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奸接力叛变举报邓中夏 最终雨花台英勇就义
邓中夏是中国*的创始人之一,是中国工人运动的开拓者和杰出的工人运动领袖,在*二大和五大上当选为*委员,在*三大和六大上当选为*候补委员,八七会议上当选为*临时政治局候补委员,1933年5月在上海被捕,同年9月21日在雨花台英勇就义。
但是,您可能不知道,如果不是最亲密的部下出卖,邓中夏根本不会死!
邓中夏营救被捕同志
互济会的全称是“中国革命人道互济总会”,是国际革命人道互济会的分支机构,也是中国*的一个重要的外围组织。
五卅运动后,牺牲、受伤和被捕的革命战士越来越多,救济任务繁重,**决定发起成立中国济难会。发起人有杨杏佛、恽代英、杨贤江等各界知名人士,其中以中国*人和*左派为主。1925年10月25日,在上海天通庵路三丰里正式召开济难会成立大会,参会的共80余人。
1929年12月24日,中国革命互济会在上海召开第一届全国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有来自江苏、浙江、湖南等14个省的代表和**、共青团*、全国总工会及赤色救济国际的代表,共30多人。会议宣布中国济难会改名为中国革命互济会,并制定了《中国革命互济会总章程》,选举28人组成互济会全国总会执行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戴晓云为第一任中国革命互济会主任兼中*团书记。由于会议制定的纲领、策略、工作方式等表现了“左”的倾向,给工作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1930年9月,互济会被*查封,转入秘密状态。
1931年初,**作出《关于互济会工作决议》,互济会工作一度出现新气象,在援救被捕的革命者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开展了组织营救关向应、李初黎、刘晓、贺昌及国际友人牛兰夫妇等工作,大多获得成功。
可是在“左”倾路线的影响下,1932年夏天,设在上海的赤色互济总会、各省市的互济分会以及许多工厂、学校中互济会的基层组织相继遭到敌人的摧残和破坏。因此迅速恢复各地互济会组织,成为党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
1932年11月,党将这项艰巨的任务交给了邓中夏,要他担任全国赤色互济总会主任。邓中夏是中国工人运动的著名领袖,曾领导轰轰烈烈的省港大罢工,反动*对他极为仇视,所以他是*反动派重赏通缉的对象,在黑名单上与*齐名,到上海做互济会的工作十分危险。但是,邓中夏毫不畏惧,愉快地接受了党*交给的任务。他先找来两名党员同志,把互济会的领导核心“中*团”建立起来,他任党团书记。接着,他又陆续找到几位同志,参加总会工作。当时有个苏区来的同志,不愿意做互济会的工作,要求回苏区去,到红军中去,和敌人真刀真枪地干。他对这个同志说:“愿意搞武装斗争是好的,但白区斗争也是不可缺少的。互济会既然是最危险、最困难、别人都不喜欢的岗位,经得起考验的同志就应该义不容辞地站上去!”经过邓中夏的说服教育,这位同志不仅安心于互济会的工作,而且表现很好,再也不提回苏区的事了。
邓中夏化名“老杨”,积极恢复互济会的各级组织,他还亲自参加一些赤色群众的集会。当时他的妻子李瑛(又名李惠馨,后改名夏明)已经被捕,邓中夏的生活陷入窘境。据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胡允恭回忆,1933年春天,他曾在上海浦东遇到邓中夏,当时他看邓中夏穿得很破旧,邓中夏告诉他,“经济很困难,有时弄得没饭吃,当搬运工人”。胡允恭还提醒邓中夏:“上海一定有很多反动分子认识你,码头你不能立足,须得仔细。”就是在这样的艰难环境下,邓中夏依然乐观地工作和生活着。经过邓中夏和互济会全体同志的艰苦努力,上海及各地被敌人破坏了的互济会组织在短短的几个月内便恢复起来,而且会员人数超过了以往。各阶层中同情革命的人士通过多种形式被组织起来,营救被捕同志和救济他们家属的工作得到广泛展开。
刘宏叛变成为国军暗哨
刘宏是安徽人,1909年生, 1930年来到上海,在沪西日商麻袋厂做工,后由友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担任共青团沪西区委书记。1932年4月8日刘被捕,在敌人的劝降下,他于5月30日向*淞沪警备司令部自首,转而加入中国*,敌人为了放长线钓大鱼,将他立即释放,希望他“戴罪立功”。
当时党组织并不知道刘宏已经叛变,所以派互济总会援救部长杜林英(又名傅继英,即林素琴),于6月8日上午6时到他家慰问。刘宏向她谎称,敌人没有查到证据,教训了他一顿就放他回家了,林素琴信以为真,第二天上午7点,再次来到他家,并带来了10元钱,作为被捕出来后之援助费用。林素琴还安慰他说:“你先休息数天,再行工作好了。”当时刘宏本想报*局拘捕林素琴,但是考虑到就这样贸然抓捕,一来林素琴身上没有物证,二来又不知其确切地址,抓了也无法判罪,自己叛变的情况也暴露了,所以当时没有报告。
此后的几个月,林素琴也没有来找刘宏,刘也一直没有碰到她。直到1933年的四五月间,刘宏常常看到林素琴到沪西小沙渡劳勃生路去,而后刘就开始注意她的行踪。原来,在1933年三四月间,白区*局和*江苏省委决定于五一节在上海市中心举行“飞行集会”和大示威,并命令邓中夏发动革命群众参加。林素琴就是接受邓中夏命令,到沪西小沙渡发动产业工人参加五一节活动的。由于“左”倾冒险主义的危害,在五一节的活动中有60多位同志被捕,曾任互济总会主任、当时任江苏省委组织部长的黄励,在五一节前因奉命主持一次大规模的抗日集会,也被*逮捕。邓中夏听到这些不幸的消息后万分悲痛,他气愤地对身边的同志说:“这简直是拿同志们的生命当儿戏!不知什么时候,我们的这些所谓‘理论家’们———那些自命不凡的同志才懂得,只有长期积蓄力量,才能与敌人进行决战这条真理!”
