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官员被自杀 皇帝大怒“岂有身中五刀自毙者”
明武宗朱厚照在位时,浙江钱塘发生命案,死者身中五刀,刀刀致命,钱塘县令断定此人系自杀身亡,在上报刑部后,刑部认为案理不通,驳回重审。事后,杭州府重审后仍以自杀身亡上报,刑部再次驳回并报送大理寺,此案遂上达天听,进入皇帝的视野。朱厚照即正德皇帝,世人谓之荒唐暴戾,是少见的无道昏君,然此君了解案情后勃然大怒:“岂有身中五刀自毙者?欲将朕比晋惠乎?”于是严旨彻查杭州知府及钱塘县令,最终查明凶手乃钱塘县令妻侄也。
清朝时,皇子们如读书不认真,师傅往往训斥:“你想学朱厚照吗?!”诚然,正德皇帝的一生名声不佳,他贪杯、好色、无赖,所行之事多荒谬不经,然此君虽荒唐但并不糊涂,他尚知不能做那“何不食肉糜”的晋惠帝,因为晋惠帝的逻辑比他还要荒诞不经,就这点自知之明和自我警醒,他还是有的。
如今的年代距正德年间已过去了500年,荒诞不经的人间奇迹在中华大地上屡有发生,堪称奇兆,不管你信也好,不信也罢,反正奇迹已经发生了,你不信,自有人信……何况人家根本不在乎你信不信,这个,才叫做“霸气外露”。
所谓“拍案惊奇”,大体上是一些脱离了正常逻辑的错误,原本不该发生的,而湖北最近发生的一个命案,和惹得正德皇帝拍案大怒的那个“五刀案”有点类似,只是时代进步了,受害者的地位提高了,所挨之刀都翻了个倍,可唯独不变的,是古今皆同的结论:死者系自杀身亡。
自杀身亡,当然是个省心省力的结论,很多人也由此可以睡个好觉了。你说当事人都自绝于组织自绝于人民了,那人家还费什么劲去调查死因啊,这不浪费纳税人的钱粮嘛。按目前的社会危机管理定律,但凡是杀人伤人的突发事件,想都不用想,肯定是精神病干的,就算以前不是,那也一定是临时性发作,如此一来,问题就简单了,特殊化处理了,谁也不落责任了;只要是官员的非正常死亡,基本是患有抑郁症,属自杀无疑,至于里面有没有什么奥秘与黑幕,甭问,问了也白搭……自杀不需要去调查嘛!
还是说说具体案情吧。湖北荆州*县纪委主任在自己的办公室离奇死亡,经查身上共有11处刀伤。事后经当地警方缜密调查,认定其为自杀。破案时间很短,不足两天,可谓神速,就算狄仁杰再世、包公复出,恐怕也要自叹弗如。
至于判案依据,那就更有意思了,据*县警方某负责人的介绍,死者谢业新身上多处刀伤中,致命伤为胸骨上窝处,其他伤均为“试探性自杀伤”,也就是说谢业新有能力在刺伤自己多刀后完成胸骨上窝处的致命伤。至于谢业新的自杀动机,因为警方已将此定性为自杀,该死亡事件就不再是刑事案件,*机关没有必要也没有义务去调查其自杀动机及原因。
官死如灯灭,死了连屁都不如。戕官命案转自杀,好处就在这里。死的就让他死了,活着的人都安全了,没责任了。*机关一推了之,想破案,没门。怪不得有人说,死人是最可信的,因为他从来不会说话。可不破案的*机关和“活死人”有何区别?如此离奇的“十一刀”案情,仅凭“试探性自杀伤”这个富有创意的好说辞,恐怕不能令家属满意、也不能平息舆论的疑问罢。
据尸体检查,谢业新身上共11处刀伤,其中脖颈处4处刀伤,脖子上一伤口长达17厘米,气管、喉管均被割断;胸部至腹部有4处刀伤,深至胸腔,左手手腕2刀,右手腕1刀,右手腕肌腱、血管被割断。法医鉴定书的结论,致命伤系胸骨上窝处刺创致上腔静脉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自刺11刀,两处致命伤。“一个人怎么可以割断自己左手又割右手,又把喉咙割了这么多刀,还捅自己的气管和肚子。”激动的家属在发布会现场甚至要求领导现场示范,这玩笑开大了。这也太强人所难了。是啊,这人跟自己有多大的仇啊?手也断了、脖子也断了,还要连捅自己数刀,这需要何等的毅力和功力,这人死都不怕,难道还怕活吗?
自古戕官多疑案,最近官员们的“自杀”方式可谓是创新不断,方法层出不穷。譬如,湖南武冈市常务副市长杨宽生最先用刀割颈部和左手腕,再用剪刀剪断动脉,还尝试了触电身亡,但这一切并未成功,最后迫不得已,跳楼身亡;邯郸市邯山区区长张海忠自杀时准备了三把刀,他先剪断饮水机电线触电自杀未遂,尔后双膝跪地两手握刀,用“福龙”牌菜刀割颈自杀。
这是何等的惨烈,又是何等的令人匪夷所思,真是让人没法理解啊。由此,家属的激动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死者虽死,但世间还欠他一个公道,活者犹活,但有关部门应该给他们一个真相;围观者与舆论不满,因为他们希望社会能够公正透明。面对如火汹汹的舆情,笔者窃以为,自杀须谨慎,负有干系的部门发布想象力丰富的“自杀说”更当谨慎出口。
又:上海电视台午间新闻栏目《新闻大搜索》中提到,身为纪委主任的谢业新之前曾参与协助查办该县副书记柳宝军的贪腐案,当地有人传言他的死或与此案有关……究竟有没有呢?为什么要这样急于下结论呢。摘编自:凤凰网作者金满楼赐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