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高官们是如何“傍大款”的
对当官的来说,穷人、富人都可以与之交往。但与富人交往尤须注意,不可一意交结富人,不可与他们拉拉扯扯,否则易于为他们所用。富人想用手中的钱,换你手中的权,你不加防备,抵御不了,就势必栽倒。
包拯、秦桧对待富人的不同态度
富人喜欢巴结官员。有的有“眼光”的富人,还喜欢巴结在他看来大有发展前途的读书人。在这方面,包拯为古代官员树立了一个极好的典型。
北宋宰相李邦彦之父李浦是怀州(今河南沁阳)有钱的银匠,“惟喜与进士游”。他好客的名声在外,以至河东(今山西)举人赴京城开封参加科举考试,路经怀州,必到李浦家拜访,而李浦总是会赠送一笔盘缠。当时人们称李浦这种做法为“结秀才缘”,意为结好于有望高中进士的举子,用钱为自己铺路。人在没有当官时,你奉承他,比他当了官后你再奉承他,效果是大不相同的。自称“李浪子”的李邦彦,后来顺利踏上仕途,不能不说与其父广泛地“结秀才缘”有关。
北宋包拯还在读书时,就遇到过想“结秀才缘”的富人。据明代何良俊《四友斋丛说》一书,朱熹论及交际之道时,说到祖上有一本杂记,那上面记载着包拯的事迹。包拯与李某同在一座寺庙中读书,每次出入,必从一富人门前经过。二人从未去见富人。一天,富人守候在门口,等二人路过,邀请他们进去坐坐,被二人婉拒。过了几天,富人又邀请二人,还要招待酒食,因富人显得很殷勤,李某动了心,想进富人家门。包拯严肃地对李某说:他是富人,我们日后或许会成为州郡长官。今日滥交富人,他日能不为富人利用吗?二人终于没有进富人之门。包拯是庐州合肥人,过了十多年,他果然当了家乡庐州的知州。早年有意笼络包拯的那位富人,在包拯就任知州后,若想跟包拯拉拉扯扯,一定会碰壁。
包拯曾任开封知府,官至副枢密使。《宋史·包拯传》说:“拯为开封,其政严明,人到于今称之。”又云:“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朝中有了包拯这样刚正的官员,那些王公贵戚、宦官,一个个都收敛了。民众都寄希望于铁面无私的包拯。
包拯谢绝亲戚、同乡、故人等上门,也不与他们交往和通信。他立下家规:后世子孙当官有犯贪赃罪的,不得回到老家,死了不得葬到包家墓地。
南宋宰相秦桧则是另一种典型。宋代周密《齐东野语》一书说:秦桧走上仕途前,曾经去一富人家,要求资助。富人给了他五千钱,他要求再加一点,富人没有答应。富人的家庭教师曹泳在旁,拿出了富人给的“束修”——两匹绢。秦桧得了钱,又得了绢,这才离开。
秦桧和包拯,两种人品,两种境界。秦桧这样的人能为富人所利用;而富人要想利用包拯为自己谋利,没门。
隋朝开国功臣刘昉广交富商大贾
在隋文帝杨坚夺取北周国柄,取静帝而代之的过程中,刘昉立有大功。
公元579年,北周宣帝去世,皇后之父杨坚在刘昉与郑译的策划和支持下,扶持年幼的静帝上台。杨坚自任丞相,总揽朝政,为夺取皇位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因刘昉有“定策之功”,拜上大将军,封黄国公,前后赏赐巨万。他与郑译成了杨坚的两大台柱,当时人说:“刘昉牵前,郑译推后。”似乎朝廷政治运作离不开此二人。刘昉自恃其功,颇有骄色。
此人特别贪财,《隋书·刘昉传》这样写他:“然性粗疏,溺于财利,富商大贾朝夕盈门。”他专喜结交商人富豪。他家座上客,除了官员,就是富商,而且从早到晚,满屋子都是富商,可见“盛况空前”。
在中国古代,包括隋朝,商人的社会地位低下。“士、农、工、商”“四民”之中,商人排位最末。对于商人的着装、日常生活、社会交往、参加科举考试以及从政等等,都有种种限制。商人即使富可敌国,高官刘昉与他们也不属同一社会等级,地位高下悬殊,为何刘昉不但不鄙视他们,反而特别有兴趣与他们交往呢?人们有理由怀疑刘昉有利益上的考量。他爱的不是富商,而是富商的钱。商人到他门上来,很有可能是来“寻租”的,即用金钱换取他的权势的庇护。富商进刘昉的门,就得花钱,即需要给看门的人送“门包”,更不要说给刘昉送钱了。如果富商不时时给他献上分量极重、能够打动他的“红包”,他会“屈尊”对当时社会地位低下的富商笑脸相迎、热情招待、乐此不疲吗?
