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娼妓的悲惨生活 是什么造成这一悲剧
解放初的北平并不太平,反动军警宪特勾结地主恶霸,黑道流氓杀害*群众,盗窃国家机密,纵火爆炸煽动闹事,而在城市最黑暗的角落,上百家青楼娼馆的灯笼仍在招摇,这个地方就是北平的八大胡同。
吃人的娼妓制度曾经在中国绵延数千年,北平的八大胡同是民国时期的青楼娼馆聚集地,在这里,有着无数女子被摧残了一生。
八大胡同,民国时期的权色交易之地
明朝的时候,妓女单独活动的地方在东四南大街一带,叫做“勾栏”,勾栏瓦舍一词就是由此而产生的。直到乾隆21年,北京内城严禁开设妓院,烟花柳乡才挪到了前门、大栅栏一带。所谓的八大胡同也就有了雏形。八大胡同里的“八”知识一个虚数,在这里至少有15条胡同都是妓院的集中地。自打20世纪初,正阳门火车站建成,前门外这个地方就成了进出北京内城的咽喉要道,昔日那副繁花似锦的景象可想而知。自打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以后,军阀混战、乱象丛生,老北京的娼妓行极度膨胀,八大胡同声名鹊起。
八大胡同地图
位于陕西巷的上林宾馆昔日曾是名妓赛金花经营的怡香院,正是这位曾经的“状元夫人”给八大胡同立下了一等妓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民国二年,赛金花与时任江西民政厅长、参议院魏斯炅相识于怡香院,五年后在上海成婚。而位于樱桃斜街11号的长宫饭店曾是蔡锷将军和小凤仙的居所。民国四年,已登记员“云吉班”的头牌小凤仙,初夜明大义、慧眼识英雄,掩护云南都督蔡锷逃离了袁世凯的层层监视,返回云南发起讨袁护国运动,多少年来都传为佳话。
赛金花
当年的袁世凯想推翻民国称帝,动不动就是用银元手段,买通国会操纵*,而他行贿的地方就选在了八大胡同。此时的八大胡同,俨然已经成为了权钱交易、钱色交易的利益买卖场。各家青楼夜夜笙歌,甚至经常会挂出“客满”的牌子。而在这样的大卖场里,甭管你是一等头牌的红姑娘还是只为糊口的卖身女,最终其实都难以逃开“风尘血泪痛无言”的悲惨命运。
民国初期在妓院抽鸦片的官员
妓女的悲惨命运:人肉竟比猪肉贱
上至高官巨贾,下至贩夫走卒,只要到了八大胡同就都成了妓女们的恩科大爷,那么妓院内部是如何运作的,妓女们又是怎么接客的呢?
民国期间的妓院分为四等,一等妓院被称为“清吟小班”,二等的称为“茶室”,三等的叫“下处”,四等的才是众所周知的“窑子”。老北京的八大胡同是一二等妓院的集中地。而实际上,从八大胡同向外延伸到天桥地界还遍布着三四等的妓院,以及大量的土妓暗娼。像赛金花和小凤仙都是一等妓院的“清吟小班”里的姑娘,所谓的这些名妓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苼管丝竹件件拿手的说法其实都是传说。
《1946-1948年*北平市*管理妓女规则》显示,当时共有七个*管理者全北平市的妓女,八大胡同这块主要由外二*负责,根据统计,全是一等妓院八十户,二等六十户,三等二百户,四等四十户。一等妓院的妓女一般不留住宿的客人,只接待打茶围的客人,客人隔着桌子聊天,差不多时间以后就把钱压在茶碗底下。二等妓院比一等差了很多,需要接待留宿的客人,三等妓院就纯粹是为了满足嫖客的肉欲,四等妓院的妓女一天接待二三十个嫖客都不算新鲜,当时有一种说法就是四等妓院的妓女卖身卖到提不上裤子。而从一等妓院的妓女最后变成四等妓院的,一般最多也就用10年的时间。
这些说法并不夸张,为了多挣钱,老鸨们逼迫妓女白天也接客,而且是半价。“风花雪月,小曲清吟”这些都是骗人的,女孩子一旦堕入烟花柳巷迟早会被逼着卖身的,因为只有皮肉生意才能给老板和领家带了实打实的利润。
按民国年间妓院的规矩,一壶茶泡上、一盘瓜子摆上,这就代表这茶客“开了盘子”。底钱是一块钱,有时候嫖客出手大方,要两盘瓜子叫“开双盘”,也不过两块钱。但如果接的是铺客,卖身钱至少要12块钱。而这12块钱是这样分的:娘姨伙计各一块,老鸨老板各分五块,老板再从他的5五块钱当中抽出*钱来给妓女,这就是妓女出卖肉体的代价,只有这*钱。而且之后一切的花费都要从这*钱里开销。一掷千金万金的嫖客也不是没有,可是到了妓女手里就剩不下多少了。旧中国的妓院是个火坑,妓女不光受到蹂躏,还处处受到老板领家的盘剥。从《*管理妓女规则》中可以看到,当时北京城注册的妓院有300多家,如果按照每家有五个妓女来算,也要将近两千人了。
