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会作秀皇帝唐太宗 吃蝗虫出书赦死囚

唐太宗作秀,我以为最有代表性的,当数“唐太宗吃蝗虫的故事”,这件事在《资政通鉴 唐纪》有非常详细的记载:

贞观二年,畿内有蝗。辛卯,上入苑中,见蝗,掇数枚,祝之曰:“民以谷为命,而汝食之,宁食吾之肺肠。”举手欲吞之,左右谏曰:“恶物或成疾。”上曰:“朕为民受灾,何疾之避!”遂吞之。是岁,蝗不为灾。

翻译过来是讲628年,京师地区闹蝗灾,六月间,唐太宗在皇家园林游玩时看到很多蝗虫,他顺手抓了几只,咒骂道:“老百姓靠庄稼活命,却让你们这些害虫给吃了!我宁愿你们吃我的五腑六脏,也不要你们吃老百姓的粮食!举起手把要把蝗虫吞下去,左右侍从连忙劝阻:“皇上,万万使不得,这东西不干净,吃了会得病的,龙体安康要紧。”唐太宗说:“我要为老百姓受灾,哪里还怕生什么病。”于是把蝗虫塞进嘴里吃了下去。那一年,蝗虫没有造成灾害。

在古代农业社会,发生蝗灾是非常严重的事,意味着天下老百姓没有饭吃,*,变成流民,甚至起来*。在当时的科技条件下,对蝗灾基本上没有什么好解决的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灾难降临。

而这种天灾,依据“天人感应”的理论,认为是国君的统治不仁不义,故而上天放出灾难来进行惩罚,这叫做“天谴”。受到“天谴”,皇帝应该下罪己诏,思过罪己,自责“不敏不明”,“无德”,祈求上天的原谅。既然皇家园林里蝗虫多得随便都能抓上好几只,说明蝗灾已相当严重,唐太宗相当着急,才会有这番惊人之举。

不过,唐太宗实在是做过了,让整个过程充满了表演色彩。即便发生蝗灾,堂堂皇帝也没有必要着急到生吃蝗虫的地步,而是赶紧部署扫蝗的工作。好吧,就算想吃蝗虫,吃也就吃了,还要停顿来下给左右侍从劝阻的机会,然后再发表一番高论,最后不顾龙体安危,吞食数只。这事传出去让老百姓听到,哪有不感动得流泪满面的?收获明君的美名亦是理所当然。至于“是岁,蝗不为灾”,肯定不是因为唐太宗吃蝗虫的原因,但功劳肯定归于他影帝唐太宗了。

再有一件事,也可以看出唐太宗演技的高超,那就是“唐太宗出书的故事”,这件事情在《资政通鉴 唐纪》里也有非常详细的记载:

贞观十二年三月,辛亥,着作佐郎邓世隆表请集上文章。上曰:“朕之辞令,有益于民者,史皆书之,足为不朽。若为无益,集之何用!梁武帝父子、陈后主、隋炀帝皆有文集行于世,何救于亡!为人主患无德政,文章何为!”遂不许。

说的是638年三月初二,马屁精着作佐郎邓世隆上表请求搜集、选编一套《李世民文集》,全国摊派购买,让人民都来学习,以便深刻领会唐太宗武功文韬、励精图治的治国精神,说不准还可以传之后世,影响深远。唐太宗却说:我发出的辞令,对人民有益的,史书上都记载下来了,足可传世不朽。如果没有什么益处,出文集干什么呢。像梁武帝父子、陈后主、隋炀帝都有文集传世,对治国安邦毫无帮助,他们的*很快就没了。做国君的应担心有无德政,何必要从事文章创作!

唐太宗说得多么漂亮,他是在暗示大臣:我开创了“贞观之治”,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已经“立功”、“立德”了,即便是没有出版《李世民全集》,我所说的都已经有史官记录在册,不就等于“立言”了吗?所以不需要给我出什么书了。你看历史上那些亡国之君,文章写得那么好,辞藻华丽,精力都用在这些花架子上,国家治理得一塌糊涂,又有什么用呢?

