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反腐 抄家是杀手锏 死人也不放过!
雍正从老爹康熙手上接过龙袍时,大清朝吏治松弛,贪污腐败,税收短缺、国库空虚,储银仅八百万两,堂堂大清帝国成了一空架子。雍正认为治理国家必须要充实钱袋子,为挽救统治危机,在康熙皇帝去世一个月,不顾乃父“尸骨未寒”下令全面清查亏空钱粮,大张旗鼓进行反腐。
山雨欲来。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所以雍正从吏治下手。雍正元年正月,雍正连续下了十三道谕旨,颁布到所有总督、巡抚、布政司、知府、知州、知县、文官武官,告诫他们不许贪污,不许受贿,不许克扣;武官不许吃空额,违者严重治罪。警钟先敲告诫。
钦差查帐。铺垫好上一步,雍正派出直属自己指挥的钦差大臣,代表朝廷去各地查账。还从各地抽调了一大批候补州县人员随钦差到各省一起查账。查出的贪官污吏,就地免职,然后从钦差团队里选一个同级官员接任。雍正皇帝开创了监察者接任罢免者之职的先例。腐败立惩。
不准借款。借钱借粮来填补亏空这一直是贪官惯用的伎俩。雍正在派出钦差时,也给地方百姓先发告示:任何人不准借钱粮给官府。如果胆敢借钱借粮给官府,那钱粮就成了官府的,再也甭想收回。这一下,没人再敢借钱借粮给贪官们。弄假则真谁敢。
堵塞漏洞。雍正成立“会考府”。会考府是一个独立的核查审计机关,直接听从皇帝的指令。各地方上缴税银或报销开支,各部院动用钱粮和报销经费,都要通过会考府会考来稽查核实,谁也做不了手脚。鱼目混珠不成。
挪贪均惩。贪官往往避重就轻把贪污说成挪用。雍正先查挪用,后查贪污。在追补赔偿时,先赔挪用部分,后赔贪污部分,一分一厘都不能少。更重要的是,无论贪污还是挪用,每一笔账都要查清楚,不能混淆。瞒天过海休想。
老有所养。清延续明朝旧制,官员俸禄不高。正一品官员年俸纹银一百五十两,七品县令则只有四十五两。这点俸银,养家糊口都成问题,更不要说打点上司,迎来送往了。为此,雍正设立了养廉银。养廉银是官员年薪的100倍,叫官员们明白,与其担惊受怕惊弓之鸟般贪污受贿,还不如正大光明的等着拿那个养廉银。善者善终安心。
严惩不贷。雍正对贪腐分子采取罢官、索赔、抄家的惩处方式。先罢官:一个被罢免的官员无法再鱼肉百姓,只能自己掏腰包补上亏空。雍正的观点是“朕岂有惜此一贪吏之理乎?”再索赔: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绝不宽贷。在追索亏空时,雍正的十二弟允祹还不出钱,只好将家中器物当街变卖。就连死了的腐败分子也不放过,广东道员李滨、福建道员陶范,均因贪污受亏空案被参而畏罪自杀,想人死帐烂。可雍正不吃这一套,追穷寇一直追到阎王爷那里,要其家人承担赔偿。后抄家:官员亏空一经查出,一面严搜衙署,一面行文原籍官员,将其家产查封,家人监控,追索已变卖的财物,杜绝其转移藏匿赃银的可能。罪一经核实,就把他的家底抄个干净,连他们的亲戚、子弟的家也不放过。惩处第一年,被革职抄家的各级官吏就达数十人,其中有很多是三品以上大员。
雍正直截了当地告诉文武百官:“朕平生最憎虚诈二字,最恶虚名。”他用创新的制度去根治腐败,社会风气改变了。反腐倡廉仅仅五年,国库储银就由康熙末年的八百万两增至五千万两。清朝十帝中能说鲜有腐败官员的只有雍正时期。《清史稿·食货志》载:“雍正初,整理财政,收入颇增。”史学家评论说雍正:“澄清吏治,裁割陋规,整饬官方,严惩贪墨,实为千载一时,彼时居官,大法小廉,殆成风俗,贪冒之徒,莫不望风革面。”
雍正王朝制度创新惩治腐败整顿吏治,为历史留下一段回肠荡气令人拍案叫好的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