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皇秘史 武则天的四大冤案
冤案一:‘骨醉’王皇后和萧淑妃,这段资料在有影响力的正史中首出于《旧唐书》而非最初的《唐会要》,记载自相矛盾,先是记载了武则天带着李治的圣旨对二人‘下令缢杀之’,后来多了‘骨醉’这段记录‘补充条款’。其实当初读到这里就觉得像是被后人添加删改所致。有人提到了《太平御览》,《太平御览》在很多方面是照抄前代史书的,保留了许多现在已经看不到的珍贵资料,所以这才是人们认为他的史料价值应该值得重视的原因之一。
《太平御览》明白无误地说明它在照抄唐书,因为《太平御览》成书之时,没有《新唐书》,所以其照抄的唐书只能是《旧唐书》。可是为什么没有那一段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记录,后人研究唐史特别是研究武则天史的人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有些不喜欢武则天的人把自己的想象搬出来了:‘武则天本来就没有人性,她和萧王又是情敌。古代应该有药物,可以砍去四肢以后泡在里面,一天两天不会死。古代连天花都是死症,如果在汉、唐就能有药物让人挨百杖砍去四肢还不死,即使留到现代也是仙丹。
而二人死后被削姓,按唐朝律法,家族被削姓后不但地位降低,而且所有成员被剥夺政治权利,在当时被称为‘流人’,这是很明显的重击贵族*、很大程度地收拢皇权,而得利者自然是当时的皇帝李治。所以,从人情上我们还没找到王、萧二人被李治处死的原因,但从政治上可以推断一二。
冤案二:小公主之死与‘厌胜’
小公主的事,《唐会要》的记录是——王皇后被武则天诬陷‘厌胜’,而武则天的女儿后来猝死,武则天又说是王皇后杀的,李治就起了废后的心思。《旧唐书》对‘厌胜’一事的记载立场却与《唐会要》相反,认为‘厌胜’是确有其事。其实这件事对王皇后的后位并无打击,可史官既然认为是武则天诬陷,总要给个怀疑理由或事实过程,否则,从逻辑上无法解释。《唐会要》指小公主猝死,武则天顺水推舟让李治怀疑王皇后而导致李治起了废后之心。
后来的‘武则天掐死小公主嫁祸王皇后’一说,在《旧唐书》出现,在《新唐书》发扬。可是,不管哪本有影响力的史书,都记载了李治‘废王立武’的过程。李治在废王皇后的过程中,提都没提自己女儿的死,那么何以见得废王皇后是因为小公主的死而起的心也与‘厌胜’没有直接联系,这件事对王皇后的处罚只是不准她的母亲入宫。王、萧二人是以什么罪名被处死,死后葬在何处,史书也无交代。小公主死了以后,李治找长孙集团商量废后的事,提出的理由依然是‘皇后无出’,褚遂良说‘皇后没犯过什么过错’——这么说其实也合理,因为古代女子要到50岁才能确定无出,而且按唐朝法律,即使妻子无出,只要给自己的公婆送过终,这样的妻子也不能休,而王皇后是给太宗送过终的。
于是这场讨论不欢而散,李治也没有坚持。而这个时候,离小公主死已有数月,很显然,李治并没把女儿的死与王皇后加以联系,而小公主的死在废后过程中也没有发挥任何作用。
《旧唐书》首先提到了武则天杀女一事——只是突兀的一句‘武后夺嫡之谋也,振喉绝襁褓之儿’。《旧唐书》成书于后唐出帝开运二年(945),先后编写用了四年时间。为什么这件事没有写入《旧唐书》的正文,而是用"史臣曰"的方式表达出来,想必没有确凿证据,推测起来大概这个时候已经有了武后杀亲生公主的说法,但是不能坐实,只好用这种个人意见的方式表达出来。
冤案三:李弘和萧淑妃的女儿
李弘与高宗、武后同赴合璧宫时暴卒,近代证实他死于肺结核。而史书如《资治通》则认为是武后所杀,还陈列了一大堆武后杀李弘的动机证明这种说法的真实性,实则无理。李弘的死亡时间与背景。什么时候不能下杀手,一家三口去旅游的时候杀,生怕高宗不知道?当时既然瞒过了孩子父亲和天下人,史官又掐算了出来?还知道得好清楚啊,写什么不好写毒死。李弘死在高宗身边,高宗就是再浑,不可能连自己儿子的尸体都不看不检查,连自己儿子是死因都搞得没别人清楚,尤其还没有几百年后的史官清楚,真荒谬。而那些说李弘是怎么死的人,反而是没有资格接触太子尸体和了解太子死因的吧。
首先,‘李治想让位李弘,武则天想拿走他的权力,所以杀了他。’这是什么逻辑?武则天杀了他,太子死了当然是其他儿子即位,也就是李贤。不是说李弘体弱多病而李贤有才有头脑难对付,和他母亲又不合,甚至以为自己不是武后亲生吗?杀了温和大儿子,来让这样的二儿子即位,对她有好处?后宫是子凭母贵,更是母凭子贵,只听说有女人想方设法让自己的儿子当上太子来稳固地位,没听说过有母亲杀自己身为太子的儿子的。
还有‘李弘原来得宠,后来帮两个姐姐求情触怒了武则天,于是武则天不再宠爱他。’你母亲原来很宠你,你向你母亲帮她情敌的女儿说了几句话,她就不爱你了?甚至想杀你了?先不说这合不合常理。而且,根本没这回事,李弘是有上书希望让姐姐出嫁,但不是上书给的武则天,是给的高宗,从他上书到高宗下旨让她们出嫁,哪里和武则天沾上关系了?
