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现保存完好的清代古书 为官刻本经济专志
该局在日前的一次档案资源普查时,意外在民间发现一本清同治年间的书院经济专志。经查证,该专志为湖南现存最早的书院经济专志。
这本名为《酃邑梅岗宾兴广额印金传书》的专志,是刊刻于清同治七年的官刻本,用棉纸刻印而成,共248页。里面详细记载了湖南酃县(今炎陵县)梅岗书院接受11位乡贤捐资办学的账目,以及同治七年酃县县丞、教谕、训导、千总和本地举人、廪生、监生的联名廪文等多篇文献资料。
郴州北湖区史治办副主任李万忠介绍,梅岗书院建于清嘉庆二十二年(公元1817年),由时任知县麦连倡议,武举朱光贤与文举贾元贞等牵头建成。因院南有梅峰,故名为梅岗书院,是专供酃县客家子弟读书的书院。《酃邑梅岗宾兴广额印金传书》宽22厘米,长33厘米,书中字大如清代的小铜钱,十分精美,反映了晚清时期中国造纸业和印刷业的发展情况。
“从书中可以得知,当时办公益书院主要是靠社会捐助来解决寒门学子的求学及赶考需要。”李万忠说,书中记载的梅岗书院捐制学田有三种不同方式,除了直接捐钱和捐学田,还有一种是捐谷,就是稻田本身不捐出去,但是所得租谷或租金,除去缴纳朝廷赋税,剩下的全部捐给书院,十分有特色。
发现该本专志的北湖区档案局副局长何文联介绍,由于清代印书费用较大,像《酃邑梅岗宾兴广额印金传书》这种书印数很少,一般为10本左右,能够抵住百余年来鼠咬虫蛀、水火侵蚀,以及战乱和特殊年代而流传下来的极为罕见。“这本专志对于研究晚清时期湖南县州一级的书院经济来源,教育机制和乡村设置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