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采用“酷刑治吏”有啥原因?
可以说,历朝历代,朱元璋在反腐倡廉方面是做的比较突出、比较彻底的,但由于他采取了许多非常手段,与各种贪赃枉法的现象作斗争,遭到世人褒贬不一的各种评价。尽管重典治吏是大多数朝代都采用的方法与原则,只是在朱元璋这里,有些做法过分过度了。他为什么会采取“酷刑治吏”的手段呢?具体分析起来,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因素在起作用:
其一,感情因素。
我们知道,朱元璋作为一位草根皇帝,在他一生中,经历了元末腐败黑暗的政治环境,是他参加农民起义并由此登上皇帝宝座的,目睹了元灭亡的深刻教训并认识到农民革命运动的伟大力量。因此,一方面,他出于自身的经历,十分同情人民,痛恨官吏的贪污腐败行为;另一方面,他切身体会到了元朝的弊政,认识到“吏治之弊,莫过于贪墨”,“不禁贪暴,*列以遂其生”。所以朱元璋在立国之初,就不断告诫群臣说:“元季诸臣,皆苟且溺职,日徇肥甘。于民生疾苦,政事得失,懵如也。纪纲日驰,民心土崩。”希望明朝能够吸取元灭亡的教训,希望通过整治官吏、减轻人民负担,化解统治阶级与民众的紧张关系,消除贫困交加的农民铤而走险的隐患。
其二,政治因素。
从政治角度看,他通过治吏,可以利用“官”与“民”之间的外在矛盾,巧妙的掩盖了农民阶级和封建政权的之间的深刻矛盾。他这种聪明的举止,把统治者“所畏者天,所惧者民,而天怨人怒,未有不危亡者”的担忧,通过对官吏严格管理、重典惩治,借以缓和农民的不满与反抗,确保了政权的安定。因为:第一,官吏是皇帝统治的人格化工具,是介于君与民之间的重要一环。只有认真治吏才能实现治民的目的。第二,明朝地方官吏是司法权与执法权集于一身的*,长期以往,官吏的这种特殊地位决定了其在享有较大权力的同时,也承担与之相应的责任。故倘若这些人枉法,对政治清明、法律制度、社会安定、民众利益危害更大。治吏无疑是固*、稳*、安民心的有效方法。
其三,经济因素。
从经济角度看,贪污受贿,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利用*攫取经济利益的行为。长期的官僚政治,给予了官吏种种经济上的特权和地位,而它反过来,又驱使一些官吏谋求更高的政治地位甚至篡权夺位,“犯法为逆以成大奸者,未尝不从尊贵之臣也”。故朱元璋从自身利益出发,在宽纵优待官吏的同时,也需要用重典防止过多的资财流入官吏个人的腰包,实际上是防止官吏在与民争利基础上,会发展到与君争权,从而维护统治者的经济地位。
因为,尽管建国初期,经济残败,被战争损坏的生产力仍有待恢复发展,人民生活较为贫困,天下财力有限。但统治阶级内部一些鼠目寸光之辈却领略眼前利益,把手伸向根基未稳的朱氏王朝,贪污腐化,横行不法。这些官吏的经济犯罪直接损害了封建王朝的利益,影响了刚刚建立起来的王朝的稳定,并与朱元璋重要政权扩大赋税力役的来源和财产再分配发生了严重的冲突。朱元璋怕激化阶级矛盾,而被农民起义推翻,也不能容忍地主阶级内部这一不忠于自己的异己力量的日益壮大而威胁皇权,不得不采取酷刑治吏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