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种视角观察荆轲 那他就是个“小瘪三”

兵权谋的将军,是要懂得用侠的。观其侠气,用其技巧,化私剑之悍,为斩首之勇。

将军的天然属性,一半是保家卫国,一半是开疆拓土;游侠的天然属性,进一步侠之大者,退一步横行乡里。两者都具备勇气,但两者的差别是,将军把勇气储存在军营中,游侠把勇气宣泄在江湖中。

所谓观其侠气,也就是能够把勇气收敛于一身之内而游荡于江湖之中的人,可以用。侠气往往不是名气,侠的名气越大,越是远看神话、近看笑话。

将军的衡量指标,一半是内驻军纪,一半是外战首级;游侠的衡量指标,技巧显名者可用,帮派组织者可杀。从将军的视角看去,一片土地上的侠太多了,只能说明这片土地上缺乏秩序、积贫积弱。这种情况下,再大的侠、侠之天大者,也不过是具备了对内维持秩序的功能而已。

秦国的将军很多,六国的游侠很多。

所以对于秦国的将军来说,六国的游侠是可以筛选利用的,六国的土地是可以肆意征服的。

《史记》写了《刺客列传》,也写了《游侠列传》。刺客是最绝情的侠,以“杀他”为目的。游侠是最有情的侠,以“活他”为目的。

而将军以征服为目的,活着征服固然好,不然如何?人虽死了,土地还在,所以将军凌驾于侠之上,至于刺客和游侠,这两类人从本质上是一样的。只不过刺客更加极端,更加极端就更加讲究一口气的运用。这里借用几位刺客来解释观气。至于用巧,不过是为了活着,留给《游侠列传》作为后话分析了。

第一个出场的刺客是曹沫。

他在外交场合上胁迫齐桓公,为鲁国争夺战争中失去的土地。

曹沫之所以敢的原因,算是报答鲁庄公的厚爱。这哥们儿开始担任鲁国将军,结果“与齐战,三败北”。在战场上输了太多之后,他的收获只有两个:第一是积累了足够的失败经验,第二就是鲁庄公的厚爱。

虽然鲁庄公害怕了,割让遂邑与齐国求和,不敢再打了,但他仍然让曹沫担任将军。于是明明列阵打不过齐国的曹沫,面对自己输出去的土地和鲁庄公的信任不疑,便在会盟这种外交场合上行*举动,目的是为鲁庄公讨回土地。

曹沫经过自己的手,失去了很多鲁君的土地,这是他的痛。他对自己所受到的厚爱,又回报不了,这厚爱让他的痛更痛。所以他豁出去了,于是事情办成了。

第二个是专诸。

伍子胥物色了专诸,献专诸给公子光以谋吴王僚。

专诸在太湖学烧鱼三年,又造鱼肠剑一柄,等到吴王僚的两个弟弟盖馀、属雍领兵在外才舍身发动刺杀。

专诸除了性命之外,还付出很多前置代价,于是事情办成了。

《史记》无传而名声在的要离,是第三个。还是伍子胥物色了要离,献要离以刺庆忌。

当时公子光已经夺位一年,称吴王阖闾。吴王僚之子庆忌文武双全,勇名冠于诸侯,一心要重夺王位。要离以竹剑伤阖闾,以真剑自断右臂,杀妻之后让阖闾焚于市,用这些行为来获取庆忌的信任,然后才发动刺杀。

要离除了性命之外,还付出很多前置代价,于是事情办成了。

第四个是豫让。

一刺失败,漆身以癞,吞炭为哑,面目全非,市场行乞,只求再刺。所谓“众人遇我,众人报之。国士遇我,国士报之”。

再刺赵襄子,再败曰:“您的人把我包围了,我知道这次肯定死了,所以这事我也不再指望了。不再指望了,没有希望了,我就可以把所有事情都说出来了。您把您的衣服给我刺上几剑,算我把事情办成了吧。”随后豫让自裁。

