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小妾要履行夫妻义务但地位非常低下?

在一夫一妻制的当下,古时候所谓的妾,也就成了如今人们口中的小三、二奶,而与现在男人疼爱小三厌弃与自己结婚登记的老婆不同,在古代男人再怎么宠幸自己小妾,妾室也不可能比男人的正房妻子要大。

事实上不仅是如此,无论是在男人的眼里,还是在正房夫人的眼里,小妾其实也就比奴隶、下人的地位高一点,尽管她们也要履行妻子所要履行的义务,例如为男人侍寝,打理家务以及为家族延续香火等,但在她们心里,男人其实还是自己主子一般的人物。而且她们的权利远比正房夫人小得多,各种举动都很受限制,也是很卑微的一层人。

从最主要的祭祖等迷信事宜上来说,参与者必须只能是这个家族的人,而妾是要被排除在外的,而且其亲属也不算是这个家族的亲戚,就算她们为这个家族的男主人生了个一男半女,地位也低得很,只能被称为“庶出”,并认正房夫人为“嫡母”,还要再称呼上疏远自己的亲生母亲。不仅如此,在古代的家族中,她们所生出的子女,在地位上却是少爷、小姐,称呼上自己也只是他们的姨娘。

事实上这还是最基础的,妾室地位低下,主要体现在面对自己丈夫的时候,按照我国男尊女卑的传统,妻子的地位都比丈夫要低,更不用说妾与男主人的关系了,像现在人们所不能容忍的打骂,在当时只是最轻的处罚,重的直接撵出家门而不需要负任何责任,震怒时杀了也就杀了,虽然后来几个朝代的法律提出了一些处罚,但也没有很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