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诗仙李白如何能够肆意斗酒不担心花费?

李白的酒品不太好,或者说太不好。他若是喝醉,连皇上都敢惹。

杜甫有一句写李白的名句:“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大部分人关注的往往是后面两句,觉得李白真是率性而活,狂放到连天子叫他都不去的地步。

其实前面两句,仔细琢磨一下也很有意思。你会发现,他之所以频频在长安酒家喝醉,实在是因为在玄宗一朝,官员下馆子、住旅馆的福利太好了。

唐代的量酒单位是小斗,一斗约合2000毫升。而且唐代没有蒸馏酒,酒精度数不高。这一斗酒,搁到现在,差不多就是六瓶普通装啤酒。李白的酒量,也就那么回事儿,半打下去就开始说胡话了。

那么这一斗酒值多少钱呢?李白自己的诗说:“金樽美酒斗十千。” 一斗是十贯,可真够贵的。开元二十八年,两京的一斛米才两百多文钱;天宝二年,市面上一匹突厥敦马是9550文。

换句话说,这一斗酒下去,一匹突厥敦马或者二十斛米就没了。也就李白这种人能喝得起,一斗酒能换来一百篇诗,把诗折成稿费差不多能把酒钱折完。

当然,这是把诗里的虚指实算了,真正的价格肯定不这么回事。但以长安之富庶,货产之丰富,李白下的这个馆子,即使不到一斗酒十千,相信价格也便宜不到哪里去。

不过李白不用愁,他此时的身份不是平民,而是待诏翰林,官至六品,是天子的近侍之臣。他无论是下馆子还是出去旅游,都不必太为钱财担忧。

开元十八年二月,唐玄宗感觉“国家富庶,公务趋简”,专门下达了一则圣谕,许百官于春月旬休时,得自选胜地,自行宴乐。该月十八日,自宰相至员外郎,凡十二筵,各赐钱五千缗。

玄宗可真是大手笔,缗就是贯,一贯等于1000文钱,在那个时代能买三百多头波斯公骆驼,是笔大钱。文武百官可以放春假,随便去哪玩,吃喝反正有国家给买单,帐篷车马什么的,国家包了。

后来这事成了惯例,官员们“每旬暇日寻胜地宴乐,仍赐钱”。这种团队建设和聚餐,都是国家先把钱拨下去,使劲花,不用实报实销。哪怕是安史之乱后,唐肃宗还下诏“自宰相至各省奏事官员,各得赐钱五百贯文至一百贯文不等,朝廷委派度支于每节前五日支付,永为常式”。至于这钱你是下馆子还是召妓,随便你。

盛唐年间的饭店 旅店业非常发达,遍布全国。行人云游全国不必带刀。因为治安很好;也不必带粮食,沿途物资供应很丰富。行人只要带够了钱结账,就成了。酒馆饭馆乃至旅馆提供的服务非常丰富:住宿、酒食、玩乐、寄放物品、租赁牲口、洗浴等细致服务,甚至你在店里去世,人家还会帮忙治丧,十分方便。

假设一下,李白在长安当了官。从此每旬快到假期时,官府会先派人来,给你发个几百贯在手里。然后李白可以任选一处美景,带着家眷好友高高兴兴出发,半路看到新丰的某处小店不错,欣然进去。先点两坛著名的新丰酒、一份金斋鱼脍、几份含风鲊、一大碗驼蹄羹,最后再上一盘肥油满满的升平灸(烤羊肉加鹿舌),大快朵颐。酒足饭饱之后,叫来一个胡人戏班子听听曲儿,再在温泉里泡上一番,泡得太舒服了,决定开几个房,好好睡一觉。临睡前叮嘱店家,明天一早先把骡马准备好。

种种消费,朝廷已经预先拨下费用,根本不需要讨要发票,方便得很。

朝廷之所以这么干,是因为金融技术落后。官员出行时,除了驿站可以免费使用,肯定还有需要私人掏钱的场合。可古代没有发票,所以朝廷就想出这么一个办法——提前发钱。

没法做到凭票报销,干脆提前发钱算了。其实这种制度弊端很大,一来无法监控费用,二来造成了极大的浪费。

你看李白就习惯花钱大手大脚,没有省钱概念。后来他去扬州、南京一带游玩,天天吃喝玩乐,“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余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结果“归来无产业,生事如转蓬。一朝狐裘敝,百镒黄金空。弹剑徒激昂,出门悲路穷”……

每次读史到这,我都心生感慨。。这就是被任性的财务制度惯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