是境遇性的同性性行为!福建人互称契哥契弟,京师称之为“小唱”。
明武宗也好男色,有次通过马昂见到了长得英俊威武、肌肉发达、身材健美的一介武夫江彬,十分喜爱,何况江彬口才不错,武宗更是痴迷,当夜就留宿。后来江彬还带着武宗到处寻找美色,荒废朝政。帝王如此淫乱,但老百姓的同性爱倒是爱得可歌可泣,在《耳谈》里面就有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平常百姓家里的男儿喜欢当兵的,又没有地方做爱。当兵的有天晚上在仓库值班,出入的人必须登记。那个男儿冒名顶替来到仓库见当兵的,两人就在仓库里做爱,大战三个会合,百姓男儿还意犹未尽。刚好遇见有个美男出来赏月,百姓男儿就去调戏美男,美男大怒,叱骂,百姓男儿仗着有当兵的撑腰,就把美男打死了。当兵的说,“君为我至,义不可忘,我当代劳。”死囚两年,两年间,百姓男儿竟然给当兵的送饭这样的事情都坚持不下去,士兵于是看透男儿的薄情,就揭发;男儿入狱。在男儿行刑前,当兵的又说,“渠虽负义,非我初心,我终不令渠独死!”于是,“亦触木死尸旁”。
一个士兵居然可以为了这个男人打死了人,愿意用命去承担责任,这如果不是爱情又是什么?不过可惜的是那个男人不过是一个无赖之徒,出了事反而没有一点担当,也不怪那个士兵如此怨愤;不过在那个男人死了之后,他自己也不愿独活,最后也一起跟着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