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客观评价洪承畴?洪承畴是功臣还是罪臣

洪承畴(1593~1665年),字彦演,号亨九,先仕明后降清,康熙四年(1665年)去世,享年73岁。 获赠少师,谥文襄,赐葬京师,立御碑(其墓地在北京海淀区车道沟)。 乾隆因洪承畴为叛明降清的人,列于贰臣甲等列入《清史·贰臣传》。

如何正确对待和评价洪承畴

历史毕竟是历史,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绝不允许杜撰或篡改。评价历史人物,必须以史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客观评价,才能站得住脚,违背这个原则,对历史人物作不公正的评价,早晚是要被翻案。王宏志著《洪承畴传》于1997年5月再版时,她特意在封底加上这样一段话:“降清始末内幕,开清第一功,忠臣乎?奸臣乎?历史告诉你一个真实的结论”。就是强调史实最有发言权。*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曾提出衡量古代文学遗产是否值得肯定的标准:“无产阶级对于过去时代的文学艺术作品,必须首先检查它们对待人民的态度如何,在历史上有无进步意义”。这个原则和标准同样适用于评价洪承畴。

一、根据唯物史观,对待人民的态度和历史上对中华民族是否有贡献来看,洪承畴对人民有益,对社会和国家有功。

“生平事迹”已作简介,洪承畴随多尔衮入京时,针对以往清兵到处烧杀掠夺的野蛮行径,提出约法三章:“不屠人民,不焚庐舍,不掠财务”,同时免除三饷。进军江南和云贵,又减少苏杭赋税,停征漕粮,疏请朝廷赈济边民。这就是洪承畴“以民为本,关注民生”的政绩。再者,他借助入内院佐理机务,参与国家大计之机,制订一系列安邦定国的重要措施,诸如袭明制,行保举,选人才,学汉语等。招抚江南时,贯以“以抚为主”的方针,招抚安徽、江西要地十三府,以及豫、鄂、湘四十余寨。招降福建郑芝龙,减少战争损失和生灵涂炭。经略西南王省,实行“以战为守”,“广示招徕”,“开垦田亩”等政策,迅速绶靖*,实现国家统一。综上所述,洪承畴有惠于人民,有利于社会,有功于国家,应予充分肯定。

二、要从中华民族是个多民族国家的观点出发来评价洪承畴。

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民族大家庭。在这个大家庭中,各族人民都是同胞兄弟。民族不分大少,应一律平等。汉族可以当皇帝,统治中国,兄弟民族同样可以*,治理国家。在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国家政权经历过几十次更迭,其统治时间有的长达数百年,有的则只有几年或几十年。满洲贵族建立的清朝,统治中国的时间达267年之久,它是我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王朝。以清代明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洪承畴顺应历史潮流,在这个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为中华民族的统一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本属应该基本肯定的历史人物。但由于受儒家传统观念和狭隘民族主义思想影响,历史以来,人们对洪承畴的评价总是有偏见,说他是“大节有亏”之人,甚至给扣上“汉奸”的帽子,使洪承畴蒙上不白之冤。对洪承畴的评价,关系到满汉两族的民族感情和民族团结。记得1996年12月在石狮举办的“洪承畴在清初的历史作用”研讨会上,辽宁省社科院研究员何溥滢女士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是满族人,如果将说洪承畴是“汉奸”,那我就不算中国人?”这说明对洪承畴的评价,千万不能从狭隘的民族心理出发,要将其放到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去评价。我们要颂扬民族气节,但必须将民族气节与对封建王朝的“愚忠”区别开来。只有这样,才能公允评价洪承畴,还其历史本来面目。

三、民间传说不是正史,不能作为评价洪承畴的依据。

洪承畴顺应历史,背明降清,并为清王朝立下汗马功劳,成为开清重臣。明朝的遗老遗少却恨之入骨,制造种种流言蜚语,谩骂攻击洪承畴。特别是辛亥革命时期,出于反清的政治需要,大造舆论,大骂明末清初降清的汉官是“民族败类”、“大节有亏”、“叛徒”、“汉奸”。洪承畴更是首当其冲,成为“众矢之的”。清末民族,谩骂丑化洪承畴的小说、戏剧、说唱,诸如《庄妃劝降》、《董小婉》、《素月孤舟》、《洪母骂畴》、《承畯贬兄》、《六离门》等,纷纷出笼,在社会上尤其是闽南地区造成极其不良影响。舞台艺术最容易感染人,久而久之,则成为“民间传说”。笔者曾看到“惠安高甲剧团”《素月孤舟》的一个“脚本”,编导在简短的“前言”中,曾这样写道:“根据民间传说,加以塑造,搬上舞台……”(这个剧本现存泉州市戏曲研究社)。这种“根据民间传说,加以塑造”的所谓“历史”,是真是伪?可靠程度到底有几分?可是不懂历史的老百姓,尤其是青少年一代,却信以为真,流毒深远。所以说民间传说不能作为评价历史人物的依据。

下面拟就上述几个“历史故事”进行辩析:

l、“庄妃劝降”,讲的是洪承畴兵败被俘时,庄妃劝降,因受女色所迷,而屈膝降清的故事。笔者认为这个问题可以从几个方面来分析:(1)洪承畴是个饱受儒学薰陶的大学士,知识渊博,“礼仪廉耻”无所不精,绝不可能在兵败被俘,生命垂危之际,心生邪念,被一个中年妇女所迷,拜倒在其石榴裙下。(2)洪承畴官位显赫,在当时的社会,三妻四妾也不为过,何愁没有美女作伴。但他只有一妻一妾,发妻李氏又是长期留在英都老家待侯母亲(顺治六年才进京团聚)。只有偏室刘氏在所。洪承畴不是好色之徒,绝不可能在生命垂危之时为女色所动而变节。(3)庄妃是皇太极的爱妾,皇权至高无尚,皇太极绝不可能也不允许庄妃用美色去色引洪承畴。庄妃劝降实属“子虚乌有”之事。

