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管仲的评价 孔子对管仲作出肯定性评价

对管仲的评价,管仲就是春秋时齐国的丞相,辅佐齐国公。管仲本是辅佐公子纠的,在齐国大乱之前逃到了鲁国,后来齐国内乱,在外的公子纠准备回国夺取皇帝宝座,结果被小白(就是后来的齐桓公)捷足先登了,管仲后来就成了齐桓公的丞相。管仲为齐国做出了很多贡献,就连孔子对管仲评价都很高,我们来看看都是怎样评价他的。

孔子对管仲作出肯定性评价

孔子的治国之道,即“以国为礼。”对于“以国为礼”的主张,孔子有许多解释。“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礼,经国家,定*,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孔子对于“政逮于大夫”非常反感,对春秋时期卿大夫们的僭越非礼之事给予了无情的抨击。八佾作为纵横各八列的舞蹈礼仪队,本为周天子举行祭祀大典时的专用仪仗。作为卿大夫的季孙氏家祭时照周礼只可用四佾,但季桓子却把八佾调到家庙中演出。孔子认为这是季桓子的一条大罪,“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三桓家族宴罢送宾或祭祖完毕时,都唱《雍》诗,孔子也非常气愤。“‘相维辟公,元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在孔子看来,《雍》诗上的这两句话只是周天子专用的赞礼诗,三家大夫哪里配得上动用这样的礼乐?!只有天子鲁君才有资格祭泰山,你季康子居然也去祭泰山。孔子要冉求出面阻止这一非礼行为,无效,只好“呜呼”说是泰山之神不会接受这种违礼之祭的。齐国是春秋时期“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策源地。管仲辅佐齐桓公成就霸业,其政治谋略与实践行为,本身就体现着对旧秩序的破坏因素,具有对旧“礼”秩序的反叛意味。这对于以恢复周“礼”为己任的孔子来说,自然不是一种合理行为,当有人问“管仲合礼乎?”孔子直截了当地表达了对管仲非礼行为的愤恨情绪:“邦君树塞门,管氏也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

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按照周礼,只有国君才有资格当门立照壁,才能在堂上设有献酬后回放酒杯的台子,而管仲却做到了这些。管促的这种僭越行为,是彻底的非“礼”。如果管仲算知礼,还有谁不知礼呢?礼在周代,具有根本法的性质。周礼是维护当时统治阶级各阶层秩序的根本行为准则,它的基本点是贵贱上下有序化。春秋时“礼崩乐坏”,周“礼”的地位开始动摇,诸侯为了扩张自己的地盘,扩充自身权力,不惜侵犯“礼”的规定,尤其是做为“春秋五霸”首位的齐桓公更是首当其冲,而在这其中,管仲起了相当关键的推波助澜作用。孔子倡导礼的主导作用,并赞颂周礼的尽善尽美,表白“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并为此对违礼的事宜四面出击进行讨伐。这足以反映出孔子小视管子的真实心态,即维护旧秩序的怀旧心态。

传统上一般认为,孔子的“仁”主要涉及其伦理思想,是伦理思想的追求目标之结晶。当孔子把“仁”理解为“爱人”时,似乎表现的是一种道德性质,“仁”在孔子那里也确实是处理亲与疏、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准则。但是,作为社会政治关系,其所处理的对象与伦理有着相通的一面。孔子的“仁”,本身有着社会政治的性质,体现的是一种社会制度中的人际关系。这从孔子对管仲的肯定性评价中可以看出。

“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公子纠是公子小白即后来齐桓公的哥哥。公子纠与公子小白都是齐襄公的弟弟。襄公无道,公孙无知杀襄公自立,齐国陷入动乱状态。鲍叔牙与管仲自幼关系亲善,且鲍子一直善待管仲,鲍叔事公子小白,管仲事公子纠。齐动乱前,鲍叔就预见将发生动乱,奉公子小白出奔莒。管仲与召忽奉公子纠奔鲁。齐人杀死公孙无知,鲁国伐齐,接纳公子纠。小白自莒先入齐国,自立为君即桓公。于是齐伐鲁,逼迫鲁国杀了公子纠,召忽出于一身不事二主的忠君思想,愤而自杀,管仲经鲍叔牙推荐,桓公用为相。对于管仲的这种背叛行为,按子路的理解,可能没达到“仁”的境界。孔子认为,齐桓公多次会盟诸侯,不动用兵车武力,这都是管仲的功劳,这就是管仲的“仁”。

