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午门杖刑潜规则有多少人能活着回来?
明代,议事时触怒了皇帝老子的文臣武将,常常被绳缚两腕从“会议室”拖到午门之外,接受“廷杖”。监刑官端坐午门西墀下,左锦衣卫使陪坐,军校百人执棍环立。施刑者每敲一杖即大喝一声,环立军校则应和一声。施刑者体力消耗可能不小,因而每打五棍就易一行刑人。杖而至死者,不乏其人;侥幸活下来的,实际上比死了还难受。万历五年十月二十二,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翰林院编修吴中行、翰林院检讨沈用贤,各被杖了六十。杖毕,吴中行已经气绝;大胖子沈用贤经得住敲打,一息尚存。二人被拖至*前的长安左门外,用门板抬出京城。中书舍人秦柱找来医生,把沈用贤救活。但是,从他腿上取下数十块烂肉。沈用贤的夫人,把从丈夫腿上取下的一块巴掌大的烂肉,风干保存,留作子孙的“家训”。
刑部员外郎艾穆、刑部主事沈思孝,各被杖了八十,又加桎梏,监禁三天,再发配充军。新科进士、刑部观政邹元标,被杖八十,落下终身残疾,步履维艰。四十多年后,在为熹宗朱由校“进讲”时,摔了一跤。朱由校同情邹元标,未追究他的“君前失仪”,还对他表示慰问。皇家使用的刑杖,头圆而大,刻着寿字纹;尾端极有韧性。受刑的人,往往肌肉被打烂了,皮肤却无破绽。清代对刑杖加以“改进”,杖中灌铅,用以惩治“犯罪”的太监,十杖之内,少有生还。就这么一件“凶器”,却美其名曰“寿杖”。
施杖刑有很多讲究。监刑官不动声色,名堂全在脚上。监刑官双脚呈“外八字”摆放,暗示“手下留情”,施刑人把“寿杖”举得高高的,狠狠地砸下来,落在受刑人身上却是“轻轻的”,旁观者还啥也看不出来。监刑官双脚呈“内八字”,施刑人就往死里打;双脚“平行”,则示意:千万别打死,怎么着也得给留口气儿……皇帝有时在午门“颁诏”,宣示重大事件。明崇祯年间,军情危急,不便举行盛大典礼;册立皇太子时免典,宗室王公和文武百官,在午门外聆听“诏敕”。
元宵节,皇帝在城楼上设宴,招待百官;立春时,在这里向百官赐春饼;端午节,在此赐凉糕;重阳节赏花糕。清代,逢农历十月初一,在这里举行“颁朔礼”,皇帝和后妃接受钦天监印制的来年的历书;皇帝向王公大臣颁历书。这样的历书,印制装璜都极其精美,盖着钦天监的朱红大印。历书内容繁杂,每天的宜忌事项、节气、节日、朝廷的祭祀典礼等,都一一注明,一页纸上只能印三日。有一种御用“挂历”,高约30公分,宽约20公分,每四页为一个月,吉神、节气、日出日落、所宜等用红墨印刷,时刻、不宜等用黑墨印刷。
最能展现国威、军威的仪式,莫过于“献俘之礼”了。届时,午门前广场上,刀枪林立,旌旗蔽日。皇上驾临城楼,一声令下,先是两个人高喊“拿去!”回音未落,又有四个人齐呼“拿去!”接着,八个人、十六个人、三十二个人……直至三百二十人放声呐喊“拿去!”气势磅礴,声震苍穹。明隆庆四年十二月,朝廷在午门举行献俘礼。穆宗朱载垕(死后葬在十三陵昭陵)登上午门城楼。在惊天动地的呐喊声中,赵全、李自馨等十几名俘虏,被五花大绑地带到广场上,瑟缩着跪倒在地。礼毕,皇上祭天、告太庙,俘虏统统被处以磔刑。
乾隆二十年,平定了西部准葛尔部*后,朝廷于六月和十月举行了两次“献俘之礼”。典礼前,乾隆皇帝弘历(葬在河北省遵化清东陵裕陵)遣官告祭太庙、*、天地及孔子。典礼时,“上御午门受俘”,宽恕了罗布藏丹增,释放了达瓦齐,处死了巴朗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