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处罚通奸女人的酷刑 轻者吃屎 重者扒皮
古朝鲜的一些地方,为惩罚不贞妇女,要在女人的脸上盖上烙印,就像《水浒传》中给犯人脸上刺字做记号一样。
在欧洲,过去曾有在失贞女子脸上或衣物上写有表示失贞的红色大写字母A的做法,字母A有“通奸”“不贞”的含义,使人们一看就知道这是个“不贞之妇”,让这个女人羞辱一辈子,这也正像纳粹强迫犹太人穿上带有黄色星记的衣服一样。
在马绍尔群岛,曾有以吞便来惩罚失贞女子的习俗。女子如果在婚后失贞,就要被处罚以当众吞下粪便,这意味着她如同粪便一样臭不可闻。
在古印度,惩罚通奸又往往和维护阶级统治联系在一起。如果是同一阶级的男女通奸,要被砍掉两个手指,或是课以罚金。如果通奸双方的阶级不同,则罪刑十分严酷。
如是低阶级的男子与高阶级的女子通奸,男子阴茎要被烧除,而且要躺在烧得通红的铁床上,施以火刑;而这高阶级的女子,则也要被人用铁制之物将阴道灼坏。
这样的例子还可以举出很多,如坦桑尼亚人对失贞妇女要处以残刑或死刑,即将失贞女子弄残或弄死。阿拉伯国家要将失贞的女子用乱石击死。
在法国有用火刑惩治失贞女子的做法。此外,世界上还有许多惨不忍睹的惩淫方法,如活埋、扒皮、沉潭、鞭打至死、油煎、碎尸、钉板、割阴、烧臀、刺乳、剖腹、切臂等等。
在不少国家,即使对失贞女子不处死,也要施加极具侮辱性的惩罚,使女子没脸见人,无法正常生活。例如*裸露全身,倒骑驴子,被带着游行于城内各街道。例如路易十三的弟弟奥尔连公爵的情妇就是这样*在巴黎游街受惩的,至于一般的民间妇女则更不用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