孔子的另一个学生子贡对管仲的行为也难理解,由此又进行了发问。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殉死,又相之。”在子贡看来,齐桓公杀了公子纠,管仲不但不能殉主子之死,反而做了齐桓公的相,这种背主求荣的行为怎么算作“仁”呢。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至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孔子对管仲的评价,包含着丰富的思想底蕴。其一,“仁”体现在利在天下。管仲辅佐齐桓公,使他称霸诸侯,使天下得到匡正,人们直至今天还在享受着他的恩赐。如果没有管仲,人们大概已沦于夷狄。管仲的行为,功在社会,利在民众,这正整合了孔子所鼓吹的“仁即爱人”的思想观念。其二,在评价标准方面,政治人物与普通人有着严格的界限区分。评价管仲,自然不能象对待普通民众那样拘泥于小德小节,弱化要求他自缢于沟渎之处而如召忽。管仲虽缺小德,但他以外在事功消除了民众在乱世中的痛苦,甚至献身,这较那些把成德成圣封闭在个体生命心性之域的人要大得多。这正是孔子对管仲作出肯定性评价的根基所在。

孔子从“外王”的角度评价管仲

自原始儒学和两汉经学之后,宋明理学和后来的新儒学都在倡导“内圣开出外王”。认为内圣是外王的本体,外王是内圣的发用,外王是由内圣曲通开出。这一理解指向使儒学长期郁巷于个体生命的狭窄领域,而不能作用于政治领域,从而缩小了儒学的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使儒学烙上了“终日袖手洗心性,临难一死报君王”的历史讥评。这种对儒学的理解,相对于孔子,有了极大的变异。

按照孔子的看法,管仲并不算“内圣”,管仲器小、不俭、不知礼,管仲在旧主一死而事新主,且新主又为旧主之弟弟,此为不忠不德。若照后世解释的心性儒学的标准,管仲“不知圣贤大学之道,”“不能还身修德以致主于外道。”它为不赦之小人。然而这并没有成为孔子对管仲评价的主要根据与标准。虽然孔子对管仲的非礼、不俭等给予了批判,但却在仁的方面对管仲给以极高评价。管仲辅佐齐桓公,以和平的方式解决诸侯间的矛盾,使人民免罹战争之苦;同时,又集中了中原国家的力量,抵挡了北方少数民族的入侵,使人民免做“被发、左衽”的野蛮人和亡国奴,这无疑给当时的普通民众带来了巨大的利益。此可谓“仁之美者在于天下仁也。”康有为针对孔子对管仲的评价,曾有过解释:“圣人论事,重功不重德,有能救世全民者则光之。”实际上,孔子的这一观念,在对其他政治人物的评价中也有流露。在《春秋》中,孔子评论了齐桓公。

齐桓公淫诸姑姊妹七人而齐大灾,孔子仍许齐桓公为贤而为之讳。以个人道德而言,齐桓公无贤可称,但以政治事功而言,则其功足可称颂。在这里,孔子的思想意趣不仅不是“内圣开出外王”,反而是“外王替代内圣”了。

从孔子对管仲的评价冲突来剖析其思想真谛

管仲是春秋时期的先秦诸子之一,是当时叱咤风云、相齐独霸天下的显要人物。作为稍晚于管仲的同时代的孔子曾对管仲进行了一番深刻而较为集中的评价。孔子对管仲的评价,有着肯定性与否定性的对立冲突,但恰恰在这矛盾性认识中,隐伏着孔子思想的真谛。

管仲经鲍叔牙推荐,相齐辅佐桓公,为齐国独霸天下,立下了首功。“齐桓公以霸,九合诸候,一匡天下,管仲之谋也。”但管仲具有不羞小节而胸环大志,以功名显扬天下为荣、为重的人生理想。正如管仲谈鲍叔对他的认识:“知我不羞小节而耻功名不显于天下也。”管仲不仅对自己有这样的要求,对待别人也不是计较小节,而重志向。齐桓公自称“不幸而好田”,“不幸而好酒”,“不幸而好色”。当他问管仲“寡人有邪三,其犹尚可以为国乎”时,管仲向他分析这些毛病:“恶,则恶矣,然非其危者也,人君唯犹与不敏为不可,犹则之众,不敏不及事。”在这里,管仲要求人要急国家之大功大利,而不要拘泥于个人的小辱小耻。这种功名观是从富国强兵、争霸天下的根本目的和实际利益出发的。面对春秋时期群雄逐鹿的乱世局面,管仲的功名观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与客观依据。但也还是管仲的这一观点,却在后人的视界中引发出矛盾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