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清朝太监制度比明朝更有效防止其乱政?
内监也叫宦官、太监、寺人,是在宫廷和少数王公、文武大臣家里服役已经阉割了的男子。他们被称为“病态社会的怪胎”。这些人的存在有很长的历史,在殷代就有了。
内监中也有本事大、对国家作出过大贡献的人,例如东汉发明造纸的蔡伦和明朝下西洋的郑和就都是内监。清朝关心国家大事不顾个人安危的寇连才也是内监。不过这种人确实太少了。内监为患倒是不少。
历史上内监为患最严重的,秦朝就有赵高,他杀皇长子扶苏、丞相李斯,自为丞相,然后又逼二世自杀。唐朝宦官专权,加剧了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永贞革新流产,参与革新人员全部遭殃。后来的甘露之变,大批朝臣被杀。明朝内监为患就更触目惊心。永乐年间重用内监,后来内监发展到十万。明朝让他们逐步掌握朝政,甚至享有批红权。他们居内阁之上,导致政治腐败,加快了明朝的崩溃。
清朝怎么对待内监的,制度如何?
一言以蔽之:清朝对内监的管理是前紧后松。
关外时期后金没有内监。入关后顺治朝才开始引入内监:“依明宫寝旧制,裁定员额,数止千余。”鉴于历史上内监为患的教训,顺治帝用内监,但对他们警惕性很高,一开始就进行严格限制。顺治十年(1653)谕:
唐虞夏商,未用寺人。至周仅具其职,司阍闼洒扫给令而已。秦汉以来,始假事权,加之爵禄。典兵干政,贻祸后代。小忠小信,固结主心;大憝大奸,潜持国柄。宫廷邃密,深居燕间。淆是非以溷贤奸,刺喜怒而张威福。变多中发,权乃下移。历览覆车,可为鉴戒。朕酌古准今,量为设置。级不过四品,非差遣不许擅出皇城。外官有与交结者,发觉一并论死。
上面这段话出自《清史稿·世祖本纪(十年)》。
顺治十二年,皇帝在交泰殿特立铁牌,告诫内监不许干预政事,窃权纳贿,交结官员,越分奏事,否则凌迟处死。他还规定内监不得廷赐臣宴时沿明制入班行礼。然而他有疏忽之处:听信内监吴良辅的怂恿设立十三衙门:司礼监、御用监、御马监、内官监、尚衣监、尚膳监、尚宝监、司设监、尚方监、惜薪监、钟鼓监、兵仗监、织补染监。十三衙门以宦官为主管,营私舞弊。顺治临死时曾为之后悔。康熙即位后立即撤销了十三衙门,并杀吴良辅。
顺治在世时就开始减少内监数目,到康熙时下降到七百。雍正时忽又增加到2400多人,最多时达3000多名。
乾隆帝为了让自己和他人警惕内监的危害,以秦、赵、高三字为内监之姓。三字组合就是“秦赵高”。此外他又对内监定了11条处分条例。
对犯罪内监的处罚,有的遣送到吉林打牲乌拉为奴,有的遣送到黑龙江给官民为奴,有的罚款46个月的薪金。他们每月薪金是48两。有个叫高云从的内监,在乾隆二十三年(1774)泄露朱批机密,乾隆帝立即对他处以磔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