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亡国之君为何临死前一定要杀死妻儿
譬如三国蜀汉亡国时,后主刘禅顺降。而刘禅的儿子北地王刘谌,坚决不降。当他感觉大势已去、无力回天、阻挡不了亡国命运时,就在刘禅送出玉玺投降的当天,带领全部家小来到祭奠先帝刘备的昭烈庙,先杀死妻子和儿女,而后自杀。
再如“大西皇帝”张献忠,他不仅嗜杀无辜,而且对自己的子女也毫不留情。在他将要失去川地、放弃成都之际,召开一个“家庭大会”,在这次“家庭大会”上,他“尽杀其妻妾,一子尚幼,亦扑杀之”。就连自己咿呀学语的幼子,也不放过。
在“食子”的君王中,也有的很讲究对子女“区别对待”,比如明朝末代皇帝朱由检,他是杀女不杀子,因为“性别男”,太子慈烺、三子定王慈炯、四子永王慈焕被朱由检安排逃离皇宫。因为“性别女”,妻妾、女儿纷纷被朱由检砍杀。
亡君为什么临死“食子”?他们给出的是这样答案——
张献忠在杀完全家之后,对手下第一猛将、干儿子孙可望说:“我亦一英雄,不可留幼子为人所擒,汝终为世子矣。”意思是,我不能留下骨肉让敌人擒获,你就做我的永远接班人吧。
朱由检在砍杀15岁的长公主前,也流着泪说了一句“名言”:“汝何故生我家”?责问女儿,为什么要降生到帝王家。
这些亡君,给出“食子”的理由流于表面,比较牵强。那么,深层的原因什么?他们究竟出于什么心态“食子”呢?
以我小结,亡君之所以“食子”。一是出自“殉葬”心态,这是一种奴隶主心态,强烈占有欲的发挥,认为妻子儿女还有奴仆都是自己财产,既随他来就应该随他走。
第二个原因,是出于恐惧。这个原因占据的比例应该更大些。
留下儿女,为什么是件“恐怖”的事情呢?
因为这些亡君的后代,面临着车裂、凌迟、腰斩、绞杀等“非人”的刑罚。
中国封建社会历代刑罚,均在残忍之列。即便是后人盛赞的“华夏文明登峰造极”的大宋朝,那刑罚也绝对让你惊恐万分。《水浒传》中,策划西门庆和潘金莲通奸、谋害武大的王婆,虽然没有死在武松刀下,但在事发之后,被景阳县府处以极刑——凌迟处死。可见“文明的北宋”依然沿用历代残忍的刑罚,凌迟、腰斩一应俱全。
我曾去过北京“东岳庙”,在那里,地狱七十六司殿及各种酷刑一应俱全;我也曾“观光”过传说关押过苏三的洪洞县衙牢房。那里会告诉你“牢房”为什么也叫“牢笼”——因为牢内从地面到屋顶不到一米高,人在那里永远不站起来,关在那里生不如死。
一旦你到那些地方,你不仅明白了古代中国人为什么那么奴顺,而且也破晓了亡国之君“食子”的原因——一旦他们由“王”沦为“寇”,便会与黎民一样,充满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