5月11日上午8时,刘宏看到林素琴在小沙渡槟榔路口,坐上一辆人力车,当时他就实行跟踪,人力车停在法租界环龙路骏德里37号,林素琴下了车,看看四周没人,转身上了楼,刘宏记下了这个地址,在以后的三四天内,刘宏从早到晚就守在该处,观察她的进出之行踪,确定这儿就是林素琴的住址后,立即报告上海市*局,*局长文鸿志当即派人去法捕房,报请协同拘捕。
宋庆龄全力营救邓中夏
1933年5月15日晚,邓中夏离开自己的住处———上海法租界麦琪路光华理发店,到法租界环龙路骏德里37号二楼亭子间,去找互济会援救部长林素琴研究和布置工作。林素琴在互济会内被称呼为“阿大”, 据朱晓云(她家曾是互济总会的机关)回忆:她母亲曾向中夏同志建议过,说阿大此人不宜做跑来跑去的工作,因为她的特征太明显,首先她是斜眼睛,眼上还有白点,看不远;另外她还很爱打扮,常穿一件紫红的旗袍,衣衩开得很高,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但是邓中夏出于阶级同情,还是将援救部长的重要职务给她了。林的工作表现很积极,因此邓中夏对她印象非常好,将济总的关系都告诉了她。
邓中夏到达林素琴住处后不久,法租界巡捕房就突然派来大批巡捕、暗探,将邓中夏和林素琴逮捕,并在屋内搜出了大量的革命传单和书籍。在床下的藤篮内,搜出《江苏第二*政治犯全体泣告民权保障大同盟国民御侮自救会律师公会各报馆各学校各团体暨宋庆龄何香凝诸先生》的传单、《上海工人要求立即释放罗登贤君》的*书、《为反对帝国主义和*摧残反帝的群众领袖罗登贤等告全国民众书》、《要求立刻释放反帝抗日的革命领袖黄平》报告大纲等文件,以及《列宁生活》、《互济生活》等刊物,以及救济会费用收据账单等。在桌子抽屉及桌面上,查获了各地*犯人致互济会信件,互济会买物及生活费收据,林杰之、林英之、张兰香图章,现代妇女杂志等。在皮夹内有林素琴、胡玉坤图章二枚,当票两张,及零星的纸张。在小皮箱内还搜出了世界语者协会收据和入会证及各种书籍。
敌人立即将邓中夏和林素琴带回捕房,第二天即解送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以下简称高三分院)进行审判。
敌人本来是搜捕林素琴的,没想到意外捕到了邓中夏。当时敌人并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邓中夏也一口咬定他叫施义,在湖南当教员,是来上海访友的。早一分钟营救就多一份希望,邓中夏想了很多办法脱身,包括让一位姓朱的同志带话给尚在狱中的妻子李惠馨,让她想办法找关系,因为在敌人没有掌握证据的情况下,只要有人证明担保,是有希望出狱的,李惠馨也在托难友们想办法。邓中夏还设法找到互济会的律师史良,请她营救。他托人带了封信给史良,信中说:“我因冤枉被捕,请史良律师速来巡捕房和我见面。”具名施义。史良接信后,立即去嵩山路巡捕房,并用三个大洋支走了巡捕,邓中夏对她说:“我担任重要工作,请设法营救。”邓中夏虽然没有说出自己的身份,但以十分信任的态度相托,使史良十分感动。她当即问邓中夏,可有什么证据落在他们手里?邓中夏回答说没有,只是走错了房屋,才被错捕的。史良听后说:“这个案子我接了,你在法庭传讯时务必什么都不要承认。”邓中夏点了点头。
邓中夏被捕后,互济会也立即展开了多方面的营救活动,除了请唐豪等名律师为他辩护外,还将这一消息报告给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主席宋庆龄,请她设法营救。宋庆龄不负重托,约史良到自己家里,和她商量如何营救邓中夏,特别是不能让国民*将他引渡到南京去。史良深感责任重大,自己又年轻,于是请了自己的老师、上海著名的律师董康一起承办此案。他们分析后认为,当前最重要的是,不能让*把人弄走。
