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历史上孙权杀关羽后为何要向曹操称臣
东汉建安五年(200年),东吴版图的奠基人孙策在临终前,将印绶交给其弟孙权并嘱咐道:“举江东之众,决机于两阵之间,与天下争衡,卿不如我;举贤任能,各尽其心,以保江东,我不如卿。”事实证明,孙权不负兄望,在弱肉强食的军阀混战时代,不但终其一生未失江东寸土,而且使基业不断拓展,算得上一位成功的守业之主。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陈寿在《三国志?吴主传》中对其评曰:“孙权屈身忍辱,任才尚计,有勾践之英奇,人之杰矣。”
在陈寿看来,孙权和勾践都是能够“屈身忍辱,任才尚计”的英雄豪杰。正是由于勾践和孙权都曾忍辱负重,都能知人善任,都有杀害功臣之举,都在战略上使用过“美人计”等诸多相似之处,因此,史学界几乎一致支持陈寿的看法,认为将孙权比作勾践再恰当不过。然而,如果将此二人放回各自的历史环境中,对他们的行为做一下客观的比较,就会发现孙权在“屈身忍辱”和“任才尚计”方面和勾践有着本质区别,可谓小同而大异。
越王勾践是中国古代“屈身忍辱”的典型代表。越王勾践三年(前494年),吴王夫差大破越师于夫椒,接着围困勾践及余部五千人于会稽山上。勾践走投无路,派大夫文种求和于吴:“君王亡臣勾践使陪臣种敢告下执事:勾践请为臣,妻为妾。”又曰:“愿以金玉子女赂君之辱,请勾践女女于王,大夫女女于大夫,士女女于士。”也就是说,如果吴王夫差乐意,越国举国女子都可以按“门当户对”的原则去侍候吴国的男人。这样,“屈身忍辱”的并非勾践一人,越国所有君臣都将蒙受奇耻大辱!吴王夫差听信谀臣太宰嚭答应求和后,勾践果真偕妻子及范蠡等大臣三百人入吴为奴。勾践不仅亲自为夫差驾车养马,甚至在夫差生病时主动尝其粪便以诊病情。
说孙权“屈身忍辱”,无非是因为他曾先后屈身事曹操和曹丕。建安二十二年(217年),孙权为了避免将来因夺取荆州而陷入两线作战的危险,“令都尉徐详诣曹公请降,公报使修好,誓重结婚(订盟修好之意)”。不过,这种投降只是名义上的臣服,孙权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上都不受曹操节制。建安二十四年(219年),孙权袭杀关羽后,深感山雨欲来风满楼,更加屈降于曹操。黄初元年(220年),曹丕篡汉,孙权马上遣使奉贡,以表臣礼。黄初二年,孙权又遣使称臣,并送还于禁等曹魏降将。但曹丕并不满意这种有名无实的藩属关系,遂向孙权征质子,即要求孙权以送儿子做人质的方式来表达对魏国的忠心。孙权既不愿送儿子为人质,又不愿陷入西、北两线作战的境地,只好使了个“拖”字诀。黄初三年,曹丕终于对孙权和稀泥的做法忍无可忍,遂遣三路大军南下伐吴。此时吴将陆逊已经大破刘备,取得夷陵之战的胜利,解除了西线的威胁。于是孙权立即拔刀相向,魏吴臣属关系从此破裂。
孙权比与勾践,看起来好像是“五十步”与“一百步”的关系,其实不然。曹操打的是“天子”旗号,魏国又是代汉的正统。因此,孙权称臣于曹魏,犹如地方称臣于*,算不得什么耻辱。只是对于孙权这样一位欲夺天下的英雄来说,臣服于他所谓的“汉贼”,确实有损颜面。
“任才”不仅要重用人才,更重要的是善待人才。勾践虽然能在难时重用人才,却不能在易时善待人才。若无文种和范蠡的精心辅佐,勾践基本没有灭吴称霸的机会和可能,但功成名就后的勾践不但没有让这两位盖世功臣分享成功的喜悦,反而逼得他们或死或逃。勾践灭吴后,范蠡自知“大名之下,难以久居,且勾践为人可与同患,难与处安”,于是及时辞别勾践,变易姓名,乘舟浮海逃到齐国。文种接到范蠡劝其速逃保命的书信后称病不朝,没来得及逃走就被勾践赐剑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