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理学大师朱熹的官德思想 品德好坏影响国家
中国历来十分重视官员的道德规范,认为官德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国家的安危兴衰。早在先秦时期,就有人指出:“治乱之要,其本在吏。”(《后汉书·百官五·注》)“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贿彰也。”《《左传·桓公二年》)官员失去道德约束,就会出现贿赂公行、国将不国的危险局面。为此,历代有远见的政治家和思想家都先后提出了大量官德规范,如睡虎地秦简的《为吏之道》、唐代武则天署名的《臣轨》、宋代吕本中的《官箴》等,以之制约官员言行。作为宋代大儒,朱熹也敏锐地注意到这一问题,加之其数次的仕宦经历,更对此有深切的体会和感受,遂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官德思想和主张。
平易近民,凡事公道。朱熹深受儒家重民传统的影响,对当时官员普遍缺乏爱民惠民之心、大多“漠然无意于民”的现实甚为不满,明确主张:“为守令,第一是民事为重。”(《语类》卷112,第2733页,中华书局1986年点校本。下简称《语类》)“平易近民,为政之本。”(《语类》卷108,第2689页)要求当官者把庶民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奉法爱民,不求闻达。”其中首先要做到“临民以宽”(《语类》卷132,第3180页),注意爱养民力,存恤百姓,减轻对他们的剥削。当然,这不是说“事事不管”、“事无统纪”,“若曰令不行,禁不止,而以是为宽,则非也。”(《语类》卷108,第2689页)他针对当时一些人打着宽政的旗号,尸位素餐,荒于政事,甚至惑于“阴德”之论,不敢大胆惩处害民之徒的情况,明确指出:“救弊之道,在今日极是要严。不严,如何得实惠及此等细民。”(《语类》卷107,第2675页)要使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就必须严格管理,严肃法纪,严惩害群之马,把“临民以宽”与为政以严统一起来。
在封建官场,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循私舞弊是相当普遍的。朱熹以其切身体会说道:“大抵近年习俗,凡事不欲以大公至正之道显然行之,而每区区委曲于私恩小惠之际。”(《朱熹集》卷28,第1179页,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点校本)对此,朱熹指出:“官无大小,凡事只是一个公。若公时,做得来也精采。便若小官,人也望风畏服。若不公,便是宰相,做来做去,也只得个没下梢。”(《语类》卷112,第2735页)具体而言,一是在用人问题上不可“徇私容情”,“凡所论荐,皆必稽诸公论”(《朱熹集》卷99,第5090页);二是在处理政务时要保持“至公至诚之心”。不可上下相瞒,“唯务私己吝权”(《朱熹集》卷26,第1119页);三是在对待国家财产时要公私分明,不可“把为自家私恩”(《语类》卷106,第2642页)。
律己清廉,执事勤谨。朱熹认为,清廉、勤勉和谨慎是为官的“本分”。朱熹对清廉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能贪财,二是重视自守。朱熹认为,“仕宦只是廉勤自守,进退迟速自有时节,切不可起妄念也。”(《朱熹集》卷64,第3365页)这当然不是“教人求退”,“只是要得依本分,识廉耻,不敢自炫自鬻,以求知求进耳”(《朱熹集》卷59,第3023页),重要的在于做好自己分内之事,而不是计较个人的荣辱得失。
朱熹特别强调尽职敬业,主张“一日立乎其位,则一日业乎其官。(《朱熹集》卷24,第1032页),并对几种不良官风提出了尖锐批评。一是“不见吏民”。当时相当一部分官员为图省事,“以不见吏民,不治事为得策”,对百姓的呼声不理不睬,以致“民有冤抑,无处伸诉”(《语类》卷108,第2686页)。朱熹认为这种官员是“不仁之人”,已丧失了最起码的怜悯之心。二是“不肯任事”。一些官员懒惰成习,苟且偷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朱熹批评说:“天下事所以终做不成者,只是坏于懒与私而已!懒,则士大夫不肯任事。有一样底说,我只认做三年官了去,谁能闲理会得闲事,闲讨烦恼!我不理会,也得好好做官去。”(《语类》卷109,第2696页)三是办事拖拉。朱熹针对当时官府往往文案积压,许多事情久拖不决的情况,主张一日了毕一日事。他说:“当官文书簿历,须逐日结押,不可拖下。”(《语类》卷112,第2736页)四是贪图享乐。朱熹说:“今之仕宦不能尽心尽职者,是无那‘先其事而后其食’底心。”(同上第2735页)当官的首先想到的不是尽力职事,处理公务,而是如何吃喝玩乐,这与孔子“敬其事而后其食”(《论语·卫灵公》)的古训背道而驰。
朱熹还认为:“官所不比乡居,凡百动有利害,诸事切宜畏谨也。”(《朱熹集》卷64,第3366页)要求为政者处处谨慎从事,“凡事须仔细体察,思量到人所思量不到处,防备到人所防备不到处,方得无事”。
正身率下,修己治人。朱熹继承和发展了传统儒家由内圣而外王、“修身为本”的思想,十分重视主体的道德修养,及其与外在政令教化的联系。他说:“治道必本于正心修身。”(《语类》卷108,第2686页)即当政者的自我道德修养是其治国安民的本原和基础。为此,朱熹要求为官者不仅要勤于具体事务,更要于“自家身己做本领”,经常检束身心,“使知为克己之学,以去其骄吝之私”。并通过不断地锤炼和提升自己的内心世界,来更好地应对和处理外在的人情世故,特别是日常政务。他对一官员说:“暇时速须收敛身心,或正容端坐,或思泳义理,事物之来,随事省察,务令动静有节,作止有常,毋使放逸,则内外本末交相浸灌而大本可立,众理易明矣。”(《朱熹集》卷39,第1827页)把克己自检与应事接物紧密联系,内外结合,本末相应,达到理想的为政目的。这种为政思想,内在地包含了正人先正己的主张。所以朱熹又说:为政“大要在于详审……又其大本,则欲正人者必先正己”(《朱熹集》卷28,第1188页)。他经常性地劝告为官者要把正己修身置于匡君治民之先,或“勤攻己阙”,“正身以统天下”,或“反之于身,以其所欲陈于上者先责于我”。只有自我“身心安静,精神专一”(《朱熹集》卷29,第1227页),方能真正实现经世济民的目的。
朱熹是封建社会后期最有影响的名儒,他的这些官德思想后来得到不少官员的倡导,甚至身体力行,一些官箴著作也被吸收采纳,明人彭韶还专门择取其言论而成《朱文公政训》,从而对历代的官德建设和官员的自我约束产生了一定作用。在大力加强廉政建设、端正社会风气的今天,这些思想不无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