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也未能逃脱皇室定律?什么是皇室定律

所谓“皇室定律”,其实就是中国古代社会存在的分封与削藩之间的循环往复,不断上演和闭幕的怪圈。只要冷眼观察中国古代历史,它就好像是永远脱不开一个循环的圈,故有人称之为“皇室定律”。说起“皇室定律”,并不是从明朝才开始有的。据资料显示,元朝就有了分封做法,而它的宗室实行的分封制度,实际上又是源于蒙古时期对战争中俘获的人口、财产的再分配。元代诸王主要是从投下封地分取赋税收入,并非裂土为王。

明太祖继承元朝旧制而有所损益,明代藩王“列爵而不临民,分藩而不锡土”(《明史稿》列传三,诸王)。诸王虽分封各地,拥有爵位,但藩府之外,没有封地和臣民。由朝廷颁给“宗禄”。除宁王、燕王、晋王拥军防边外,其余诸王只能拥有少数护*。在朱元璋看来,分封皇室子孙控驭各地,防止外姓臣僚跋扈,便足以“外卫边陲,内资夹辅”,使国家固若金汤,而长久之计,莫过于此了。我们可以理解朱元璋之所以要分封,是因为明太祖朱元璋建国伊始,有患于功臣在内而皇族孱弱,故而决定广建宗室,大举封建。朱元璋摆出一副天下至公的面孔来给封建定调子,他说:“天下之大,必建藩屏,上卫国家,下安生民,今诸子既长,宜各有爵封,分镇诸国。朕非私其亲,乃遵古先哲王之制,为久安长治之计”。(《明太祖实录》卷五一)群臣自然不敢反对,逢迎朱元璋是“封建诸王,以卫宗社,天下万世之公议”。

明太祖有子二十六人,长子朱标封皇太子。第九子朱杞及幼子朱楠早亡。其余诸皇子及从孙一人先后封为藩王。1370年分封诸皇子为王:朱樉封西安为秦王,朱封太原为晋王,朱棣封北平为燕王,朱橚先封吴王,后改封开封,为周王,朱桢封武昌为楚王,朱榑封青州为齐王,朱梓封长沙为潭王,朱檀封兖州为鲁王,明太祖侄朱文正之子朱守谦,封桂林为靖江王,共9人。受封的藩王每年得禄米万石,可在藩王府置相傅和官属,拥有护*少者3千人,多者至1万9千人。

朱元璋共进行了三次分封。首次分封的诸王在1370年至1385年间先后就藩。第二次分封诸王是在1378年:朱椿封成都为蜀王,朱柏封荆州为湘王,朱桂先封豫王,后改封大同为代王,朱楧封甘州为肃王,朱植封广宁为辽王,共6人,洪武末年就藩。第三次分封是在1391年:朱栴封宁夏为庆王,朱权封大宁为宁王,朱楩封岷州为岷王,后改云南,朱橞封宣府为谷王,朱松封开原为韩王,但迄未就藩,朱模封潞州为沈王,朱楹封平凉为安王,朱桱封南阳为唐王,朱栋封安陆为郢王,朱檥封洛阳为伊王,共10人。

尽管,朱元璋也曾预料到分封亲王可能会出现问题,于是,在洪武五年、七年,亲自拟定《皇明祖训》(最早是《祖训录》,后经修改叫《皇明祖训》),刻印成书供子孙阅读,供百官遵守。其中一条规定,亲王“不裂土,不离民”。在周朝、汉朝分封亲王时,划出一块土地,你吃这一块地,也管这里的老百姓,所以就出现了若干个“国中国”。朱元璋说,我现在分封亲王,亲王只是享有比皇帝低一点的礼仪,各种官员见你磕头,你可以有大宅,可以有少量军队,作为你的护*,但不能指挥地方军。护*归王国统帅,地方军一律不能给亲王管。这表明,朱元璋在防范出现“国中国”现象,避免尾大不掉的弊端出现。

其实,只要存在分封制度,就无法避免弊端出现。明初著名能臣卓敬、叶伯巨等早就看出了其中的不妥,故先后上书指出分封的弊端所在。卓敬说:“京师,天下视效。陛下于诸王不早辨等威,而使服饰与太子埒,嫡庶相乱,尊卑无序,何以令天下?”而叶伯巨的论证就更加理论化了。他严正的说道:“秦、晋、燕、齐、梁、楚、吴、蜀诸国,无不连邑数十。城郭宫室亚于天子之都,优之以甲兵卫士之盛。臣恐数世之后,尾大不掉,然后削其地而夺之权,则必生觖望。甚者缘间而起,防之无及矣。”当然,在上书之前,叶伯巨就料到可能会遭到不测,他慨然的对朋友说:“纵无明诏,吾犹将言之,况求言乎?”他还预见封王这件事是“难见而患速。”果然,朱元璋以离间骨肉的罪名下叶伯巨于*,而后死于狱中。但可悲的是,叶伯巨的远见很快得到了充分的证实。

既然,朱元璋已经深知分封可能带来的弊端,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不过都无济于事,只能解决表面的问题,无法根除深层的根源。也许由于他地位的特殊,并没有把这件事看的如何严重,总是以为自己的一纸号令、一条禁律,就能够防范未然,事情那有这般简单?事实上,直到卓敬等人一再指出后,他也不得不承认“尔言是,朕虑未及此”。可是,他说归说,并没有付诸于事实和行动,终于由于他的拖延和不觉,直接导致了诸王的尾大不掉,酿就了“靖难之役”的苦果----北方燕王起兵*,最后推翻了朱元璋指定的接班人,这不能说不是一场悲剧。朱元璋未能逃脱“皇室定律”,就这样被历史事实所证明。今天,虽然不再是封建帝制社会,不再是王者家天下,不再是极端*,但如何权衡和处理好*与地方、全局与局部利益的关系问题,不同样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供了教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