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末日狂欢的同性婚礼 比现代还前卫
人们常常希望了解古人的生活状态。不过,当人们在五千年的历史画卷中徜徉时,偶尔也会发现一些与今人大相径庭的风俗习惯,比如“明朝的某些事”。在几百年前的明朝,两个男子是可以拜堂成亲的,那时候人们称这种关系为“契兄弟”或“契父子”。
男风盛行的明代
明代以及后来的清代都是男风较为盛行的时期。明代的文人胡应麟曾写道:“左携安陵右龙阳,美人翠袖娇红妆。” 将男色与女色提到了同等的位置。(这里的“安陵”和“龙阳”都是战国时期著名的男宠,后世便以他们的名字指代男同性恋。)
在这一种类似于末世狂欢一般的颓废情绪的影响下,上自王公贵族,下到市井平民,各阶层中都存在*追求男色的人。在那个时期,男性是允许结婚的,人们习惯称之为“契兄弟”。“契兄弟”的来源
在男风盛行的大环境中,出现很多真心真意要共度一生的同性恋人是十分正常的。于是便出现了所谓的“契约关系”。
明代文史大家沈德符认为,这种习俗来源于海寇。古代由于迷信的缘故,人们认为航船时不能带妇人在船上,否则船就会沉没。但是,船员依然需要解决他们的正常需求,所以便用貌美的男宠来代替女人。当时的船长就被称为契父。另外也有人认为,闽南地区出现男男婚姻是由于性别比例严重失调,很多男人无法娶妻。
契兄弟的婚礼,是否也如同男女之间的婚嫁一样,有诸多流程、各种讲究呢?答案是肯定的。明末清初的大才子李渔在《无声戏》的《男孟母教合三迁》中就为我们介绍了一下当时闽南地区契兄弟的婚礼状况:男子之间的“婚嫁”与男女之间的婚嫁一样,提亲、聘礼和酒席等,也就是所谓的“三媒六聘”,一样都不能少,无论是男女婚姻还是男男婚姻,全都讲究“明媒正娶”。而且,如果契弟是头婚,而非二婚,那么契兄一方送的聘礼就要重一些!
风俗的没落
晚清时期,国门被西方的坚船利炮打开,玩弄戏子虽然仍然是士人们娱乐的主要内容,但此时国势与政局发生巨变,演员们的地位也随着社会的发展得到了提高。更重要的是,对同性恋持极端憎恶态度的西方传统性爱观念的传入,使得新时期的士人逐渐对于男男关系感到厌倦、反感甚至引以为耻。在这种氛围之下,“契兄弟”这种类婚姻形式也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