2、“洪母骂畴”是《广阳杂记》作者为贬斥洪承畴而杜撰出来的,目的在于借洪母之口,漫骂洪承畴是个“不忠不义不孝”之人,甚至用“你可以变节降清,我也可以改嫁”的措词,斥责洪承畴。舞台上的洪母竟然穿起嫁衣,坐上花轿,鼓乐喧天要改嫁,伤风败俗。这个问题可以用史实来说明:“顺治四年二月二十日,承畴胞弟承峻偕其子士铭以及老家人陈应安,自泉赴江宁报父丧(洪父于顺治三年九月在家病逝)承畴即派差官唐士杰福建(南安)接母。洪母于同年四月起程,七月初抵江宁。顺治五年四月承畴携母及胞弟,儿子等人,一道回京。洪妻李氏及儿媳林氏于顺治六年四月离家,五月到达杭州,而后转水路进京。”上述资料说明承畴母子相见,既不在老家,也不在京城,而是在江宁。洪母若对承畴降清不满,肯定不会随差官到江宁,更不愿进京。这个道理即使是三岁孩童也会理解。

3、“承畯贬兄”,传说是承畴胞弟承畯对他降清不满,兄弟吵闹反目,承畴欲杀之,承畯逃回老家,承畴率众追杀,至泉州西隅莲心庵,看到承畯写的一块“大无良心”的木牌,受到良心责备,才返回京城。据传泉州开元寺大雄宝殿悬挂的“大乘莲心”这块牌匾就是当年洪承畯写的。这个问题,道理同样很简单,洪承畯如对其兄降清存心不满,就不会到江宁报父丧,更不会随承畴进京。另一方面承畴和承畯是亲兄弟,并非仇人,承畴绝不可能从京城直追到泉州,即使是仇人,也不必他亲自出马。再者开元寺大雄宝殿悬挂的“大乘莲心”这块匾,众眼昭昭,怎样看都无法看出是“大无良心”。骗小孩,骗不了成年人,更骗不过书法家。其目的就是要借洪承畯之手打洪承畴的嘴巴。真是黔驴之技,拙劣至极。

4、《素月孤舟》讲的是洪承畯不满其兄承畴降清,不服清廷统治,置小船于英溪隐居。他不食清粮,只吃“明糖”。意为“头不戴清天,脚不踏清地”。历史上有商朝遗民伯夷、叔齐不食周粟,饿死首阳山的故事。唐朝韩愈曾写《伯夷颂》,而*却加以否定。英溪不是首阳山,而是英都境内一条溪流,英都的父老乡亲就天天在英溪两岸劳动。承畴能在英溪过隐居生活吗?所谓“明糖”,是炒花生仁和饴糖制成的糕点,性酷热,吃这种糕点,能存活多久?再者,花生和制饴糖的糯米、大麦也是农民从地里生产出来的粮食,而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这种故事近似《聊斋》故事。

5、“六离门”说的是洪承畴告老返乡,“姑姨舅妗”都拒之门外,不予相认。其目的就是要说明洪承畴下场可悲,连“六亲”都不认他。事实并非如此,洪承畴在明清两朝为官几十年,只有在顺治八年送母回家一次。康熙四年病逝于北京,墓葬西直门外八里庄。洪承畴“告老返乡,六亲不认”的故事纯属捏造。

总之,评价洪承畴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摒弃狭隘民族主义思想,以史实为依据,结合其所处的时代背景,客观评价,才能将被颠倒的历史重新颠倒过来,还洪承畴本来面目。

史评

《清史稿》:国初诸大政,皆定自太祖、太宗朝。世谓承畴实成之,诬矣。承畴再出经略,江南、湖广以逮滇、黔,皆所勘定;桂王既入缅甸,不欲穷追,以是罢兵柄。

洪启胤:“家驹千里,国石万钧”。

朱由检:“又闻卿绝食数日,气息奄奄……倒地而死,目犹不瞑……死事重于泰山,意气化为长虹。”

范文程:“承畴必不死,惜其衣,况其身乎。”

夏完淳:“我听说我朝有个洪亨九先生,是个豪杰人物,松山一战,以身殉国,疆场之上,英灵长存。我钦佩他的忠烈,我年纪虽然小,但是杀身报国,怎能落在他的后面?”

黄道周:“史笔流芳,虽未成名终可法;洪恩浩荡,不能报国反成仇。”

孙中山:“五族争大节,华夏生光辉。生灵不涂炭,功高谁不知。满回中原日,汉戚存多时。文襄韬略策,安裔换清衣。”

李治亭:洪承畴顺应历史大势,弃暗投明,把他的才能献给了新的统一事业,并为此做了不懈的努力,是功不是过,更与投降外来侵略者的“汉奸”风马牛不相及。时代已经变了,旧的史学观念也在变。只有抛弃那种以华夷之分的标准评价历史人物,才能对洪承畴及其他降清的人做出科学的评价。

王思治:从历史的大局着眼,清军入关和清王朝的建立,是应该肯定的。而洪承畴则有功于清之开国与清初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