可是,我们不要忘了,十年之后,唐太宗将自己说过的不需要写书出书的话抛到九宵云外,写了一本书叫《帝范》,讲做皇帝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君体、建亲、求贤、审官、纳谏、去谗、诫盈、崇俭、赏罚、务农、阅武、崇文十二个方面,将自己一生统治天下的经验都写在这部书里,又岂能说不看重“立言”?只不过,他是皇帝老子,时人谁敢翻出他当年演的戏、作的秀来说事呢,他想写就写,想出就出,没有人阻止得了。

唐太宗作秀之事还有一件,是不能不提的,那就是“唐太宗纵囚的故事”,这也在《资治通鉴 》里也有记载:

“辛末,帝亲录系囚,见应死者,闵之,纵之归家,期以来秋来就死。仍敕天下死囚,皆纵遣,使至期来诣京师。”“去岁所纵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无人督帅,皆如期自诣朝堂,无一人亡匿者。”

这件事讲的是唐太宗在亲自审阅部分死刑犯的卷宗时,想到年关已近,囚犯却不能回去与家人团聚,悲悯顿生,决定放他们回家过年,到第二年秋天再回来就死。并且一不做二不休,将全国的死囚都放回家过年,共放了390名死囚。第二年,这些死囚都回来受死,没有一个逃跑,唐太宗龙颜大悦,“皆赦之”。

这个故事是要歌颂唐太宗有明君之道,贤人之道,王者之道,但这显然是次精心策划的表演秀。

首先,正如清代大儒王夫之所分析:“(太宗之世),法令密而庐井定,民什伍以相保,宗族亲戚比闾而处,北不可以走胡,南不可以走粤,囚之纵者虽欲逋逸,抑谁为之渊薮者?……太宗阴授其来归则赦之旨于有司,使密谕所纵之囚,交相隐以相饰,传之天下与来世,或惊为盛治,或诧为非常,皆其君民上下密用之机械所笼致而如拾者也。”

王夫之讲的相当有道理,不是囚犯不想逃,而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逃不了。唐太宗有胆量纵囚,就一定有把握能将其抓回来,可能早就安排好下面的官府严加监视。即便囚犯逃跑,唐太宗也不怕,不是还有连坐法吗?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跑得了囚犯跑不了囚犯的亲戚朋友。纵囚与其说唐太宗仁慈,不如说唐代的法律和社会控制很严密。

就算如一些论者所说,唐太宗时的法律并不严苛,法律规定对死刑一再从轻,并删除“兄弟连坐俱死”的做法,还制定了“议、请、减、赎、当、免”的制度,被判处死刑的并非都是非杀不可之人。果真如此,囚犯就更不必逃跑了,逃跑被抓肯定处死、甚至累及亲朋,不逃跑还有免死机会,那还不如乖乖回去,这更显出唐太宗在作秀。

其次,无论刑罚严苛与否,囚犯们或许已经猜透了唐太宗演这曲戏的目的,是为了显示自己胸襟广阔,英明仁爱,如果囚犯老老实实回去受刑,说不定皇帝开恩,免了他们的死罪。就算不能免死罪,也逃不了,那还不如赌一把,老实回去。结果,囚犯们赌对了,唐太宗果然赦免了他们,这一唱一和,可谓共欺世人。所以,王夫之说:“古所未有者,必有妄也;人所争夸者,必其诈也。”这是唐太宗沽名钓誉,为了博取贤君之名而作的一次天大的秀。

这样的秀并不是所有帝王都敢作的,据史载,只有元世祖忽必烈干过一把,《元史·世祖本纪》载:“至元十年五月,诏天下狱囚,除杀人者待报,其余概行疏放,限八月内如期自至大都。后果如期至,遂赦之,共二十二人。”即死囚不纵,而且赦免的只有22人。相比之下,忽必烈就没有唐太宗那么舍得作,演得那么投入,那么弄假成真。所以,影帝的桂冠非唐太宗莫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