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奸臣汪伯彦生平简介 汪伯彦是怎么死的

汪伯彦(1069年―1141年),字廷俊,徽州祁门(今安徽祁门)人,南宋初年宰相,著名奸臣。在南宋属于主和派。少颖异,嗜诗书,文学有声。邑建英才馆,聘为师,其二甥秦桧皆从之学。宋徽宗时推行割地、纳贡、称臣等屈辱条件。

康王赵构在河北,他率兵保护,遂受信任。赵构继承皇位后,任知枢密院事,旋进右仆射。与黄潜善同居相位,专权自恃。他又主谋南迁扬州(今江苏扬州),不作战守之计。建炎三年(1129年),扬州失守后罢职。后又知池州(今安徽贵池区)、宣州(今安徽宣城)。以献其所著《中兴日历》,后升至检校少傅。绍兴十一年(1141年)去世,终年七十三岁。追赠为少师,谥号“忠定”。

著名奸臣汪伯彦生平简介

受召献策

汪伯彦,字廷俊,徽州祁门(今安徽祁门)人。公元1103年(崇宁二年),考中进士,授任成安(今属河北)主簿,后以功升任宣教郎、中奉大夫。公元1120年(宣和二年),汪伯彦受宋徽宗赵佶召对(召对,是君主召见臣下令其回答有关政事、经义等方面的问题。),除任开府司仪曹事,后迁任军器将作少监,又提任为虞部郎中。公元1126年(靖康元年),汪伯彦被宋钦宗赵桓召见,他献上《河北边防十策》,因切合帝意,被任命为直龙图阁,知相州(今河南安阳)。同年十月,金兵攻陷真定(今河北正定),宋钦宗下诏迁真定帅府于相州,由汪伯彦统领。

护卫康王

公元1126年(靖康元年)十一月,宋徽宗第九子康王赵构奉命出使金军大营,到达磁州(今河北磁县),当时到处都是金国的骑兵,曾有数百名骑兵到磁州城下,追踪赵构的行迹。汪伯彦马上用帛书请赵构回相州,汪伯彦亲自背着装弓箭的袋子,他的部下在黄河边迎接赵构。赵构慰劳他说:“以后见到皇上,一定首先推荐你做京兆尹。”汪伯彦从此成为赵构的心腹,深得赵构信任。

公元1126年(靖康元年)闰十一月,赵构接到蜡书,设置天下兵马大元帅府,任命汪伯彦为副将。赵构率兵渡河,谋划将去哪里,人人说的都不一样,汪伯彦独自认为非出北城门渡过子城不可。赵构听到汪伯彦的话大为高兴,认为他说的很对,于是从北城门渡过子城。赵构渡过子城后,由大名经过郓州(治所在今山东郓城县东)、济州(治所今山东荏平西南),抵达南京(今河南商丘南),赵构所部之人都是些乌合之众,形势屡屡危急,依赖汪伯彦的调护才得以安全。赵构回京后,奏请朝廷让汪伯彦担任集英殿修撰。

高宗宠幸

金兵逼近京城汴梁(今河南开封)时,宋钦宗下诏说,现金人正想与大宋议和,康王赵构率兵,不可轻举妄动。汪伯彦认为可以。宗泽说,金人狂妄奸诈,议和是缓兵之计;如果相信他们,后悔也来不及,应该立即进兵。汪伯彦等人阻挠他。等到汴梁被攻破,金人俘虏宋徽宗、宋钦宗北去,张邦昌僭位称帝,赵构听到后流涕。

公元1127年(靖康二年)春同,赵构秉承皇帝旨意任命汪伯彦为显谟阁待制,不久,升任为元帅、直学士。同年五月,赵构即位,是为宋高宗,升任汪伯彦为同知枢密院事。六月,又升任为知枢密院事。公元1128年(建炎二年)十二月,宋高宗任命汪伯彦为右仆射。

屡遭贬官

宋高宗刚即位时,天下百姓盼望太平。当时,汪伯彦主和,反对抗金,促请宋高宗南迁扬州(今江苏扬州)。公元1129年(建炎三年),汪伯彦与黄潜善担任宰相,专权放任,不能提出任何施政方针。上至御史、谏官,下至百姓、内侍,都弹劾他们。汪伯彦被罢免为观文殿大学士、洪州知州,后改为提举崇福宫。同年二月,金兵攻陷扬州,汪伯彦被贬职居住在永州(今湖南零陵)。

公元1131年(绍兴元年),汪伯彦恢复官职,任池州(今安徽贵池)知州、江东安抚大使。台谏官认为不能这样安排汪伯彦,于是诏命汪伯彦仍以旧的官职去管理宫观,不久任广州知州。公元1134年(绍兴四年),宋高宗追褒陈东、欧阳澈。舍人王居正不停地论奏汪伯彦、黄潜善,汪伯彦先前的官职也被罢去。

汪伯彦是怎么死的

公元1137年(绍兴七年),宋高宗对辅臣说:“元帅府的旧僚属,往往都谢世了,只剩汪伯彦是共渡难关的。我的故旧,所剩无几,应该恢复汪伯彦的官职。”秦桧、张浚说:“我们已商议在郊外祭天的时候取得圣旨,再得到上天对汪伯彦过去功劳的证明,这样就能使中外信服。”当初汪伯彦没中进士时,在王氏的馆舍,秦桧曾跟他学习,而张俊也是汪伯彦推荐的,所以他们一起替汪伯彦说好话。

公元1139年(绍兴九年),汪伯彦被任命为宣州(今安徽宣城)知州,他上朝拜见宋高宗,宋高宗对秦桧说:“对汪伯彦是随便任命的官职,希望能免去人们的议论。”又说:“汪伯彦是康王府的旧僚,离开京城七年。汉高祖、光武帝不忘丰、沛、南阳的故旧,这都是人之常情。”汪伯彦献上自己写的《中兴日历》五卷,他被任命为检校少傅、保信军节度使。

公元1140年(绍兴十年),汪伯彦请求任管祠观的闲职,得到宋高宗的准许。公元1141年(绍兴十一年)五月丙辰日,汪伯彦去世,终年七十三岁。宋高宗甚为哀悼,九天后,除开府仪同三司致仕,追赠为少师,赐其家田地十顷,银千两、帛千匹,丧事由朝廷处理,又赐官其亲属二人于饶州任职,谥号“忠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