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禁止“点翠” 点翠不是时尚是犯罪

点翠,指的是中国的一种汉族传统金银首饰的工艺。看过《甄嬛传》的粉丝应该会发现,华妃娘娘与甄嬛头上的那些,就是点翠首饰。点翠工艺在汉代已有,但是到了康乾盛世,这项工艺才达到了顶峰。

在古汉语中,翡翠并非指玉石,这两个字均从羽旁,原义肯定跟鸟有关,《说文解字》称:“翡,赤羽雀也;翠,青羽雀也。”原来,翡翠就是漂亮的羽毛。

先提个问题:成书于西汉的《淮南子》记载:“越之犀角、象齿、翡翠、珠玑。”请问这四种宝物中,哪一种跟动物无关?

如果你答“翡翠”,那么恭喜你,你答错了。在古汉语中,翡翠并非指玉石,这两个字均从羽旁,原义肯定跟鸟有关,《说文解字》称:“翡,赤羽雀也;翠,青羽雀也。”原来,翡翠就是漂亮的羽毛。大自然中,有些鸟类的羽毛,绚丽多彩、光华夺目。而古人捕捉这种美丽的小鸟又极不容易,因而一根翡翠羽毛,价同黄金。这些羽毛经能工巧匠之手,又可以制成华丽而贵重的饰品——这就是“点翠”,一门已退出江湖很多年的古老工艺(1933年,中国最后一家点翠工场关闭)。

今天的网友,如果不是看到京剧程派大青衣刘桂娟晒点翠头饰的微博:“这一头点翠头面,十几年前买的,花了12万银两,今天即使是40多万人民币也买不到了,80只翠鸟翅膀下的一点点羽毛,经过点翠师傅的加工,变成有流动光泽的头面,永不褪色。每次演出,后台总会有化妆师或同行爱好者,专注的看它,赞不绝口。”恐怕很少人会知道原来还有“点翠”这玩意儿。

当然,一部分《甄嬛传》的粉丝可能例外,心细的观众应该注意到了,在电视剧《甄嬛传》中,华妃娘娘与甄嬛都是一头闪耀的点翠首饰。清代是点翠工艺的兴盛期,钿子、簪钗、头花、耳环都时兴采用点翠工艺,从宫廷到演艺界都风行点翠首饰。不过,甄嬛应该庆幸自己生活在清朝,如果在宋代,嫔妃宫女使用点翠首饰就要受到责罚了,因为宋朝是禁用点翠的。

那么宋*为什么要禁用点翠呢?我们先来看一个小故事:宋初,永庆公主一日“衣贴绣铺翠襦入宫”,铺翠即点翠。宋太祖看到了,对她说:“汝当以此与我,自今勿复为此饰。”你将这件点翠饰品交给我,以后不要再用点翠了。公主笑着说:“此所用翠羽几何!”不就一件饰品吗?能用多少翠羽?太祖说:“不然,主家服此,宫闱戚里必相效。京城翠羽价高,小民逐利,辗转贩易,伤生浸广。汝生长富贵,当念惜福,岂可造此恶业之端!”

宋太祖为什么会认为公主用了点翠就是“造恶业”呢?这是不是上纲上线?不是。因为点翠必须使用翠鸟的羽毛,据说一只翠鸟身上可供采用的羽毛只有二十八根,而且要活鸟取毛,才可保证翠羽的鲜艳颜色。一枚光彩照人的点翠饰品,背后其实沾满无数只翠鸟的血迹。而以公主的身份,佩戴点翠饰品,很容易造成示范效应,引发时尚潮流,结果必然是“伤生浸广”,不知有多少翠鸟因此遭殃。今天人们希望女明星带头拒穿皮草,理由也差不多。

因而,宋太祖于开宝五年(972年)六月,下诏“禁铺翠”。大观元年(1107年),宋徽宗重申“禁铺翠”的禁令:“今后中外并罢翡翠装饰。”宋徽宗说:“先王之政,仁及草木禽兽,皆在所治。今取其羽毛,用于不急,伤生害性,非先王惠养万物之意。可令有司立法闻奏。”在宋人看来,杀翠鸟取其羽毛,跟宰羊取肉的性质并不一样,人们吃肉是为了维持生命,而点翠是奢侈消费,是“不急”之事,为“不急”之事而“伤生害性”,显然有悖于传统的“仁政”理念。

宋*出于“惠养万物之意”,立法禁用“翡翠装饰”,正如今天有的国家(如斯洛文尼亚)基于动物保护的人道主义立场,立法禁止皮草养殖、毛皮狩猎。动物保护者应该能理解“禁铺翠”的立法。

