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与魏征君臣关系为何不能善始善终?
太宗花那大价格买魏征之智力,到头来魏征又一把给收回去,那他不是当了冤大头?让皇帝当冤大头,可没那好事。太宗也就不讲客气,他的意思是你对我不义,我就对你不仁,太宗本来是给魏征亲自写悼词的,亲自撰碑文的,一气之下撕烂了,取消了皇家公主与魏家公子的婚约。
马周一身文武艺,卖了一个好价钱。马周写过一篇文章,字数不多,内涵却富,20来条经国策。马周若是以卖字计价,算一字十元冲天价吧,千字不过万把块;显然,马周不是以字数算稿费的,他一篇策论,让唐太宗看上,四顾茅庐,解决编制,安排就业,“诏直门下省”,进了好单位;一年试用期刚满,火线升官,“拜监察御史”,享受省部级实职待遇,“奉使称职”。这真叫卖才,不叫卖字焉。得其值哉,得其值哉。才,应是这个价。
马周开始身价甚低,贫下中农出身,小小年纪,成了孤儿,茅屋常为秋风所破,饭锅常为老鼠垒窝,“少孤,家窭狭”,他知道自己难得长膘,不能单以肉价卖钱,卖苦力,啥朝代都卖不起价。马周懂得,高价人生,都是卖一身艺,不卖一身肉。故而,他读书是舍得吃苦的,“嗜学,善《诗》、《春秋》。”金器不交换,只是以一坨石存在;才气不交换,也多半只以一身肉存在。马周文武艺学到了手,兜藏心腹间,望朝廷而来,去与官家做生意。
老实说,先前卖才,并不顺利,连卖了几家,都是薄价,卖给乡镇,“乡人以无细谨,薄之。”卖给县衙州府,“武德中,补州助教,不治事。刺史达奚恕数咎让。”市长多次给他处分,辞退了他;马周当了盲流,北漂京都,住在一家客店里,店老板也是轻慢的,马周住宿费都交不起,哪个老板看得起?那天马周喝闷酒,一个人喝,不是以杯计,而是以斗量,把大家吓了一跳,“逆旅主人不之顾,周命酒一斗八升,悠然独酌,众异之。”惊呼奇才。如此海量,往*外事办、招商局之类陪酒的部门去,那不是把绝角?名声传唱出去了,就有一位名叫常何者,把马周招聘了,安排在办公室当差。
马周之才,不在喝革命小酒,而在治大国若烹小鲜。贞观五年,唐太宗搞了一次国策征文,主题是治国安邦,征文对象是文武百官,常何交了一篇上去,唐太宗一阅,拊掌拍桌,击节称赏。唐太宗十分纳闷,常何只是武将,平时话说起来算圆溜,但若行诸文字,句子都写不通的。
听说过财有一夜暴富的,没听说过才有一夜暴发的,唐太宗喊常何来问个究竟,“太宗怪问何”,常何老实,说这不是他写的:“此非臣所能,家客马周教臣言之。客,忠孝人也。”常何这话虽短,却向领导推介了马周四种禀赋兼质量,才,能,忠,孝。唐太宗听了,哪有不高兴的?连打发四人次去请马周:“帝即召之,间未至,遣使者四辈敦趣。”不是马周高傲,不来,而是太宗性急,一下都等不得。及到见了,亲切交谈,更是大悦:“及谒见,与语,帝大悦,诏直门下省。”当即叫来组织部人事局,办好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放到太宗办公室,当文字秘书机要秘书兼政治秘书。
因为当的是一把手秘书,其升迁速度那是不用说的:“明年,拜监察御史。”马周才气高,太宗出价也不低。此后,马周连续不断卖了很多次才,太宗也是绵绵不绝出了很多银??,买卖还算是很公平的。马周态度好,卖才时候不以奇货自居,乱叫价。比如,有次,天气炎热,太宗班都不上,到九成宫玩去了,马周上了一谏,中心议题是叫太宗坚持出勤制度,但话说得很是温婉,不说太宗政荒于嬉,而是说,您到外地自顾自玩去了,若是您老爹想您了,见不到您面,叫您老爹担心,咋办?“万一太上皇思感,欲即见陛下,何以逮之?”您还是回来吧,“愿示还期,以开众惑。”唐太宗时期,还有一个魏征,也是奇才,但这话叫魏征来说,那可非将太宗骂一顿饱的。当然,马周不是在这些细故上向太宗卖小菜才能,态度好,他在经天纬国等上,也是卖了大智慧的。卖者和气,买者也和蔼。太宗曾经向人抒情说:“我暂不见马周,则思之。”并曾写了一副书法,直接嘉奖:“鸾凤冲霄,必资羽翼;股肱之寄,诚在忠良。”
