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误读 史书上经常出现的坑杀一次不是活埋

《史记》记载,战国末期的秦赵长平之战,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大战,战争的结果是赵国失败,四十万降卒被秦军“坑杀”。从多种古籍对这事的记载看,这不应该是虚构的,应该是历史的真实事件。有人认为“四十万”系“十四万”之误,但学界多取四十万之说。这次“坑杀”一直被理解为:活埋。因为这样,长平之战就更血腥了。但是细究此事,活埋之说,却极不合理。

“坑杀”赵卒四十万实在是了不得的大事,许多古籍对这事有记载,叙述大同小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括军败,数十万之众遂降秦,秦悉阬之。赵前后所亡凡四十五万。”

《史记·白起王翦列传》:“括军败,卒四十万人降武安君。武安君计曰:‘前秦已拔上党,上党民不乐为秦而归赵。赵卒反覆。非尽杀之,恐为乱。’乃挟诈而尽阬杀之,遗其小者二百四十人归赵。前后斩首虏四十五万人。赵人大震。”

白起之后,又出现一次大的“坑杀”,那就是项羽“坑杀”秦军降卒。

《史记·项羽本纪》:“章邯使人见项羽,欲约。项羽召军吏谋曰:‘粮少,欲听其约。’军吏皆曰:‘善。’项羽乃与期洹水南殷虚上。已盟,章邯见项羽而流涕,为言赵高。项羽乃立章邯为雍王,置楚军中。使长史欣为上将军,将秦军为前行。到新安。诸侯吏卒异时故繇使屯戍过秦中,秦中吏卒遇之多无状,及秦军降诸侯,诸侯吏卒乘胜多奴虏使之,轻折辱秦吏卒。秦吏卒多窃言曰:‘章将军等诈吾属降诸侯,今能入关破秦,大善;即不能,诸侯虏吾属而东,秦必尽诛吾父母妻子。’诸将微闻其计,以告项羽。项羽乃召黥布、蒲将军计曰:‘秦吏卒尚众,其心不服,至关中不听,事必危,不如击杀之,而独与章邯、长史欣、都尉翳入秦。’于是楚军夜击阬秦卒二十余万人新安城南。”

又是坑杀,又是二十万人。

战争中,只要条件允许,不管是哪一方的死者,都是要埋葬人的,除去道德因素之外,主要是为了防止瘟病。而活埋则又是一回事。以活埋的方式处死人,历代皆有。抗日战争期间,日本鬼子也常用活埋的方式杀害中国抗日军民。活埋多数并不是挖个大坑将人埋进去完事,而是将人埋入土中,却把头露在外面。不论是冷兵器时代还是现代,活埋都是最麻烦的处死方式,但是活埋却最有震慑作用,对人的心理打击最大。于是历史上活埋不断。

活埋是一种威慑手段,一般是要给敌方看的,处理时也多不隐蔽。而长平之战“坑杀”后,“遗其小者二百四十人归赵”,赵军基本被杀光,其威慑作用与一般的杀头没有两样。如果效果一样,大战后疲惫不堪的秦军就没有必要活埋赵人了。

越是武器简陋的时代,军人与平民的区别越小,武装与非武装的区别越小。在只有冷兵器的时代,树枝、石块与刀剑的差距,远远不是树枝、石块与机关枪的差距,四十万人知道自己即将被活埋,知道必死,动上拳脚,操起石头、树枝,没个十万八万人是难以抵挡的。再说了,将四十万个大活人埋了,光土方就不得了,况且是置之死地的四十万战士,不加绑缚是很难埋的,而要绑上四十万人,谈何容易?埋人家时,就得放下武器,操起锨镐,一锨一锨往下填,埋了这个,上来了那个,四十万人闹了起来,可是了不得的事。大将军白起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傻事?项羽三更半夜地挖坑埋人,岂不更傻?

周作人在《苦竹杂记》中说“掘了很大很大的坑,把二十万以至四十万人都推下去,再盖上土,这也不大像吧。正如《镜花缘》的林之洋常说的‘坑死俺也’”。

“坑杀”的“坑”,《史记》作“阬”。《说文》有“阬”无“坑”,解释:“阬,门也。从阜,亢声。”徐铉说:“今俗作坑,非是。”可见,先有“阬”,后有“坑”,本不是一个字。《玉篇》:“阬,陷也。”“阬”《辞源》有解释:“坑陷,杀害。《史记·秦始皇本纪》:秦王之邯郸,诸尝与王生赵时母家有仇怨,皆阬之。”可见,“坑杀”有的时候是活埋,有的时候是“害死”。

从几次大规模的“坑杀”看,长平之战是“挟诈而尽阬杀之”,项羽是“夜击”。“诈坑杀秦降卒”,“挟诈”就是使用骗术,采用不光彩的军事手段。

长平之战“坑杀”的正解应该是用欺骗的手段杀害。

白起说:“上党民不乐为秦而归赵。赵卒反覆。非尽杀之,恐为乱。”这被杀的四十万人中,应该包括大量的上党百姓。

因为是用了损招,“坑杀”对军事家白起心理压力极大,白起临死说:“我固当死。长平之战,赵卒降者数十万,我诈而尽阬之,是足以死。”如果只是一般的杀降,白起是不会心中有愧的,他是愧在“诈”上。

白起坑人用的是什么“诈”,没有记载,估计也就是放出谎言,乘人不备,杀进赵军降兵营中。

可是,后人常说长平赵军被活埋了四十万,这样说图的多是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