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李世民是怎样拒绝飞到眼前的“桃花运”的

李世民的三次桃花运

在说到李世民拒绝这三次的桃花运之前,小编先来为大家解释解释李世民的这三次桃花运分别是何时何地发生的吧。

第一次桃花运,发生在贞观元年(六二七)。幽州都督右领军、庐江王瑗因为谋反被诛杀后,其宠姬籍没入宫,成为唐太宗的美人(嫔妃的一个级别)。大概是因为人长得漂亮,得以在李世民身边服侍。

第二次桃花运,发生在贞观二年。曾任隋朝通事舍人的郑仁基有个十六七岁的女儿,“容色绝姝,当时莫及”。唐太宗李世民的贤内助皇后长孙氏得知消息后,想方设法找到了她,请求李世民将其纳为嫔妃。李世民也同意了,颁诏聘为充华(嫔妃的一个级别)。

第三次桃花运,发生在贞观十九年(*五)。唐太宗亲率大军攻打高丽,高丽王高藏和莫离支盖苏文(大臣,名金)派遣使者,要献给唐太宗李世民两个高丽美女。

李世民三拒桃花运的原因

第一次桃花运的了断,跟黄门侍郞王珪有关。一天,唐太宗跟王珪谈话时,指着已经成为自己嫔妃的庐江王宠姬,对王珪说:“庐江王无道,杀害了她的丈夫,把她占为己有。手段残暴之极,怎么可能不败亡呢!”

不料,李世民这一番原本不乏正义的感慨,却被王珪抓了个破绽:你李世民已经知道霸占他人妻子是不对的,为甚么自己却做了同样的事情呢?李世民毕竟是一代明君,听了王珪引经据典的一大段说法,当时的反应是,“大悦,称为至善”,马上让人把那美人送回她自己家去了(《贞观政要》卷二《纳谏第五》)。

第二次桃花运的了断,跟魏征有关。魏征得知郑仁基女儿已经许配给一户姓陆的人家,立即跑到唐太 宗 面前,进行劝阻。

众所周知,魏征的劝阻总是义正词严、危言耸听的。

自然,这一次也不例外,“陛下为人父母,抚爱百姓,当忧其所忧,乐其所乐。自古有道之主,以百姓之心为心……”。

总而言之,魏征认为,这事不符合为民父母之道,有亏圣德,是万万做不得的。一番话,说得李世民大惊失色。尽管左仆射房玄龄、中书令温彦博、礼部尙书王珪、御史大夫韦挺等一班大臣都认为“大礼旣行,不可中止”,陆家也上书否认跟郑家曾有婚约。但是,最终李世民还是下了一道敕命,承认自己没有充分了解情况,便颁诏纳妃,是很不对的。同时,也批评了有关官员。就是说,终结了这一次桃花运(《贞观政要》卷二《纳谏第五》附《直谏》)。

第三次桃花运的了断,跟他人无关。李世民当时就对高丽使节说:“朕怜悯这两个女子从此远离自己的父母兄弟,因为喜爱她们的美貌而伤她们的心,这样的事我不干。”当时就让高丽使节把那两个美女领回去了(《贞观政要》卷八《贡赋第三十三》)。

中国数千年的历史上,屈指可数的一流皇帝(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中,唐太宗恐怕是留下漂亮政治语录最多的一位。说漂亮话容易,做漂亮事困难,拒绝人类本性所需的美事,更是难上加难,非常人所能做到。但是,唐太宗做到了。这不能不令人肃然起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