以太宗口气论马周,当然以忠良两字以评,很得帝王体;若以市场经济评马周,可以诚信两字作评。马周把才气卖了太宗,太宗以官职以工资以福利以荣誉购买了,这买卖算是完成了,从马周来看,他以一个穷小子升为士大夫,才气换了地位,他也是觉得合得来。最能看出马周对这桩买卖比较满意的是,马周在临死之时,他叫其子孙取来其几十年所呈太宗的谏言与策论,堆在一块,浇上煤油,要来柴火,嚓的一下,点火,将成堆的材料一把火给焚了,“周取所上奏章悉焚之”,其子孙大不解,这不是自己对自己搞焚书坑儒吗?马周说:“管、晏暴君之过,取身后名,吾不为也!”管仲与晏子,也曾将才气卖给帝家,把自己的才能卖予领导当才能,把自己的智慧卖给领导当智慧,领导也是出了钱买的,到后来要死了,却逢人说:领导哪次差点出丑了,是我给他遮掩的;领导哪次决策错了,是我给他纠正的;逢人说了还不够,还著述留史:领导哪篇文章署的是领导名,其实是我写的;领导哪首诗歌,哪首词曲是我写的,署的却是领导名……马周说,这不是已经卖给领导了吗?怎么还能再要回来?
曾经将才能卖给了领导,赚了一笔大的,然后到了临死之际,再要回来,不单是管仲与晏子这么干,很多仕子都是这么搞的。乾隆时候,沈德潜卖过乾隆不少诗歌,当时数钱数得脚抽筋,乾隆以为把这些诗歌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一并买了下来的,所以放心地收入自己御制诗歌集里,哪想到这个沈德潜临死,要将著作权收回,说某诗是他捉刀,说某句是他改定,乾隆发了老大脾气,沈德潜入土不为安,乾隆将其墓碑都给铲平了。
这般例子实在也是多的,单是与马周同时代的魏征,也是这么干的。魏征才智不消说,不比马周差,他将其文武艺卖给太宗,买卖当中,讨价还价比马周声高许多,几次闹得买方卖方要吵起来了,好在安全通过,没造成罢市与打架事故,成就君臣公平交易佳话。但魏征后来耍了一回狡,他把其所有奏本全誊了副本,哪些安邦国策是他制定的,不干太宗事,哪些定天下大计是他谋的,不是领导英明……一一交给史官褚遂良,给自己留名青简。这让太宗气晕了头。太宗花那大价格买魏征之智力,到头来魏征又一把给收回去,那他不是当了冤大头?让皇帝当冤大头,可没那好事。太宗也就不讲客气,他的意思是你对我不义,我就对你不仁,太宗本来是给魏征亲自写悼词的,亲自撰碑文的,一气之下撕烂了,取消了皇家公主与魏家公子的婚约。
太宗与魏征做买卖,善始不善终,太宗与马周,却是善始又善终。马周将其奏稿烧毁了,以此保证了太宗光荣、正确、伟大、英明的形象,太宗很满意:“既写忠诚,亲附于朕,实藉此人,共康时政也。”在太宗心目中,只有马周才能与他共享*安定祥和局面。马周死后,太宗一直念叨其好,“自周亡,帝思之甚,将假方士术求见其仪形。高宗即位,追赠尚书右仆射、高唐县公。垂拱中,配享高宗庙廷。”
魏征要回著作权与智力归属,人称魏征有士节,马周卖了就卖了,不再讨回,人称马周为奴性。这话若传到太宗耳中,太宗可能从土里跳起来,刨你祖坟。我花了钱买了的,凭啥不能归我?我又不是强买强卖,都是愿买愿卖的。我从超市买了一包盐,吃入肚子,超市老板难道还要我原物归还?学了文武艺,货予帝王家,这种买卖是不是等同超市买盐?这个,好像《著作权法》没做界定,故而士与仕,聚讼纷纷,千年来多有争端,没曾停息,闹了不少带血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