不过宋*之所以“禁铺翠”,还有另外一个考虑,那就是反对奢侈消费风尚。南宋初年,民间奢华之风竞起,“士庶家竞以胎鹿皮制妇人冠,山民采捕胎鹿无遗。时去宣和未远,妇人服饰犹集翠羽为之”。胎鹿,即怀孕母鹿的胎胞。以胎鹿制成女性的皮帽,竟被当时的上流社会视为“高大上”的时尚表现。宋高宗很看不惯这种侈靡之风,他说:“销金翠羽为妇人服饰之类,不惟麇损货宝,残杀物命,而侈靡之习实关风化,朕甚矜之。”

为刹住这股以侈靡为荣的审美风气,宋高宗时代的法律出现了一条罪名,叫做“销金为服罪”,以黄金装饰衣服是触犯法律的。“采捕翡翠及贩卖并为服饰”,则依“销金为服罪”处置。绍兴年间,有关部门还建议:“应士庶贵戚之家,限三日毁弃(点翠服饰)。如违,并徒二年。”高宗批准了建议。

以今天的立场来看,*出手禁止民间的侈靡时尚,恐怕有多管闲事之嫌。不过,考虑到那是八百年前,那时候的*还未确立“侈靡也是消费权利”之类的观念,所以时有“禁奢”之举,今人不妨同情理解之。

而我想特别指出的是,宋*的“禁用销金铺翠”,有一点却值得称道:率先施行于宫廷,以带动民间风气;从严要求贵戚之家,从宽要求一般平民。

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三月,高宗下诏:“朕惟崇尚俭素,实帝王之先务,祖宗之盛德。比年以来,中外服饰过为侈靡,虽累行禁止,终未尽革。朕躬行敦朴以先天下,近外国所贡翠羽六百余只,可令焚之通衢,以示百姓。行法当自近始,自今后,宫中首饰衣服并不许铺翠销金。”为垂范百姓、展现决心,宋高宗叫人将外国进贡的六百多尾翠羽,拉到闹市上销毁掉。

同年八月十九日为懿节皇后生日,按以往的仪式,需要用到“翠毛浮动罗花五十枝,系铺翠镂金,真金纸制造”。现在因为禁用铺翠、销金,高宗批准用“药玉假翠叶、漆金纸充代”,类似于用琉璃仿制替代点翠制品、用镀金纸替代真金叶。又立为惯例:今后庆贺皇后生辰,“并依此例”。

后来宋宁宗时,皇帝也下诏书说,“销金铺翠,并不许服用。除先将宫中首饰衣服等令内东门司日下拘收,焚之通衢。其中外士庶之家,令有司检照前后条法,严立罪赏禁止。贵近之家,尤当遵守。如有违犯,必罚无赦。”还是先烧宫内的点翠首饰衣服,还是强调“贵近之家,尤当遵守”。

在“禁用铺翠”一事上,宋*的治理逻辑是这样的:“宫中禁之甚急,久当民俗自化,不必过为刑禁也。”对民间侈靡风尚,不必太苛严,皇室、*与官员先带个头禁奢,老百姓自然会跟随。尽管事实上,南宋民间的铺翠工艺品是屡禁不绝的,如杭州城中,制作点翠饰品的“铺翠作”,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专门的行业。宋*也承认“虽屡有约束,终未尽革”。但比起清代,宋朝的点翠还未泛滥成灾。

如果禁用点翠确实有必要,那么我觉得应该赞同宋*的做法:从自身禁起。历史上,诸多盛行一时的服饰时尚,通常都始于宫廷,然后波及上层社会,最后被全民所竞相仿效。晚清—民国之时,几乎所有女性都以点翠为荣,这跟清朝皇室的示范脱不了干系。清宫内务府设有“皮库”,负责收集、管理翠羽,又置“点翠匠”三名,专门承造宫中点翠物件。所以甄嬛才能够佩戴点翠头饰。由于点翠饰品的需求量太大,到了民国时,用于点翠的翠羽终于绝市,点翠工艺遂被烧蓝工艺取代。

据说翠羽在不同光线下,可以呈现出皎月、湖色、深藏蓝等不同色泽。这是再精湛的烧蓝工艺也无法替代的。

其高超的技艺水平和不朽的艺术价值,充分体现了古代汉族劳动人民的卓越才能和和艺术创造力。

虽然是点翠是一道残忍又华丽的工艺,但是我们却不能否认其中的艺术创造力它以及所蕴含的艺术价值。这充分体现了古代劳动人民卓越的技巧和智慧。但是这道工艺终究是残忍的,宋朝禁点翠,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