部下叛变害了邓中夏
5月16日,设在法租界的高三分院开庭审讯。史良和董康都出了庭。在开庭时,上海市*局派人来要求把施义“引渡”到上海市*局,由该局处理。史良表示坚决反对,当天未作裁定。5月23日,高三分院第二次开庭。史良和唐豪出庭,史良事先还做了捕房律师顾守熙的工作,让他也反对引渡。开庭时,上海市*局提出了正式公文,要求把施义和林素琴都引渡到上海市*局审理。史良和唐豪再次发言表示反对,并驳斥了*局的无理要求,顾守熙也表示反对引渡施义。结果,法庭作出对施义“不准移提”的裁定。但同时又作出将林素琴移交上海市*局的裁定,没想到这个裁定给“施义案”留下了严重的祸根。
为了营救邓中夏出狱,党组织做了不少工作,花费了大量金钱,当时党的经费十分困难,宋庆龄和何香凝都曾亲自帮助募捐。就在组织尽全力营救,法院也考虑释放施义外出治病时,情况发生了变化,与邓中夏一起被捕的林素琴叛变了。
林素琴被引渡后,由上海市*局交给了*特务机关“*党部调查科”,在机要科长顾建中的威逼利诱下,她很快成了叛徒。她不但承认了自己的身份,供出施义就是**委员邓中夏,还供出去年被捕的李惠馨就是邓中夏的妻子。敌人不知道林素琴的口供是否属实,曾于7月26日将李惠馨带到高三分院与邓中夏当面对质。李惠馨听林素琴只说他俩在莫斯科是夫妻关系,并没有说出两人现在还保持着夫妻关系,就抓住这个空子,说她早已与邓中夏分开了,而且已另嫁他人,那男人也死了,邓中夏也拒不承认,敌人布置的阴谋未能得逞。但是敌人并没有因为对质失败就轻易否定林素琴的口供,又从多方面侦查核实,结果查明“施义”确实就是邓中夏。
邓中夏英勇就义!
**党部调查科如获至宝,随即报告了蒋介石。当时蒋介石在江西南昌,拍给首都宪兵司令谷正伦一张电报,内容是说:“*人邓中夏解到即行枪毙。”根据这张电报,**党部和首都宪兵司令部等机关,立即派大员去上海,会同上海市*局和上海警备司令部等机关,为“引渡”邓中夏进行紧张的活动。他们不惜花费10多万现大洋,收买了法租界巡捕房的上上下下,并以**的名义,强令高三分院作出准许邓中夏“移提”的裁决。
9月5日,高三分院最后一次提审施义。这次开庭时,法庭内外布满了全副武装的*军警,门口还停放着*上海警备司令部的黑色警备车。法庭上的气氛异常紧张,坐在律师席上的,除了史良和唐豪外,又多了一个恶名昭著的上海市警备司令部的法律顾问詹纪风,他的两旁和身后还站着一些军警,为他助威。法官照例问被告姓名、年龄、籍贯后,紧接着就问上海警备司令部法律顾问詹纪风有什么请求?詹将早就准备好的一件公文交与值庭法警递给推事,指明施义就是*著名*邓中夏,警备司令部奉*密令要求引渡。邓中夏拒不承认自己的身份,唐豪也据理力争,反对引渡,但是高三分院的法官们慑于**的密令,竟不顾一切,作出将该案移交*军事机关审理的“裁定”,宣读“裁定”后,法官即匆忙宣告退庭。警备司令部的军警随即一拥而上,将邓中夏押往上海警备司令部拘留所。从此,邓中夏失去了营救的希望。
1933年9月21日黎明,敌人打开牢门,提邓中夏出去。走到宪兵司令部大厅时,承办法官李植、书记员廖逸农对他验明身份,然后命人用绳子将他捆绑后,送上大卡车,开到雨花台刑场。在临刑前,一个宪兵问邓中夏:“你还有话吗?”邓中夏回答:“对你们当兵的人,我有一句话说,请你们睡到半夜三更时好好想一想,杀死了为工农兵谋福利的人,对你们自己有什么好处?!”监斩官害怕邓中夏进行革命宣传,立即命令开枪。就这样,邓中夏为共产主义事业英勇地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时年3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