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结束后的汉奸审判 汪精卫病死逃脱惩处

在抗战胜利之后,国民*对日本战犯和部分汉奸进行了审判,但一些历史的罪人成了“漏网之鱼”。侵华的日军司令官冈村宁次就逃脱了应有的惩罚。

“以华制华” 日本扶植 汉奸“沐猴而冠”

早在9.18事变起,日本侵略者的身边就开始围绕着不少汉奸。为日军领路,提供粮草军饷,甚至帮着日本人残害同胞。而随着日军的扩张,尤其是7.7事变后,由于中国军民的顽强抵抗,尤其是敌后的斗争让日军兵力捉襟见肘。他们遂推出了“以华制华”的策略,扶植一些伪政权帮助其统治占领区。

日军相继扶持了“伪满洲国”、“伪中华民国临时*”、“伪蒙疆联合自治*”、“伪中华民国维新*”等伪政权。而登峰造极的便是1940年3月30日,由汪精卫在南京成立的所谓“国民*”,几乎就是已迁都重庆的国民*的翻版。

更令人不齿的是,这些伪政权竟相互“建立外交关系”。例如,“满洲国”就曾向汪伪*所在地南京派出过大使等等。全然不顾这些日本人扶持的“国家”实则都是中国领土。

气焰嚣张 献媚“皇军” 欺压百姓敲竹杠

伪军对抗日民众的凶恶程度不亚于日军。伪军仗着有日本人为他们撑腰,有恃无恐。

今年87岁的吴昕老人,当时生活在江苏宜兴。老人回忆,家乡附近驻扎了一支汪精卫手下,被称作“和平建国军”的伪军,经常以“抓壮丁”的名义敲竹杠。

伪军会挑选比较富裕的人家,假意抓走家中的成年男子。如果家人拿出“够数”的财物,他们就拿钱放人。如果没给,就把人抓回去毒打,直到家里送钱来。老百姓敢怒不敢言,一旦被伪军盯上只能破财免灾。

今年86岁的魏金钟老人回忆,当时地处平北抗日根据地的魏庄村曾多次打退日伪军进攻。打得日军已不敢轻举妄动。而伪军特务队长为了讨好日本人却敢扬言,“踏平魏庄村”。并放话称,“魏庄村人没长三头六臂,就是几个土包子民兵。”当时汉奸的气焰比日本人还要嚣张。

但最后,在进攻魏庄村的过程中,这个汉奸特务被民兵击毙,横尸村内数日。其间伪军还曾发动进攻打算抢回尸体。直到尸体发臭,为了防止发生瘟疫,民兵才同意将其尸体拉走。

除此之外,日伪还建立了“维持会”、“自卫团”等组织,用来监视居民。如果被汉奸发现有抗日倾向,轻者会受到监视,重者就会面临牢狱之灾。

日本投降 早谋后路 伪*作鸟兽散

伪政权、伪军在猖狂中迎来自己的末日。1945年8月16日,日本天皇颁布投降诏书的第二天,南京伪*政治委员会便举行临时会议,将名称改为南京临时政务委员会,伪南京国民*即日宣告解散。而其后发表的所谓“宣言”中,竟称建立伪*是“与国家残破之余,以和平求国家之独立*,以宪政求国家之建设复兴。”并要求所属的伪军继续“守土安民”。

但无论什么借口,都不能掩盖其汉奸的本质,也推卸不了卖国求荣的责任。

据史料记载,就在日本宣布投降前后,一些汪伪*的要员便开始谋划“后路”。早在1945年8月12日,伪行政院长周佛海就致电蒋介石,表示拥护。伪国民*代主席陈公博则在19日致函蒋介石表忠心,并在25日带着妻子,以及伪安徽省长、伪实业部长等人匆匆逃往日本。

另一些高官,例如伪江苏省主席、伪申报社长等人则趁着南京城内管理真空形势混乱悄悄躲藏起来。而伪考试院长等人则在8月16日畏罪自杀。

审判汉奸 罪有应得 半年审两万余人

抗战胜利之后国民*对汪伪*的汉奸进行了审判。史料记载,从1946年4月至10月间,全国法院共审判办结汉奸案件25155人,其中死刑369人,无期徒刑979人,有期徒刑13570人。陈公博被从日本引渡回国,伪内政部长梅思平、伪特务组织“76号”的负责人之一的丁默邨、组织“冀东防共自治*”的殷汝耕等被执行枪决。

但汪伪*的“创立者”汪精卫却因在1944年因病死在日本而逃脱了惩罚。其妻子陈璧君则被判处无期徒刑。此外,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王萌泰、伪立法院院长汪宗尧病死狱中,也逃脱了应得的惩罚。但由于国民*在审理过程中存在贪赃枉法、敲诈勒索的现象,导致一批汉奸用金钱换得免受处罚。

而在解放区,通过群众举报、告发的方式进行筛查,并通过控诉来揭露汉奸罪行。因此,审判惩处汉奸的工作做得比较彻底。一批有严重罪行的汉奸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此外,日本投降时,汪伪、伪满、伪蒙疆等伪*还拥有数量庞大的汉奸武装。除了部分在对抗八路军、新四军以及华南抗日武装要求其投降的过程中被消灭,其余大部分都被蒋介石改编。据《中国战区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受降报告》的数据显示,国民*收编伪军23万余人,称为“自新军”。收编其他伪部队77万余人。合计达到百万之众。

日本战犯 依法处置 可惜“首恶”逃脱

国民*在审判汉奸的同时,也对一些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根据远东军事法庭条例,甲级战犯由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乙、丙两级战犯则在各国接受审判。为此,国民*专门成立了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并从1946年4月至1949年1月分别在北平、南京、上海等10处军事法庭进行了审判,共审判了517人,其中死刑148人。

其中就包括指挥部队进行南京大*的日军原第六师团师团长谷寿夫,以及曾在南京进行“*比赛”的向井敏明和野田岩等沾满中国军民鲜血的战犯。另有81人判处终身刑法,229人判处有期徒刑,59人无罪释放。

但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列为战犯,被中国*列为首要战犯的原中国派遣军司令官冈村宁次却逃脱了惩罚。在蒋介石、何应钦等人的庇护下,1948年8月23日冈村宁次才在上海第一次受审,继而在1949年1月26日又被裁定无罪,理由是南京大*等暴行均在其上任之前发生。

而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并未因*当局败退*而结束。新中国成立后,对苏联*移交以及被人民军队逮捕并仍然在世的1062名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对其中危害较大的一些战犯判处16至20年有期徒刑,对另有1070名罪行较轻的日本战犯进行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