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陈世美不是负心郎而包拯从未当宰相
在后人的心目里,陈世美是一个符号,他代表了天下所有薄幸负心的男人。陈世美的形象是通过传统戏曲《铡美案》而广为人知的。在该剧中,陈世美欺君罔上,抛父弃母,杀妻灭子,最终为正义的化身包拯所正法,永远钉在了道德的耻辱柱上。
然而,真实的历史却是另外一番样子。据《均州志·进士篇》和《湖北历史人物辞典》记载:陈世美又名陈年谷、熟美,均州(即湖北均县,现十堰丹江口市)人,出身于仕宦之家。清初游学北京,顺治八年(1651年)辛卯科进士。初任河北某地知县,后因康熙帝赏识,升为贵州省分守思仁府兼石道按察使,兼布政使参政。在贵州为官时,同乡同学来投,谋取官职,他多次接待,并劝以刻苦攻读以求仕进。后因来投奔者众多,陈世美难以应付,乃嘱咐管家一律谢绝。有两个家住均州城郊秦家坡的士子,昔日与陈世美一同进京赴考时,曾以钱物助陈,没想遭到了陈世美管家的回绝,顿生报复之念。遂将社会上一些升官发财、忘恩负义而抛弃妻儿之事,捏在一起,加在了陈世美的身上,编成戏曲《秦香莲》,在陕西、河南等地演出。
相传,清末时有剧团在均州演出此戏时,陈世美的第八代传人组织家族众人,砸了该剧团衣箱,并殴打演员,使演出*停止。据说,现在当地仍有“北门街不唱陈世美,秦家楼不唱秦香莲”的俗话。在传统剧目“杨家将”中,潘美以大奸大恶的形象出现,他陷害忠良,卖国求荣,成为与南宋秦桧不相上下的奸之大者。然而,历史上的潘美却不是这个样子。
据《宋史》,潘美生于925年,卒于991年,是大宋王朝的开国名将。潘美行武出身,直接参与了拥立赵匡胤称帝的陈桥兵变。在宋王朝建立后,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宋太祖杯酒释兵权,解除了开国诸将的兵权。但有一个人例外,此人就是潘美,由此可见,赵匡胤对潘美信任到了何种程度。其后,潘美南征北战,为宋王朝立下了汗马功劳。灭南汉、灭南唐,潘美皆为主力。宋太宗雍熙三年(986年),辽军以十余万兵力大举入侵北宋,宋兵分东西两路迎击敌人。东路由名将曹彬统帅,西路以忠武军节度使潘美为主、应路行营都部署杨业为副,又以西上阁门使、蔚州刺史王,军器库使、顺州团练使刘文裕为护军,与辽兵接战于朔州。
在这几人之中,王具有特殊的身份。他是随军护军,有直接上书皇帝的特权,负有为朝廷提供军情的责任,因此,他不是统帅的下属,而是皇帝安插在边关的耳目。统帅对他也不敢不敬三分。而杨业的身份也有些特殊。杨原为辽国盟邦北汉刘氏政权的大将,曾经受到北汉皇帝刘崇的宠信,后来才归降大宋。虽然归降以来也战功赫赫,可他毕竟不是根正苗红,受到蔑视和排挤也在情理之中。很显然,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北宋边关几位主要将领各怀心事。护军王邀功心切,便令副帅杨业进军,杨业明知出兵必败但却不敢违抗命令。一边是副帅,一边是皇帝派来的护军,潘美自然只有装聋作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听任杨业出战。
后来发生的一切就和舞台上的故事有点接近了,杨业战败被俘,绝食三日而亡。杨业生得平凡,死得伟大,这是一个出身贫寒的悲剧英雄。然而在他死后,杨业的人气却达到了最高点,成为民间讴歌的对象。而大宋王朝的开国元勋潘美却阴差阳错地被推上了被告席,成为陷害杨业的小人。开封市里至今还有两湖,一清一浊,清者被人唤作杨家湖,浊者自然是潘家湖。你看,有时历史就是这样无情而又蛮不讲理。传统戏中,包公经常被称为“包相爷”,其实包拯从来都没有做过宰相。在中国古代政治*中,宰相制度居于核心地位,是联结政治制度各部分的中心环节。从宰相制度的兴废看,其起源甚早,而且复杂多变。其演变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即萌芽期、创立期、鼎盛期、调整期、衰落期。
宋朝处于宰相制度的调整期,正副宰相同设,多相并行,编制也不固定。很明显,“多相并行”的目的在于分散相权。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的长官为正宰相,亦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宰相称“参知政事”。后来参知政事与正宰相基本无差别,使正宰相事权更为分散。宋太宗后,一相四参或二相二参是常事。但宰相初度无论怎样调整,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都无法得到彻底解决。因此,在宋朝,在文武百官心目里,宰相之职近于鸡肋,食之无味且有些危险,弃之却心有不甘。
包拯是北宋天圣五年(1027年)进士。宋景祐四年(1037年),任天长(今安徽天长)知县,后调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州。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包拯曾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朝野为之震动。
嘉祐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他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把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赢得了百姓的爱戴和敬仰。宋嘉祐六年(1061年),他官至枢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大街小巷都可听得到。很显然,包拯担任过的最高行政职务是枢密副使,也就是枢密院的副长官。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因此,虽然包拯没有担任过宰相职务,但其担任的枢密副使也可称为副宰相级别的官职,被后人称为“包相爷”也不算太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