其实刘昉根本就不差钱。他官位、爵位很高,俸禄很多,杨坚前后赏赐他的财物数量极大,但钱对他来说,总是多多益善。
为了牟利,他竟在首都粮食匮乏、居民普遍挨饿之时,不顾杨坚的禁酒令,“使妾赁屋,当垆沽酒”,让其爱妾租下门面房,开起了酒店,发国难财。有人弹劾刘昉,说他职位很高,“厚禄已淹”,俸禄多了去了,应该知足了。然而他却“规麴糪之润,竞锥刀之末”,像商人一样追逐酒的利润,追求微末之利(相对于巨万赏赐和极高俸禄,酒的利润还是小的),若不查究,何以整肃官场?杨坚可能是念及刘昉的昔日功劳,下令不予追究,放了他一马。
在登基之前,杨坚就渐渐疏远了刘昉。杨坚派大将讨伐*的尉迥,为加强领导,统一军令,想在刘昉、郑译两人之中,委任一人为监军。谁知这二人都不予配合,不给面子。刘昉借口说,没有统兵打过仗,怕干不了。郑译推辞说,老母在堂,不能远行。杨坚因调遣不了这二人而大为不悦。后来,相继发生王谦、司马消难*,杨坚忧心忡忡,寝食不安,而刘昉却“逸游纵酒,不以职司为意”,常常因酗酒误了公事,招致杨坚极度不满。杨坚就将他“晾”了起来,爵位、职位照给,不给事干,让其赋闲在家。
刘昉自以为立下了开国首功,后被疏远,心中既惴惴不安,又大为不满。于是怨气日盛,与梁士彦、宇文忻搞到一起,开始时只是发发牢骚,后来竟图谋反叛。东窗事发,刘昉及梁士彦、宇文忻都被处死,家被查抄。三家所有财物都被搬到皇宫射殿,杨坚身着素服,命大臣们拿起弓箭,任意射取财物,谁射中,谁就搬回家。杨坚想用这种特殊的做法,让大臣们吸取刘昉等人贪腐、谋反、自取败亡的教训。杨坚独创的这种“廉政教育”方式,效果如何,就不得而知了。
唐朝宰相许敬宗嫁女娶儿媳挣大钱
唐朝的许敬宗从涟州别驾一直做到宰相,可谓青云直上。但他被世人认为是一个大奸臣,宋朝宋祁写《新唐书》人物传时,将他列入《奸臣传》。他作为奸臣的主要罪状是,帮助唐高宗立武则天为皇后之后,“逐韩瑗、来济、褚遂良,杀梁王、长孙无忌、上官仪”,连手武则天,排挤了一批人,谋害、杀死了一批人。
许敬宗其人,最典型、最精彩的一段台词,是在唐高宗立武则天为后的关键时刻说的。《许敬宗传》云:唐高宗准备废王皇后、立武则天为后,征求大臣们的意见,遭到激烈反对。就在唐高宗犹豫不决之时,许敬宗投了武则天至关重要的一票。他说:庄稼汉多收了十斛麦子,就想换妻子。天子富有四海,想立一皇后,臣下说不可以,有什么道理?他的一席话,使高宗下定了废王皇后、立武则天的决心。许敬宗“于立后有助力”,高宗满意,武则天更满意,投桃报李,不久许敬宗被提拔为宰相。
许敬宗爱财如命,为了敛财,不惜把自己的女儿当作商品。《新唐书》说:“敬宗饕沓,遂以女嫁蛮酋冯盎子,多私所聘。”“饕沓”,贪得无厌。为多多地获取聘金,许敬宗特意将一个女儿嫁给岭南酋长、也是唐朝官员的冯盎的儿子。