豫让除了性命之外,还付出很多前置代价,事情没办成,但心结解开了。

第五个是聂政。

等到老母已去、姐嫁之后,他闲人不用、仗剑直入,上阶刺侠累,一击必杀,然后毁容挖眼,自屠出肠,不过是为了嫁人的姐。

聂政除了性命之外,还付出很多前置代价,于是事情办成了。

聂政已死,当时谁也不知道这具尸体就是聂政。其姐聂荣千里收尸,哭死于聂政尸旁,也让聂政显名列传于后世,这叫作侠姐。

这些都是真的大侠。他们在舍命之前,都付出了沉甸甸的额外成本。这些成本,叫

作侠气。不具备侠气而只有名气的,算是世俗大侠。

最有名的世俗大侠,曰荆轲。

荆轲,懂刺杀的盖聂看他是个“小瘪三”,懂刺杀的鲁句践看他也是“小瘪三”。不论他是不是个“小瘪三”,只看他自己真正付出了什么就好了。

燕太子丹以为他是妙药,吃喝嫖乐供着。直到王翦灭赵,太子丹憋不住了才说:“大哥,我想再养你五百年,问题秦军快到易水边上了。”

荆轲说:“我去可以,先帮我弄三件东西吧。”

第一件是秦叛将樊於期的人头——价值千金和封邑万户,第二件是赵国徐夫人的匕首——价值百金,第三件是燕国土地——督亢地图。虽然这三样东西很贵,但还都可以用货币来衡量。

这三件东西背后,不能用货币衡量的,我们来看一看价值几何。

第一,燕太子丹不忍杀樊於期,荆轲前去游说樊於期:“你全家都被秦王杀了,你给我脑袋,我到时候左手把其袖,右手揕其胸,将军之仇报矣。”樊於期信了荆轲的话。

第二,价值百金的徐夫人匕首,是用活人试验的匕首毒效,几条烂命下来,果然见血封喉。

第三,刺杀失败的后果,不是丢失督亢一地,而是燕国尽丧。

以上三件东西的成本和三件东西背后的成本,都不是荆轲自己埋单。荆轲自己从头到尾,只付出了烂命一条。他吃了、玩了、嫖了,还不愿意走,最后是被燕太子丹用话逼走的。

荆轲临走之时,腰里别着借来的人头、买来的匕首和骗来的地图,在音乐家高渐离的伴奏下,慷慨唱道:“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翻译一下就是:“风儿吹又吹,易水啊你冷不冷?我抬眼看看你们这些在风里吹的人啊,哥们儿我走了,就没想过回来,最多把命扔在咸阳罢了。哥们儿我虽是亡命徒,但有艺术家的底蕴。去不去?我去了。成不成?天知道。”

这是什么做派?有名气的大侠的做派。

这事过去1000多年后,稼轩借用这个典故写了一首名词:“易水萧萧西风冷,满座衣冠似雪。正壮士、悲歌未彻。”这是歌颂荆轲的。又过去很多年,我借用稼轩的词来讽刺一下:“易水萧萧西风冷,满座心凉胜雪。真泼皮、悲歌烂命。”

从忽悠燕国到刺秦失败,荆轲从没觉得他那条烂命有多重要。所谓责任,对于荆轲这种人来说都是浮云。

荆轲临死还要和秦王说:“我弄不死你,是因为我想要把你生擒,订立永不攻伐的契约。”

这个泼皮早就忘了他和樊於期订下的诺言:“你借我脑袋,我帮你报仇。”这位“大忽悠”办不成事情也就算了,临死还要给自己脸上贴金。无论对比哪个时代的价值观,这哥们儿都实在太亏心。

至于所谓用活人试验的见血封喉的匕首?那就更是一个大笑话,这位刺客连投掷技术都是忽悠的。难怪鲁句践听说这事之后,要私下说:“可惜这小子不讲求击剑刺杀的技术。”荆轲在燕国磨磨蹭蹭的时间,或者去听高渐离击筑了,或者去妓坊玩女人了,哪里有时间去练剑啊。

最后说到燕国的土地。燕太子丹选了这种烂命鬼之后,就不再去观察付出的细节了,所以燕太子丹当然活该如此。成就之前五位刺客的,都是他们自己付出的惨重代价。成就荆轲这个破落户的,唯一原因是秦始皇的威名罢了,只是可惜了他骗来的那些价值不菲的陪葬品。

刺秦?张良刺秦叫作英雄,一击不成,收功在十年之后。

荆轲刺秦叫作赌烂命,敢骗就行。吃饱了、骗够了,最多搭上一条烂命而已,管谁的人头、谁的*。他心说当初本来就是忽悠樊於期和燕太子丹的。

于是以名气论,刺客之首曰荆轲,而这大名仅仅是因为他的刺杀对象是秦始皇帝罢了。

用侠,就是观察侠气和名气的区别。单独捕捉侠气,是没有参考坐标系的,而用名气来作为标尺或者背板,那是最科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