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是这样选女人进宫的 从13岁起就被选
清代皇帝在选后妃方面,创立了具有自己特点的“选秀女制度”,皇帝的后妃一般都要从旗籍女子中挑选,规定每三年在固定的八旗内部选一次秀女。选择作为后妃的秀女有严密的定制。秀女一般从满、蒙八旗中遴眩凡年龄在十三至十六岁,身体健康无残疾的旗籍女子。被选中的八旗秀女,有的会入宫,但有的可能要配给皇帝的近支宗亲。
八旗秀女年满十三岁称“及岁”,超过十六岁称“逾岁”。“逾岁”女子一般不再参加选秀女活动,如因故未能阅选者,则必须参加下届阅选,否则虽至二十余岁亦不能出嫁,违者将受惩处。
清朝还有这样一项规定,凡应选的旗女,在未阅前私自与他人结婚者,也将由该旗都统参查治罪。即使的确残疾不堪备选者,亦须各旗层层具结,呈报本旗都统,然后由都统咨行户部上奏皇帝,才能免眩。这项规定在乾隆时期落实下来,所以清朝八旗的女孩,都少不了被清宫挑选的命运。
八旗的女子一旦被选中,就会被记名成为秀女,在记名期内(一般为五年)不许私相聘嫁,违者上至都统、副都统、参领、佐领,下至旗长及本人父母,都要受到一定的处分。选中留牌子的秀女如果久不复选,而记名期已过,那么这样的女子只得终身不嫁了,冤不冤呀!她们招谁惹谁了?嫁人还得被朝廷管制。
清宫选秀女由户部主办。开始选秀女时,由户部行文八旗各都统衙门、直隶各省驻防八旗及外任旗员,将适龄备选女子呈报备案。每届入选日期,均由户部奏准,然后通知各旗,具备清册。选秀之日,秀女们来到皇宫前,都在神武门下车,按顺序排列,由太监引入顺贞门,让帝后们选看。
不过选入宫廷的美女绝非升入天堂,极少数人固然可成为后妃,似乎一步登天,但绝大多数孩子都是没有这种机会的,况且即使成为嫔妃甚至皇后,也少不了后妃之间为争宠而明争暗斗,不少人为之心怀杀机,高贵富丽的宫廷中处处是陷阱,一不小心便有不测之祸,所以这清宫选秀女制度绝对是对八旗女人们的身心双重的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