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记录的“井底女尸”奇案真相竟然是这样

《涑水纪闻》是中国历史上最富盛名的笔记之一,作者司马光,一位伟大到不需要详细介绍的历史学家。鲜为人知的一点是,这部笔记跟其他文人墨客撰写的读书随感、见闻志异不同,它其实是一部“素材集”。

司马光编完《资治通鉴》后,已经累得“目视昏近,齿牙几无”,却依然壮心不已。因为《资治通鉴》止于北宋建国前,所以司马光打算再写一部《资治通鉴后纪》,把北宋开国以后的历史记载下来——虽然这一任务最终没有完成,但是想一想那个风烛残年的糟老头子还在琢磨着为祖国文化事业出一份力,是不是足以令当代很多二三十岁就已老气横秋的年轻人汗颜——《涑水纪闻》就是司马光为了撰写《资治通鉴后纪》做资料准备的史料汇集。也正因此,这部记载了从宋太祖到宋神宗的军政大事、朝典政章的笔记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可信度超高,一向为研治宋史的学者所重视。

这样一本以严肃、真实而著称的笔记,却记载了一桩听起来比推理小说还要惊悚的刑事案件。

1、井底有一具女尸

向敏中是北宋初年著名的政治家,他在西京洛阳当官时,曾经遇到一起轰动一时的大案。

有个四处化缘的和尚,有一天来到洛阳郊外的一个村庄,天色已晚,他敲开一户人家的家门,请求借宿一夜。主人不同意,和尚正在无奈彷徨,突然看见门外的桩子上拴着一个车箱,“求寝于门外车箱中”,主人同意了。

半夜三更,也许是那车箱太硬的缘故,和尚翻来覆去睡不着,好不容易刚刚打个盹儿,忽然被什么声音吵醒了,他揉着眼睛刚刚从车箱里坐起来,又赶紧将身子缩了回去。原来,他看见一个蒙着头巾的强盗,搀扶着一个妇人,扒着墙头从院子里面往外爬,背上的包裹鼓鼓囊囊的,两个人翻过墙后,很快就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中。

和尚想了想,觉得自己的处境不大妙,自己本来就是借宿不得,勉强求了这么个车箱,而主人丢了财物和女人,明天一早,势必恼羞成怒,抓我去见官,虽然我什么都没有做,但夹棍火筷子一上,我保不齐要承认罪状,到那时恐怕小命都不保了……这么想着,和尚脚底抹油,开溜了。

他怕官府的捕快沿着大路追上来,就放弃官道不走,走一条布满荒草荆棘的小路,天黑、草密,逃亡的脚步又过于急促,突然坠入了一口枯井之中,本来以为自己这下子非摔个骨折筋断不可,谁知身子砸在了软软的井底,竟毫发无损。他正在欣喜间,陡然觉得不大对劲,井底怎么会这么软?手一摸,湿漉漉的,还有些黏,一股腥气扑鼻而来。借着射入井壁的月光一看,顿时浑身发抖,自己的手上沾满了鲜血,而身子下面躺着的,正是那个跟着盗贼*而出的女人,早已被杀死,抛尸于这枯井之中了。

和尚僵立井中,从身体到精神都一片木然,直到天色大亮,直到井口传来“找到啦,找到啦,他在这里”的呼喊声。

“主人搜访亡僧并子妇尸,得之井中”,然后将和尚带到县衙,主人哭诉前后经过,县官问和尚还有什么话说,和尚承认自己与那妇人平素有奸情,诱惑她偷了家中财物,一起逃亡,路上恐怕她拖累自己,“因杀之投井中,暮夜不觉失足,亦坠其中”,赃物原本放在井口旁边,不知被什么人拿走了。

消息传来,世人皆以为,和尚杀人后失足坠于井中,终被拿获,实在是老天有眼!县衙判处和尚死刑,报到府一级审核,“府皆不以为疑”。

洛阳街头传开了和尚处刑的日期,市民们都准备一睹这个杀人犯最后的状貌,谁知等来等去,等到的却是一个令他们目瞪口呆的消息:有人按住了这个案子,怀疑和尚不是杀人真凶。

2、榉树皮伪造的伤口

和尚被提出大牢,来到公堂之上,对这里他很熟悉,也不再抱有任何自己可能平反的希望。

公案后面坐着一位官员,衣着朴素,神情沉毅,此人正是时任西京留守的向敏中。和尚已经被他复审数次,每次都甘愿认罪伏法,但向敏中似乎也不厌其烦,认罪就带回大牢,过些日子再带上堂来问一问,也不知道这位大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这一次,向敏中的口吻更加平和:“你这和尚,好生奇怪,我几次三番审讯于你,就是希望给你一条活路,你为什么就是不肯走呢?”和尚双手合十:“某前生当负此人死,无可言者。”

意思就是说:自己上辈子肯定是欠过那个妇人一命,这辈子她来讨还血债了,自己没什么话可说。

想想也是,天底下还有比这和尚更加奇葩的倒霉蛋么,因为借宿而目睹盗案,因为躲事而身陷命案,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楚,只能相信冥冥之中是命运的轮回在作怪了。

但是向敏中不信,不仅不信,还要盘究到底:“好吧,你认命是你的事,我只问你一句,你盗窃那家人的赃物在哪里?”

“我先前说过了,被我抛在井边了,不知哪儿去了。”

“深更半夜,荒野小路,谁会那么巧来到井边,发现一包东西,问也不问捡了就走?”向敏中说,“更何况,我勘查过现场,一地的血迹表明那女人就被杀死在井边,那么好,你杀完人,把凶器扔在哪里了?就算有人捡了赃物,总不至于连凶器一起捡走吧,身上带着凶器,凶器上沾了血迹,一旦被查到,岂不是自寻死路吗!”

