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秦国商鞅变法之商鞅立木
齐威王时,有实力的大国是:齐、楚、魏、赵、韩、燕、秦,称为战国七雄。前面的大国公推齐威王为霸主;秦国在西部,比较落后。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后,想向中原伸展*。他先下了一道搜罗人才的命令:“不论是本国人或外来客,谁能叫秦国富强就能得到重用。”卫国有个名叫卫鞅(yāng)的人跑来对秦孝公说:“国家要富,必须注重农业;国家要强,必须奖励将士;要把国家治好,必须有赏有罚,朝廷才有威信,改革就容易了。”秦孝公觉得有理,就叫他计划改革制度。可是,不少贵族大臣反对。过了两年多,秦孝公的君位坐稳了,就拜卫鞅做左庶长的官儿,改革制度全由他拿主意。
公元前359年,卫鞅起草了一道改革法令。秦孝公看了,点头说好。卫鞅怕老百姓不信,先叫人在南门竖了一根木头,出了一个命令:“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的,赏他十两金子。”看热闹的人很多,就是不相信这道命令。
卫鞅又下了一道命令,把赏金加到五十两。有个发傻劲的人说:“我扛去!”他拔起那根竖着的木头,一口气儿扛到了北门。大伙儿好像看耍猴儿似的跟在后头瞧热闹。卫鞅立刻叫人赏了他五十两金子,表扬他相信朝廷的命令。这件事一下子传遍都城。不久,全国的人都知道了。
接着,卫鞅就公布了改革的第一步法令。大致的内容有:每五户人家编为“一伍”,十家编为“一什”。一家有罪,其余九家应当告发。不告发的和罪人同样有罪,告发的有功。居民必须领取居民凭证,没有凭证的不能来往,不能住店。官职的大小和爵位的高低,拿杀敌多少和立功大小作为标准。贵族也一样。杀一个敌人记功一分,升一级。功劳大的地位高。田地、住宅、车马、奴婢、衣服等,随地位的高低分等级享受。在军事上没有立过功的人,就是有钱也不得铺张。百姓多生产粮食和布帛(bó)的,免除官差,凡是为了做买卖和为了懒惰而贫穷的,连同妻子、儿女一根没入官府为奴婢。弟兄到了成年就应当分家,各立门户,各交各的人头税。不愿分家的,每个成人加倍付税。
新法令公布后,没有军功的贵族领主失去了特权。立军功的有赏,最高的赏是封侯。封了侯也只在封地里征收租税,不能直接管理老百姓。这么一来,贵族领主制度的秦国,变成了地主制度的秦国了。农业生产增加了,军事力量强大了。巨大的变化引起了贵族领主的反对。秦孝公处罚了反对新法的大臣,把卫鞅提升为大良造。
接着,秦孝公就叫卫鞅实行更大规模的改革,最重要的有下列三项:
一是开辟阡(qiān)陌(mò)封疆。“阡陌”是供兵车来往的田间大路。春秋时代打仗多用兵车,到了战国时代,各国打仗都用步兵骑兵,很少用兵车了。因此,东方各国早已陆续把阡陌开成了田地。这会儿,秦国除了田间必要的走道以外,把宽阔的阡陌一概铲平,也种上庄稼。“封疆”是把贵族领主作为划分疆界和防守用的土堆、荒地、树林、沟渠等,都开垦起来,作为耕种地。谁开垦的土地,归谁所有。田地可以*买卖。
其次,建立县一级的统治机构。除了贵族领主所占领的封邑以外,在没有建立县的地区,把市镇和乡村合并起来,组成大县。每县设一个县令,主管全县的事;县令还有助理,叫县丞。县令和县丞都由朝廷直接任命。这种由朝廷直接统治的地方机构,一共建立了四十一个。
另外,为了便于向东发展,把国都从原来的雍(yōng)城(今陕西凤翔),迁移到渭河北面的咸阳(今陕西咸阳东北)。
这第二步的大改革还是有人反对。改革的第四年,太子犯了法。卫鞅把太子的两个老师公子虔和公孙贾都治了罪,一个割掉了鼻子,一个在脸上刺字。这样,贵族、大臣就不敢触犯新法了。
秦国土地广,人口不太多,邻近的三晋土地少,人口密。卫鞅就请秦孝公出了赏格,叫邻国的农民到秦国来种地,给他们田地和住房。原来秦国各地的尺有长有短,斗有大有小,斤有轻有重,卫鞅把全国的度(尺的长短)、量(斗的大小)、衡(斤的轻重)规定了一个统一标准,老百姓交税、纳租、做买卖,都方便多了。
秦国变法之后,仅仅十几年工夫,就变成了挺富强的国家。后来,秦孝公封卫鞅为侯,把商于(今河南淅川西南)一带十五个城封给他,称他为商君。卫鞅就叫商鞅了。
秦孝公死后,商鞅被贵族诬陷,遭车裂的酷刑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