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古代宵禁的时候就没有夜生活了吗?
宵禁,顾名思义,就是禁止夜间活动。宵禁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商周时期,实行宵禁的地区一般都会有人巡夜。《周礼•秋官司寇》列“司寤氏”一职,专门负责夜禁。负责治安的官员巡夜时遇到夜行者会进行盘查,行迹可疑就会抓捕,这就是“犯夜”。至于处罚,则历朝历代各不相同,有的被抓起来关一阵子,有的要挨两下板子,更严重的可能会被就地正法。据记载,东汉的蹇图就因为犯夜被曹操抓住,活活打死。
唐朝《宫卫令》规定:每天晚上衙门的漏刻“昼刻”已尽,敲“闭门鼓”;每天早上五更三点后为“开门鼓”。这期间在城里大街上无故行走的,触犯“犯夜”罪名,要笞打二十下。晚唐五代由于上元灯节的刺激,宵禁制度废弛。
明清的法律把这一条改为“夜禁”,规定也更加细化:一更三点敲响暮鼓,禁止出行;五更三点敲响晨钟后才开禁通行。在二、三、四更在街上行走的,笞打四十下(京城五十下);在一更夜禁后、五更开禁前不久犯夜的,笞打三十下(京城四十下)。
关于明代宵禁的施行过程,利玛窦在他的《利玛窦中国札记》里这样描述:“(中国)各个城市都有千百名更夫在街上巡夜,按规定的间隔敲锣。尽管如此,而且街道都有铁栅并且上锁,宅院被夜贼抢劫一空的事还常常发生。这或许因为更夫本人就是盗贼,或者是和盗贼合伙。经常失盗的结果是再要用人来监视更夫……”
由此可见,宵禁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也不全能按照基本法,所以,青楼妓院的经营在宵禁制度下也就不是难事。
说完宵禁,再来说说大家都有兴趣的青楼。所谓青楼,最早是指青漆涂饰的豪宅,并不是妓院。
最早的妓,也不是来自于妓院。最早的官妓大概在春秋时就有了,到了汉武帝时期,又出现了军中的“营妓”:“汉武始置营妓,一代军士之无妻者”。至于民间以盈利为目的的私人开设妓院,一般认为是在唐代才出现的,这些民间的妓院,当时多借用“青楼”来称呼:“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这里的青楼,说的就是供男人寻欢作乐给诗人提供灵感的妓院。
在严格的宵禁制度下,娱乐活动多是在皇室宗族和达官显贵的府邸进行,而民间主要集中在固定的里坊,如诗人口中的“平康里”或是可以留宿的酒楼。
而在晚唐,宵禁制度松弛,客观上促进了市民娱乐活动和青楼的发展。只在特定区域服务于上层官僚的娱乐活动,开始出现了面向民众的倡优、歌妓和戏曲表演。相关的产业也跟着发展起来,国民生产总值也就跟着增长,这个时候也就不存在宵禁制度下妓院的生存问题了。
但除了晚唐、五代及宋无宵禁限制外,通宵的夜市只能在城外出现,而且为了避开宵禁,古代会有很多青楼开在外城。所以,想要夜生活,就只能上城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