八大胡同的妓女
民国时期的妓院是由警察局管理,妓女是要“持证从业”的,在民国时期颁发的《妓女请领许可执照申请书》上,无论是不同地点还是不同籍贯,当妓女的原因都惊人的一致——因贫!当那些民国要员沉迷于八大胡同的莺莺燕燕,并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时,又有谁会真正在意那些烟花女子的悲惨身世呢?赛金花在12岁的时候就被卖到了苏州的花船上为妓,一生注定飘零。再如小凤仙,本是旗人家的女儿,却因战火纷飞,家破辗转13岁被拐到北平为娼,从此阅尽世态炎凉。“因贫”这两个字似乎勾勒出了民国年间青楼女子的前世今生。而又在申请书上写上自愿和画押,好像就为卖身找到了合理途径。
妓女请领许可执照申请书
妓女不是天生的,穷人家的女儿是被逼上卖身的不归路,伴随旧社会的是地主的豪夺,无穷无尽的战争,还有军阀的抓丁,而娼妓只是一条罪恶产业链上的末端。每到兵荒马乱、天灾人祸的时候,就是人贩子、黑社会猖獗之时,老百姓过不下去日子的时候,卖儿卖女都是常事。而在那个时候,无良的人贩子黑社会几乎都是连骗带唬的把一个好好的姑娘逼良为娼,很多女孩子在卖身之前根本不知道自己签的是卖身契都以为是工厂的合同。在当时,所谓的警察厅这些衙门都是保护窑子的,当时的人说,这种骗人逼良为娼的事情就是告到蒋介石那里也没用。八大胡同的警察有著名的“五敲诈”,说他们是一敲商户,二敲妓院,三敲小铺,四敲妓女,五敲平头老百姓。尤其是分管前门大栅栏一带的警察,最爱突击临检妓院,除了受捐课税,一般都还要捎带手敲上一笔。警匪勾结鱼肉百姓,在那时是见怪不怪的景象警察局扮演的都是黑白通吃的角色,只要钱使到了没有什么不敢干的。讽刺的是,民国时期的北平市*在管理规则上都规定着不能强迫卖淫,不得虐待妓女,不得强迫妓女留宿客人,甚至还规定了不能阻止妓女从良。而规章若不能实行,还不如废纸一张。
民国警察
当时北平的妓院里都有一个抽牲口用的皮鞭,被称作“懒驴愁”,领家们都有一句口头禅“摇钱树,摇钱树不抽打是不会掉钱的。”而为了不让嫖客看到妓女身上的病症,他们还会使出更令人发指的手段,用火钳子将伤口一烫一封就继续接客。就这样妓女从卖唱、卖笑、卖身直到卖命。四等妓院基本是妓女的鬼门关,当时妓女活的时间都短,基本在30岁左右,七成以上的妓女活不过40岁,甚至死无葬身之地。
每个妓女都希望可以出现一个人,能带着自己从良,然后浪迹天涯。可惜,这都是梦想,现实中,从良并不那么简单。赛金花前后嫁了状元洪钧和民政厅长魏斯炅,可是在民国22年,魏斯炅前脚去世,老无所依的赛金花只能回到八大胡同,三年后在贫病交加中撒手人寰。而“明大义识大体”的小凤仙自打蔡锷返回云南以后,她的云吉班外天天排起长龙,各界人士揣着大钱登门,但都是为她赎身的,都是为了“与松坡共享同靴之好”。在嫖客眼里,妓女的地位还不如一只鞋。
蔡锷与小凤仙
新中国解放后改造妓女的过程中,一些妓女回忆起了一些悲惨的故事。北平三等妓院华庆馆,一个叫小翠的妓女患了花柳病起不了床,根本无法接客,可领家残忍的将其活埋。而同门的妓女目睹之后,喊出了一句:“我们早晚都一样!”还有人这样回忆道:“12岁就逼我买红,一天卖了20多铺还嫌少,找茬打我,打死了把黄纸熏过来再打。”“头回上捐没上好,打得我滋血暴流,肚子里有三个月的孩子,逼我吃大败毒打胎,没有用,她一棍子打下来,第二天就逼着我接客!”
等待嫖客挑选的妓女
在八大胡同这种藏污纳垢之地,妓女往往处于最底层,生存环境也最凄惨。三等妓院的妓女们站在暗不见天日的小屋门口等待嫖客挑选,而在很多家的妓院中,还有很多很多尚未成年的女孩子,也被逼迫着不分白天黑夜的接客,她们的花季尚未开始就已经凋谢了。民国末年,三等妓女每月上的税钱是10万法币,检验费25万法币,每接一次客是10万法币,老板要从中抽走9万,也就是说,妓女每个月至少要卖身35次才刚够交*的钱。当时北平的一片猪肉还要卖到25万,在那个时候,人肉竟比猪肉贱!
更为悲惨的是,到了四等妓院,很多老板是不给妓女钱的,折合成窝头,还美其名曰“管吃管住”。新中国在解放妓院时,在《北京市处理妓女工作总结》中提到,经过血液细菌等一系列检查后,在全体1303名学员中,患有性病的占了96.6%!没病的,只有44人。在患者中,患有梅毒、淋病者居多,同时大都兼第四性病即性病性淋巴肉囊肿。其中有35名病情极重,也就是三种病和其他病症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