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探狄仁杰每天断案40余起 狄仁杰的智商有多高
狄仁杰,字怀英,唐贞观四年(630年)生于并州(今太原)的一个官宦之家。显庆元年(656年),26岁的狄仁杰通过明经科考试及第,出任汴州的判官。满腔热血的狄仁杰开始了他的工作,可现实很快给了他一次沉重打击——被胥吏诬告了一把。幸运的是,这一状告到了阎立本那里。
他的智商有多高?
不一定是智商高,最主要靠的是观察力,这是长期锻炼出来的。
阎立本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画家之一,尤擅画人物。《步辇图》、《历代帝王图》就是他的杰出作品。他的画名太大,以至于有人称他为“丹青宰相”。不过这时候他是“钦差大臣”,正好到汴州考察。接触到狄仁杰这个案子后,阎立本不仅弄清了真相,而且发现狄仁杰是一个德才兼备的难得人物,夸奖他是“河曲之明珠,东南之遗宝”,推荐狄仁杰做了并州都督府法曹。
因为狄仁杰在地方工作出色而勤恳,特别判案方面才能十分突出,在地方上积累了将近20年的断案经验后,上元二年(675年),被调到*,当上了大理丞。这个官职品级不高,只是从六品,但地位重要,负责京师案件拘审判断罪,同时也复核全国各地的判案。
狄仁杰刚到大理寺上任的时候,积压的案件已经非常多。他一心扑在工作上,夜以继日,笔不停批,整整奋战了一年,就把积压案件全都清理了,事后竟然一个喊冤的都没有。数量之多,质量之好,在当时传为佳话,在今天看来也堪称神奇。
现在大家印象中狄仁杰的“神探”形象也主要来源于狄仁杰在地方和*大理寺担任司法官员时候的业绩。但史籍中没有留下他断案的详细细节,只是说他断案效率高,担任大理寺丞期间一年断案一万七千余起。这意味着每天断案40余起,即使是“福尔摩斯”也没有这个效率,实际上这是指看卷宗进行案件复审(比如找出案子的疑点),不是现场侦破。由此可见,历史上的狄仁杰擅长的是对案件的审判,是个“法官”、“检察官”之类的司法工作人员,而非侦探。
“唐室砥柱”官场油条
他深得武则天信任,又巧妙力保“李唐”*
虽然在办案上铁面无私,但是狄仁杰本人却是一个很温和,擅长古代官场的人。历史上的狄仁杰被“分割”成了两半,唐高宗时他是办事认真的能臣,武则天时是中枢决策的宰相。在小说和电视剧里,当上了丞相的狄仁杰还是每天忙着到处“微服私访”,没事就找案子来查。但历史上真实的狄仁杰,虽也是忙得到处跑,但他忙的不是查案,而是协助武则天处理政事。
众所周知,狄仁杰与武则天既是君臣又是益友,但是狄仁杰一生最重要的活动又是兴复李唐皇室。他夹杂在“李唐”与武则天家族之间,既深得武则天信任,又能设法保住“李唐”*,不得不说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官场老油条”。
狄仁杰要兴复李唐皇室,就必须设法对武则天施加影响,改变她对两个儿子的看法,使李显(唐中宗)与李旦(唐睿宗)兄弟能够摆脱被*的地位。有一次,武则天和近臣们谈起了她梦见一只大而美丽的鹦鹉,可是两个翅膀全折断了。狄仁杰便说:“臣以为,那只大而美丽的鹦鹉就是陛下自己,因为陛下姓武。”这个解释是有根据的,因为武则天常将鹦鹉来比拟自己。“两翅,就是陛下的两个儿子。”狄仁杰指的是李显与李旦。“现在,他们都处于被*的地位,这就是两翅折断的意思。没有翅膀的鹦鹉不能飞翔,陛下起用王子,鹦鹉就能飞翔了。”
圣历元年(698年),武则天的侄子武承嗣数次使人游说太后,请立其为太子。武则天犹豫不决。狄仁杰以政治家的深谋远虑,劝说武则天顺应民心,复立庐陵王李显。狄仁杰从母子亲情的角度劝说她:“儿子当了皇帝,母后千秋万岁后可配食太庙,享受后世的祭祀;若是侄儿当了皇帝,从没有听说将姑母附于庙堂的事情。”
武则天说:“这是我的家事,你就不必掺和了。”狄仁杰沉着而郑重地回答:“四海之内,孰非皇土?而我位极人臣,又怎能不帮着陛下分担?”武则天听从了狄仁杰的意见,亲自迎接庐陵王李显回宫,立为皇嗣。就在他上疏力阻武则天大造佛像的那年9月,狄仁杰去世。武则天亲自为他主持丧礼,废朝三日,这是当时人臣的最高待遇。而狄仁杰也被后人称之为“唐室砥柱”。
狄仁杰在国外比包公出名
荷兰人高罗佩一口气写了16个中长篇和8个短篇
清初的时候,已经有一本小说《武则天四大奇案》风行于世,其主人公就是狄仁杰。虽然里面也有一些历史事件和人物,但内容基本都是编出来的一个个破案故事。后来有所谓“四大公案”小说,即《狄公案》(狄仁杰)、《包公案》(包拯)、《海公案》(海瑞)、《施公案》(施仕纶),这一类的“侦探小说”,在社会上影响很大。
这里面,包公是中国人最熟悉的。不过走出国门,名满全球的,还是狄仁杰。这得归功于一个荷兰人,他叫高罗佩。在莱顿大学学习期间,高罗佩选择汉学作为自己的专业,大学毕业后进入荷兰外交界,在长达30多年的外交官生涯里,曾经在中国的重庆、南京等地担任外交秘书、参事等职。
上世纪40年代在重庆时,高罗佩读到了《武则天四大奇案》,他对这部小说中主人公狄仁杰屡破奇案大为折服,继而把西方侦探小说和中国公案传奇做了深入的研究和比较后,高罗佩认识到书中所描写的中国古代法官的刑事侦讯本领,无论在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侦破奇案的能力方面,还是在犯罪心理学的素养方面,比起福尔摩斯、格雷警长等现代西洋大侦探来,均有过之而无不及。
于是,他想到了将中国文化传播到国外的一个切入口,开始着手翻译《武则天四大奇案》。高罗佩先是将之译为英文,又以狄仁杰为主角用英语创作了《铜钟案》。没想到《铜钟案》在西方大获成功,在出版商的催促下,高氏只能继续收集和组织当时中国民间流传着的狄仁杰断案故事。一口气写了16个中长篇和8个短篇,所以有了《迷宫案》、《黄金案》、《铁钉案》、《四漆屏》、《湖中案》等。高罗佩将这些故事集在一起,统称《狄法官的破案故事》,即《狄公案》。它们在西方引起了轰动,狄仁杰遂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被誉为中国的“福尔摩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