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人杀富人不但不偿命 为啥还可以无罪释放?

话说婺州,也就是今天的浙江金华有个姓卢的富人,靠压榨穷人发家,为富不仁,深为百姓所痛恨。

某日,这家伙饭后散步,竟然走到了佃户家里。这家佃户平常恨他牙根痒痒,这下逮个正着。父子四人三下五除二便将卢老财给捆绑起来,一阵痛打。痛打不解恨,最后干脆把他放到舂米的石臼中捣成了肉泥。

不管卢老财多么不得人心,毕竟这是一桩人命*,佃户父子四人被捕,如实交待,等待定罪结案。

但结果很逆天,佃户父子不但没上刑场,而且连罪也没定,很快就恢复了*。更有甚者,这爷儿四个竟然还大摇大摆地晃到卢府门前,挑衅加侮辱地对卢家人说道:哎呀呀,咋不见卢老先生到庄上收租子了呢?

不知读者看到这里是啥感觉,反正小编闻到了浓烈的梁山泊气息。

不错,这事就发生在宋朝。

那么,宋朝为什么会出现“杀人者无罪”的现象呢?原因是朝廷的皇恩大赦太多,平均一年半就会大赦一次。皇上一高兴,大赦;改元,大赦;大旱求雨表诚心,也要大赦……

比如北宋熙宁七年,大赦了两次,宋神宗还想再赦第三次,最终被王安石给劝阻了。

再比如南宋光宗五年,一年间竟然大赦了四次。这一赦不大要紧,很多案件还没有审理清楚,那些杀人犯、抢劫犯们便被赦免释放了。

故而,在《水浒传》里,好汉们犯了事儿往往会等着大赦时重获*。

实际上,历朝历代都有大赦,但赦的条件通常比较严格,即便是在五代乱世,大赦也不会释放那些恶意杀人、制造毒药、屠宰耕牛贪官等罪犯。

但在宋代,虽然大赦也搞得郑重其事,但条件明显还是宽泛多了。上宽一尺,下松一丈,看似仁慈,实则不公,无形中造成了许多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