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失一念间 南明痛史之郑成功私心自用

历史的天空,往往只呈现一种颜色。

人们,习惯于歌颂文天祥的浩然正气、爱国豪情,却忘记了他亦有狎妓之好、声色飨乐之求;习惯于揶揄钱谦益的贪生怕死、屈节降清,却忽略了他亦有暗中资助抗清志士、幡然悔悟、改过自新之举;习惯于歌唱某位“民族英雄”的赫赫武功,却在不经意间错过了一个机会——揭开隐藏在史籍文本深处的种种秘密。

阐发真相,触及他们心灵深处的“全面人性”,足以让天空绚烂,让生命丰满。

在“民族英雄”这一光环的笼罩下,一个矛盾的灵魂始终在历史的天空中游荡,他渴望着生命的重来……

可他永远都不会领悟:一切不健全的社会制度、一切人为的灾难,根本原因都是压抑人性、扭曲人性,或放纵人性、任其蔓延的结果。中国封建专制社会,在“人性善”的幌子下,集权统治者高喊着“大公无私”的口号,干的却是“私天下”的勾当,不仅集天下财富于一身,而且集天下权利于一身。这样的社会里,一方面是*者自身人性的无限膨胀,另一方面则是对百姓人性的无限压抑。

那些*者,常常是一些恶性自私者。持恶性自私观念的人,不仅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而且常常企图夺取他人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个人需求。一旦等到机会,他们就会“痛下杀手”。他们较少拥有同情心、良心,在他们的人生哲学中,人与人,恰似狼和狼,而现实世界则恰恰又是“狼多肉少”,因此,生活中仅有一个规则,那就是弱肉强食。所谓良心与道德、统统都是糊弄人的。尽管在很多情况下,他们也将这些漂亮、美妙的词句挂在口上,可那不过是一个幌子,实质在于更巧妙、更方便地骗取、掠夺他人与社会的利益。在他们“你方唱罢我登场”的角逐中,中国的历史也相应地在“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恶性循环里停滞不前:皇帝轮做,王朝更换。但人祸依旧,苦难依旧。

公元1662年2月1日,困守*热兰遮城堡的荷兰殖民者*与围困该城九个月之久的郑成功集团军达成投降协议。9天后,荷兰殖民当局及其士兵举着降旗,灰溜溜地离开*,撤往巴达维亚。沦陷时间长达37年的宝岛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从此,率军收复*的郑成功将军,也就被描绘成了一位为了民族的尊严与国家的利益而战斗的民族英雄,被形容成了一名大智大勇的反侵略斗士,被刻画成了一个正视世界、遇挫愈奋、矢志不渝的佼佼者。

那么,事实上是否如此呢?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者的行为,是否真的是出于“维护祖国领土完整”的爱国热情,毅然作出的正义之举呢?

1658年,大举进攻南京遭到失败之后,郑成功退回了金门、厦门海域。他看到了全国反清*日趋衰微的现实,而且抗清的旗帜——西南永历朝廷一蹶不振,危在旦夕。他知道清*扑灭余火之后,下一个目标就是全力对付自己。此时,清廷已经开始实施“沿海迁界”的政策,这一政策并不意味着清廷故意把沿海约三十里的广袤土地让给郑军,任其屯田扼守,反而恰恰是一种*的手段,旨在切断郑军从内地获取物资的通道。同时,还可以诱使郑军登陆,然后凭借自己在陆战方面的优势,歼灭郑军的有生力量。而郑军有效控制的沿海岛屿,则无法支撑起一支庞大水师的后勤供应。为了拓宽生存空间,郑成功不得已才把注意的焦点转向*,因为*有“田园万顷,沃野千里,饷税数十万”,可以永久性地解决他的军队及其家眷的生活问题,从而建立起一个以金门、厦门两岛为抗清前哨,以*为物资供应基地的“进可攻,退可守”的战防体系。