两个公主四十未嫁,也是假的。其中一个二十未嫁可能是真但跟武则天何干。宣城公主嫁给了颍州刺史王勖,义阳公主的确是下嫁给上翊军卫士权毅。但是这里必须要说明一点,唐代的皇宫卫士可不像现在的保安,当时必须是贵族子弟才能担任这个职位。权毅的高祖、曾祖是北周、隋朝的高官,祖父是小李的老部下,追赠卢国公,父亲也是地方高官,所以,论身份,他是完全配得上义阳的。因为娶了义阳,权毅很快升任蕲川府左果毅,后又升袁州刺史。
但这些只是地方官,后来武则天为了表示自己作为的庶母的心意,把高宗所有非嫡出子女的待遇都提升了,公主的赏赐按古代律例落到了驸马头上,所以权毅又升了个什么来着,记不清楚了。有些阴谋主义者说两个公主二十未嫁是被武则天*,武则天后来封赏她们是虚伪,更是自相矛盾。如果她现在虚伪地封赏她们,说明她还是要在高宗面前照顾自己的形象,那又怎么可能在之前*她们?何况公主不是妾一样的仆人,皇后也没有处决公主的权力。
如果高宗是懦夫,所以武则天嚣张地*了她们,何来后面的封赏。而武则天对李弘的宠爱却是无可否认的。所以‘李弘是武所杀’,‘两个公主被武则天*不准出嫁’并非事实。
冤案四:李贤之死
李贤谋反的事,相信认真读过史料的人都明白绝非被武后陷害。搜查的人是薛元超,裴炎之流,想必没有人会觉得他们会去陷害太子。动机也是没有,那些不值一提的说法我都懒得去分析了。三百多副盔甲从你的屋子里搜出来,这种东西鬼才能栽赃你。而李贤的死,他死在武则天派丘神绩监视他的节骨眼上,死因是自杀,我听到的说法是丘神绩自作主张逼他自杀,后来丘神绩被武则天以谋反罪处死。两唐书却均‘暗示是武后所杀’(真要是她杀的,以史官构陷的力度,连杀子、杀女都能扣她头上,何必还‘暗示’这么婉转)‘武则天废李显独霸朝纲,支持李唐的大臣肯定会再推李家皇嗣接位,最有可能的就是李贤,所以武则天把他杀了’武则天是以太后的身份*步向皇位,不是武装起义反李唐,而且李唐皇嗣都是她儿子,她并没有任何意义上的与李唐对立,这纯粹是内部的权力斗争。
支持李唐男嗣即位的大臣也得按照基本的政治规则和法律来——即使徐敬业武装起义也得找个名分啊。李贤是个废太子,而且是个犯了谋逆大罪的废太子,怎么可能轮得到他。而且他早已被流放,手无军权离开朝堂也多年,对武则天是既没有实质上的威胁,也没有名义上的威胁。
其实丘神绩和李贤,一个是武才,一个是文才,武则天对于跟自己生死相博的小洛宾尚且可以赏其才,何况是自己的大将和儿子。连动机都解释不了的话,莫名其妙为了演戏而挖自己骨肉,杀自己将才?
派丘神绩去监视李贤然后再杀,岂不是给自己惹来怀疑这么恶劣的行径,如果不想千夫所指,就应该来暗的。既然来明的,那就不怕人说咯,何必还假惺惺地去写碑文,还追谥为‘章怀太子’,还把罪名推到丘神绩身上后来还杀了丘神绩?为什么连他都舍得杀,却把他的妻子接回了长安。
另,李贤身上疑点颇多,你说李贤拿《黄瓜台辞》来讽刺武则天觊觎皇位,那你怎么解释李贤在旺苍县木门寺的晒经石上的“明允受谪庶巴中,身携大云梁潮洪,晒经古刹顺母意,堪叹神龙云不逢”,这明明又是流放的太子对母亲登基的理解。只要不抱着史家灌输的‘李贤和武后水火不容’的先入为主的感情去看,史书除了主观总结性的描述没有记载任何事件显示李贤和武后很差甚至水火不容,只能找到父子间的摩擦。
而且章怀太子的墓之前被开采,从出土的壁画看,辉煌的壁画、丰富的内容,充分记述了太子监国时政治、经济、文化、外交方面的贡献与才华。这是其它唐墓出土的壁画所没有的现象。不过,疑点是为什么武则天只贬了丘神绩的官没有杀了他,但这个反之也说不通——就算武则天杀了李贤归咎丘神绩,那么也要按宣布的罪名处罚,起码名义上要。
所以结果是李贤是真的自杀。这或许不太像武则天没有杀女一样严密清晰,但当其他可能都说不通的时候,也只好先停留在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