冯盎,冼夫人之孙。唐高祖时任高州总管,封越国公。唐代高州乃现在广东鉴江、漠阳江流域地区。冯盎饶有家财。唐太宗曾一次赏给奴婢多至万人,赏赐财物不可胜计。冯盎自云:“吾居越五世矣,牧伯惟我一姓,子女玉帛吾有也,人生富贵,如我希矣。”意思是,我家居住岭南已五代了,此地担任州郡长官的,只有我一家。我多的是男女奴隶和钱财。世上富贵如我的,很少很少。
刘肃《大唐新语》则说:敬宗“又纳资数十万,嫁女与蛮首领冯盎子及监门将军钱九陇(子)”。“九陇本皇家隶人,敬宗贪财,与之婚姻,曲为九陇叙其阀阅。”许敬宗将一个女儿嫁给富豪冯盎之子,又将另一个女儿嫁给本是皇家奴仆、后升监门将军的新贵钱九陇的儿子,动机也是贪图钱财。他嫁两个女儿,得到聘金数十万。
不但如此,许敬宗为儿子娶妻也要捞一把。“敬宗为子娶尉迟宝琳孙女,多得赂遗”。人家儿子结婚赔钱,他家赚了大钱。
在唐代,婚姻讲究门当户对,而且十分看重门第。京中高官许敬宗嫁女于岭南酋长的儿子及原皇家奴仆之子,当时的人不可理解。于是,有关部门弹劾他,说他为图钱财不惜将女儿远嫁酋长之子。他被降为郑州刺史。
许敬宗既贵且富,不缺钱花。除了俸禄及朝廷的赏赐外,还有很多“黑色收入”。他先后担任过多种官修史书的主编,前后所得赏赐不可胜记。他还不满足,利用编书之职收受贿赂。编书还能受贿?当然能。他在书中给人立传,传主家贿之以重金,他就为人家玩“曲笔”,歪曲事实,过错写成功劳,丑的写成美的。酋长庞孝泰率兵参加对高丽的战争,此人怯懦,吃了败仗,受到敌方嘲笑。许敬宗接受了庞孝泰馈赠的钱财,昧了良心为其美言,说他屡屡破贼,唐朝将领称得上骁勇的,只有苏定方与庞孝泰二人,曹继叔、刘伯英比他们差远了。他的亲家钱九陇,原本是唐高祖的奴仆,许敬宗为他捏造光荣的门第、显赫的功劳,还将他与有名的大臣刘文静等合传。
《旧唐书》说许敬宗“好色无度”。他的妻子裴氏死了,他立裴氏的侍婢为继室。扶婢女为继室,本来就让时人非议,他还要让她冒姓虞。这位“虞氏”,长期跟许敬宗的长子许昂通奸,许敬宗怒不可遏,请求朝廷将长子流放岭南。《旧唐书》说“弃长子于荒徼,嫁少女于夷落”,就是指流放长子于荒僻的边远地区,嫁女儿于遥远地方的酋长冯盎之子。
许敬宗生活奢靡,日常开销极其浩繁。“营第舍华僭,至造连楼,使诸妓走马其上,纵酒奏乐自娱”。他的府第特别豪华,超过了朝廷规定的官员住房规格。他家楼连着楼,他让歌妓们在“连楼”上跑马。为了过这样的奢华生活,许敬宗自然要变着法子捞钱。儿女婚嫁成了他捞钱的理由,编书成了他捞钱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