和尚一听,呆了半晌,一边磕头一边放声大哭,承认自己是因为觉得事情太过诡异,才断了生念,把罪过都揽到自己的头上。

“敏中因密使吏访其贼”,费尽周折,终于从一个乡下老太太那里得知,“妇人者,乃此村少年某甲所杀也”,那少年与女人勾搭成奸,约好了盗窃财物后一起私奔,走在荒野小路上发生口角,少年将妇人杀死后推入井中,凶器扔在远远的地方,谁知同样在这条路上逃亡的和尚,差点做了“替死鬼”。向敏中遂派遣捕吏将那少年擒获,“案问具服,并得其赃”。此案成功告破,“一府咸以为神”。

除了向敏中外,《涑水纪闻》中还记录了另一个被民间称为神探的人:李南公。李南公是北宋年间当到龙图阁直学士的大官,以“明锐”而知名,他当长沙知县的时候,遇到这么一起案子。有甲乙两个人打架,附近没有别人看到。之后,乙告到官府,说甲把自己打伤了,并把自己皮肤上青一道紫一道的伤口亮了出来。李南公下令把甲拘押来,可是甲声称自己也受伤了,同样露出了青一道紫一道的肌肤,李南公仔细看了看,然后拿手指掐了掐,冷笑一声道:“乙那个是真的伤,你这个是伪造的!”甲大惊失色,赶紧低头认罪,承认自己是做了假,“盖南方有榉柳,以叶涂肤,则青赤如殴伤者;剥其皮,横置肤上,以火熨之,则如掊伤者,水洗不落”。旁边的衙役都啧啧称奇,问知县大人是怎么知道的,李南公笑道:“被殴伤的人,伤口的地方因为血液凝聚,摸上去是硬的,伪造的人则不然,摸上去是软的,所以知之。”

这一点,南宋杰出的法医学家宋慈在《洗冤录》中也有阐述:有些百姓因为跟别人打架不过,就自杀,自杀前伪造伤势以诬赖对手杀人,“先以榉皮罨成痕损,死后如他物所伤,何以验之?但看其痕里面须深墨色,四边青赤,散成一痕,而无虚肿,即是生前榉皮罨成也。”

3、救了富户一家人的命

《涑水纪闻》里的第三位“神探”,事迹读来更加感人。

钱若水是北宋年间著名的政治家,他早年曾任同州推官一职,他的上司——知州是一个性格急躁的人,经常凭着一时意气来决断政务。

有一次,一个富户家的小女奴突然逃亡了,不知去向。小女奴的父母上门来看望孩子,听说女儿失踪,十分着急,一纸状子告到州里。知州命令录事参军来审问此案。说来不巧,这个录事参军曾经因为一点事情,向那家富户借钱,遭到了拒绝,这会儿正好公报私仇,“乃劾富民父子数人共杀女奴,弃尸水中,遂失其尸”。

录事参军心狠手黑,要把富户一家人全部整死。富户受不住严刑拷打,*自认其罪。于是案件具结,知州在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要求马上执行。但是钱若水“独疑之”,他认为,这么举家出动,好几个大老爷们儿合伙杀一个小女奴,本身就很可笑,到现在为止尸体又没有找到,不应该这么快结案行刑。他又打听到录事参军与富户以前有仇,更加下定决心,暂时扣下这个案子。

录事参军心里有鬼,找到钱若水,让他不要从中作梗,还大言不惭地说:“难道你是接受了那个富户的贿赂,想替他逃脱死罪吗?”钱若水也不生气,笑着说:“一下子处死这么多人,岂能儿戏,我得斟酌仔细了才行。”录事参军找到知州,知州急脾气,一个劲儿地催促钱若水,钱若水理也不理。过了快半个月,州府上上下下都觉得钱若水太不像话了。就在这时,钱若水找到了知州,要求屏开众人,有私密事情要跟他商谈。

知州憋了一肚子火,没好气地问他什么事,钱若水说:“大人一定对我扣押此案,十分不满,我主要是对这一案件存疑,留出时间来秘密查访,终于有了收获,麻烦大人把那小女奴的父母引来一见,如何?”知州同意了。

等小女奴的父母一来,钱若水在厅里挂起一个帘子,问他们道:“你们现在见到你们的女儿,还能认出吗?”两位老人说:“怎么能不认识呢?”钱若水于是掀起竹帘,指着一个女孩子问道:“你们看看站在那里的是谁?”两位老人一看,顿时喜极而泣:“这正是我们的女儿啊!”知州立刻下令释放富户一家,死里逃生的富户父子放声痛哭,感谢知州,知州内心羞惭,对他们说:“是推官钱若水帮你们洗清了冤屈。”富户一家又到钱若水的官署去感谢,钱若水闭门不见。

“知州以若水雪冤死者数人,欲为之奏论其功”,钱若水坚辞不受,说:“我但求狱事公正,不要让任何一个人含冤而死,这本来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哪里有什么功劳可言!”没多久,宋太宗知道了这件事,立刻下令提拔钱若水,“自幕职半岁中为知制诰,二年中为枢密副使”。使百姓蒙冤,是官府的过失,必须责罚;为冤案平反,是官府分内之事,无须表彰……一部《资治通鉴》,饱含着司马光对历史上忠奸善恶的评判,而《涑水纪闻》也一样,哪些永远为后代所唾骂,哪些足以为万世做表率,有时不需要编年巨史,仅一篇篇短小精悍的笔记,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