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巡抚刘坤 泄密受处分后反而官运亨通

时任江西巡抚刘坤一泄密事件

同治九年(1870)“庚申,刘坤一以漏泄密谕,褫职留任”。刘坤一时任江西巡抚,作为封疆大吏,竟然泄露了皇帝的秘密谕旨,问题很严重,处理结果是“褫职留任”,此事被白纸黑字地记录在《清史稿》中。

《大清穆宗实录》也记录了这起事件:同治九年,“吏部奏,江西巡抚刘坤一漏泄密寄,遵旨严议。刘坤一应比照例案,于降一级留任例上从严加等。议以革职留任。从之”。

上述两文献所载刘坤一泄密事件,都是“同治九年”。然而,另一部清朝史料《清史列传》卷五十九中记载的是同治四年(1865)五月,刘坤一“擢江西巡抚。旋因泄露寄谕,部议革职留任”。对刘坤一的处分,同样是“革职留任”,但时间相差了五年。

此三史料均非杂史,或许有两种可能:其一,刘坤一在1865年和1870年各违纪泄密一次,都受到了公开处分;其二,以上三史料所记均为同一事件。但可以肯定的是,刘坤一在担任江西一把手期间,确实因泄密事件被处分过。

有意思的是,刘坤一在泄密受到处分后,仕途不仅没有受到影响,反而官运亨通。1875年,刘坤一署任两江总督,翌年晋为两广总督。1880年起,任两年两江总督兼南洋通商大臣,与张之洞一起成为后期洋务运动的主导者,并在晚清诸多历史事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香港和上海报纸泄露军事机密

同治十三年(1874)二月,日本*派兵三千进攻*。三月二十三日,日军在琅乔强行登陆,遭到高山族人民的英勇反击。

三月二十九日,清廷发出密旨:“日本使臣上年在京换约时并未议及派员前赴*生番地方之事,今忽兴兵到闽,声称借地操兵,心怀叵测……生番地方本系中国辖境,岂容日本窥伺!该处情形如何?必须详细查看,妥筹布置,以期有备无患……着派沈葆桢带领轮船兵弁,以巡阅为名,前往*生番一带察看,不动声色,相机筹办。应如何调拨兵弁之处?着会商文煜、李鹤年及提督罗大春等酌量调拨……并着李鸿章、李宗羲随时咨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核办。”

这份密谕显然属于国家军事机密。但不到半月,五月十二日香港《华字日报》即将全文刊载。此后,“林华书院新报、上海汇报,一系五月二十三*发,一系五月二十八*发”。而且还刊发了沈葆桢四月十九日的奏折。对此,清*大为恼火。

上海属于两江总督管辖地。六月二十日和七月二十五日,清*连发两道谕旨,令两江总督李宗羲严查,并严格规定了文件管理办法:“嗣后遇有中外交涉事件,务当益加慎重,不得稍涉疏虞,致干咎戾。并着照该大臣所请,嗣后奉到谕旨及陈奏折片,除抄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及应行函寄各处外,其余均不必抄咨,以昭严密。”

九月二十日,两江总督汇报朝廷:“检核上海林华书院新报,载有三月二十九日廷寄一道,及闽省拟购铁甲轮船等事,据刊系由香港华字日报中钞来。饬据苏松太道沈秉成查覆,香港华字日报内有*消息一条,已载明由福州寄来字样……此次漏泄并非由于上海,已无疑义。嗣后办理交涉事宜,自当遵旨格外严密,以昭慎重。”

两江总督李宗羲把“皮球”踢到了福州,泄密事件并非起源于上海,两江衙门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