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荒唐的禁烟 禁烟委员是贩卖烟土的杜月笙
《剑桥中华民国史》在提及“四·一二”政变时,说作为帮凶的上海“青帮歹徒”是“黑手党”。
蒋介石也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黄金荣、张啸林、杜月笙被委任为南京陆海空军总司令部少将参议、行政院参议。张伯岐先被任命为26军义勇队总司令、淞沪警察厅副厅长,后又升任镇海炮台司令。董明德被任命为警察局侦缉队副队长。徐福生任谍报处长。这些帮会中人成为“党国新贵”、“地*要”,南京*的建立,与帮会流氓有着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血缘关系”。
蒋介石在南京建立了国民*。为了扩大财政收入,增加经济来源,南京*设立了禁烟委员会,以“寓禁于征”的名义允许鸦片公开贩售。具体做法:一、外国烟膏禁止进口,内地烟膏则暂予尽量收购,转卖民众*吸食,但必须根据规章贴足印花。谁承销这家公司的烟膏,也必须贴足印花,否则照章惩罚。二、设立烟民执照,其税额逐渐加重,使吸鸦片的人因税额加重而无法吸食,最后*戒烟。三、由*创办大规模戒烟所,严责民众戒烟。
解读这三条,不难察知其主旨即为垄断鸦片买卖,并通过“公卖”征收重税,以帮助蒋介石作内战经费。所以在公布鸦片公卖办法的同时,规定由蒋介石的南昌行营为缉私鸦片的最高机关,另在汉口设立禁烟督察处及禁烟总监,具体负责缉私工作。
杜月笙是上海禁烟委员会三大常委之一,有权处理日常事务及执行决议。此时杜月笙在上海公众面前的亮相,俨然是一个社会活动家,他的声音也通过电波传播给了大众。1927年8月,他在电台作了几次有关禁烟的播音。除此之外,他还在《禁烟专刊》上发表“名人论著”,拿出一副要完成禁烟使命的姿态。这样的“名人论著”,当然是有人替他捉刀。
禁烟管理圈内,多有帮会成员。在设于上海的江苏禁烟局内,重要职务几乎都被帮会分子所占据:金廷荪、苏嘉善任财务处正副处长,顾嘉棠为运输处长,马祥生为查缉处长,芮庆荣为护缉队长,杨庆山任长江第一区吴淞检查所所长。该局局长曾镛还让自己的儿子拜杜月笙为干爹。在江苏各县的禁烟*,多为杜月笙的爪牙所掌控,如谢葆生是上海县禁烟*副局长,金山县禁烟*的业务则由高鑫宝承包。鸦片消费者视其经济收入的多少不等,每年缴纳十二至三十元的注册费,如此方可在禁烟局买到鸦片。谁规避缴付注册费吸食鸦片,就会被拘留;临时吸食者每袋征收三角。青帮分子利用手中权力狠狠捞了一把。
杜月笙和法租界其他有声望人士,应邀赴南京出席会议,蒋介石在会见杜月笙时,同意青帮首领提出的负责鸦片垄断的人选,并同意由国民*任命。正由于得到这把上方宝剑,杜月笙他们才得以继续在“合法”的外衣下,控制江南地区的鸦片买卖配额。
据《上海警察,1927—1937》一书转引相关资料,在1927年8月至1928年7月推行登记的一年中,这项收入即超过四千万元。该书说,至少在垄断的名义下,新的上海市*注重打击毒品交易;*局协助海关追捕和摧毁非法的鸦片、海洛因和其他通过上海走私的船只。但是*垄断鸦片贸易的合法性受到公众质疑和反对。1928年7月,国民*迫于压力,放弃了鸦片公卖和征收烟税。