用郑成功自己的话来说,那就是“我欲平克*,以为根本之地,安顿将领家眷,然后东征西讨,无内顾之忧,并可生聚教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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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郑成功收复*的真正目的。

也许有人会说,郑成功收复之举,主观上虽然着眼于郑氏集团的利益,但客观上却赶走了侵略者,为中华民族的统一大业建立了不朽的功勋,也为反清复明的将士提供了一个继续活跃舞台。

的确,如果没有郑氏盘踞*,清廷就不会视之如眼中钉,就不会刻意收复。*就很有可能被视作化外之地,并因此而脱离祖国的怀抱。由此看来,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者、收复*的功绩确实足以名垂千古,称他为“民族英雄”也不为过。

然而事实上,他这个“民族英雄”,其实是个“歪打正着”的民族英雄,而不是一个纯粹的民族英雄;是一个从私利出发,却没有料到竟然“一举成就民族伟业”的枭雄,而不是一个在国家与民族面临危难时挺身而出,不惜牺牲自身利益甚至生命,来维护国家与民族之根本利益的一代英雄。

因为,大量史料可以证明:郑成功其实是一个始终以自我为中心,始终以郑氏集团的私利为出发点,借口反清复明,笼络各方志士人才,纵横于南明、满清各种政治*之间,以求实现个人利益乃至集团利益最大化的大军阀。他从来没有产生过牺牲自身利益来维护民族利益的高尚念头,他拥兵自重,缺乏全局意识;他专断独行,意气用事,认友为敌,逼反良将;他在辖区内征收“苛捐杂税”,置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他抱残守缺,一味坚持“围城待降”的战略战术,结果,“成也围城,败也围城” ;他治军苛严,动辄斩杀、责罚部下,最终落得个“众叛亲离”的下场,以致于正值英年就气死在*岛。

郑成功一生的成败教训,留给后人太多太多的感悟与遐思。

一、郑成功是明朝福建总兵郑芝龙的长子。郑芝龙,字甲,号飞虹,福建南安人。从小不喜欢读书,却爱好舞枪弄棒,属于天生的海盗性格。他18岁就外出闯荡,流浪日本之后,娶日本女子田川氏为妻(中国文献称翁氏),生下一个儿子,也就是后来的郑成功。不久,郑芝龙凭着自己的能力成为一个“在日华侨首领”的义子,并因此继承了一支庞大的走私船队,并逐渐发展成为“作乱东南沿海”的海盗集团头目。被明廷招安后,郑芝龙反戈一击,因剿匪有功,升至总兵,掌握了福建十万铁甲军的指挥权。同时,他以此为后盾,通过大规模的对外贸易,成为富甲一方的巨商。

郑成功回到父亲身边的时候,已然七岁。郑芝龙给他取名为郑森,字明俨,号大木。由于明廷推行“重文轻武”的政策,武将饱受文官歧视,因此武官们普遍重视子嗣的文化教育。郑芝龙也不例外,他重金聘请饱学之士给郑森讲解经史,终于使这个从小生长在异国的长子,于1638年5月间进学成为生员(俗称“考取了秀才”)。1642年,郑森18周岁,去福州参加乡试。当时郑芝龙已经加官都督,“富拟王者,远交朝贵,近慑抚按,炙手可热”。郑森也因此而摆出了一副贵公子的招摇派头,昂首挺胸地踱入试场。提学副使郭之奇看他不顺眼,就略施小计——没让他中举。

1645年6月,郑芝龙的弟弟郑鸿逵拥立唐王朱聿键,在福州建立隆武政权,朱聿键以恢复中原为己任,而郑氏集团却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想借重隆武朝廷的权力来巩固自己的独霸福建的地位。为了笼络郑芝龙,隆武帝不仅将郑芝龙列为定策元勋,使之位高权重。而且赏赐郑森姓朱,改名成功,“以驸马体统行事”。这就是“郑成功、国姓爷”等名字、名号的由来。

1646年1月,郑成功奉隆武帝之命领兵出大定关。从此弃文就武,开始了他长达16年的军事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