但是烟土的巨大诱惑力,还是频频引发事端,是年底发生的“江安轮烟土案”即是其中之一。11月22日晚,上海市*局长戴石浮派警察埋伏在外滩码头仓库,他们是在等待一艘从汉口方向驶来的江安号华商轮船。当时禁烟委员会执行主席张之江收到冯玉祥的情报,江安轮从汉口将两万盎司鸦片运到上海。江安轮靠岸后,果然不同平时,搬运工搬运货物时,身旁有持枪保镖护卫着。搬运过半后,警察们行动了。令警察吃惊的是,江安轮上三十多名保镖竟是警备司令部的军警。他们负责押运的,是上海警备司令熊式辉委托的价值上百万元的鸦片。警察不服,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结果军警制服了警察,将警察押往西门宪兵队,鸦片最后搬进法租界的仓库。双方互相指责,军方指责警方拦截军方缴获的鸦片,警方则指责军方庇护毒品走私。此事很快传开,舆论哗然。
最担心舆论的还是与此事相牵涉的上海青帮,因为这会对他们与南京*的关系带来威胁,从而影响到他们与南京*今后的交往。南京*显然也顾及到了这点,低调处理。调查报告称,司令部侦查队先扣押警官,处理不当;*局局长戴石浮未查明情况,便指责军方庇护贩烟。各打五十大板,草草了事。
冯齐在《上海与外界》说:“在军队的控制下,鸦片只不过是一种生意上的安排。军阀直接从中捞钱,大量金钱被塞到从市长到次级官员,再到巡逻的低薪警察的口袋里……国民*成立后,情况并未有很大改变。在规范鸦片贩运的幌子下,实行垄断的仍然是法租界的帮会,它支持蒋介石,并为其铲除在法租界中可能损害南京*争取民心努力的地下党。”
无论是贩运鸦片,还是对付地下党,青帮*在法租界的活动所引发的不安定情状,终于使法租界公董局意识到,如此发展下去,管理必然失控。法租界警务处开始和杜月笙谈判,希望作为操纵鸦片买卖平台的三鑫公司迁出法租界。后来因杜月笙将他掌控的毒品工厂转移到南市,三鑫公司遂于1932年底终告解散。
《杜月笙(镛)先生备忘录》记载:杜月笙“明白武装保护对运输鸦片的必要性,成功地使杨虎将军被任命为上海保安队队长。保安队设立了一个‘特别服务处’,由该处接管了已‘结束’的三鑫公司的事务。但是,1932年12月,这个特别服务处奉吴铁城市长的命令并入*局。”
1932年11月,蒋介石废除了禁止吸鸦片和关闭鸦片馆的命令。杜月笙以每月交给*财政部长三百万美元为条件,在上海公开出售鸦片。转年,国民*为了进一步筹措军费,设立了禁烟督察处,正式实行鸦片专卖。至于杜月笙在南市制造吗啡,牟取暴利,其实孔祥熙、吴铁城也与其中利益相涉。南京*与上海青帮对禁毒贩毒尺度的把握,主要还是从彼此利益着眼,所有的游戏规则都是以这个为中心拟定的。
“现在蒋介石授权杜月笙将*禁烟局缴获的船运鸦片提纯为吗啡或海洛因,表面上是销售于医务用途,但是所获利润是‘为了用于蓝衣社’。”
1933年11月下旬的上海公共租界警务处档案还作如下记载:“在华界外滩的吗啡工厂已经存在六个多月了,在杜月笙的要求下,通过前任*局长黄振兴已经从蒋介石处得到了经营此工厂的许可……据传闻,吴铁城市长许诺对继续经营毒品工厂不予过问。”
对于蒋介石的示好,杜月笙当然心领神会。投桃报李,杜月笙一是支持蒋介石围剿红军,二是协助破坏*在上海的地下组织。“截止1933年11月17日晨,杜月笙可在六个月的期限内,将鸦片或生吗啡提纯为吗啡、海洛因和红丸。这期间,他在南市太平弄104号的工厂得到了中国*的全面保护,而每天所获的五万美元的利润中很大部分应用来支付蒋介石的军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