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正 诸葛亮唯一不敢惹的蜀国谋士
在三国志的作者陈寿写给西晋武帝司马炎的奏章中,陈寿对蜀汉丞相诸葛亮治理蜀国的政绩评价极高,认为诸葛亮治理蜀国时:“立法施度,整理戎旅,工械技巧,物究其极,科教严明,赏罚必信,无恶不惩,无善不显。”达到了:“吏不容奸,人怀自厉,道不拾遗,强不侵弱,风化肃然也”的完美程度。
法正是谁?
法正(176年-220年),字孝直,扶风郡(今陕西省眉县小法仪镇)人。原为刘璋部下,刘备围成都时劝说刘璋投降,而后又与刘备进取汉中,献计将曹操大将夏侯渊斩首。法正善奇谋,深受刘备信任和敬重。建安二十四年(219年),刘备进位汉中王后,封法正为尚书令、护军将军。次年,法正去世,终年四十五岁。法正之死令刘备十分感伤,连哭数日。被追谥为翼侯,是刘备时代唯一一位有谥号的大臣。法正善于奇谋,被陈寿称赞为可比魏国的程昱和郭嘉。
建安十九年,即公元214年,刘备攻占益州后,以法正为蜀郡太守、扬武将军,外统都畿,内为谋主。一餐之德,睚眦之怨,无不报复,擅杀毁伤己者数人。或谓诸葛亮曰:“法正於蜀郡太纵横,将军宜启主公,抑其威福。”亮答曰:“主公之在*也,北畏曹公之强,东惮孙权之逼,近则惧孙夫人生变於肘腋之下;当斯之时,进退狼跋,法孝直为之辅翼,令翻然翱翔,不可复制,如何禁止法正使不得行其意邪!”
按照诸葛亮的说法,那就是法正的功劳大,对于功劳大的人,是可以让他随心所欲的犯法杀人的。在这个时候,所谓无恶不惩,不过是一句空话。更何况法正还是制定蜀国法律的人呢?
公元214年,法正与诸葛亮、伊籍、刘巴、李严等五个人共同制订了《蜀科》。之所以法正敢于以身试法,诸葛亮之所以百般庇护,只不过在他们看来,法律仅仅是为他们服务的工具而已,怎么可能去制裁自己人呢?
对于这件事情,孙盛曾经这样评价说:“夫威福自下,亡家害国之道,刑纵于宠,毁政乱理之源,安可以功臣而极其陵肆,嬖幸而籍其国柄者哉?故颠吉页虽勤,不免违命之刑,杨干虽亲,犹加乱刑之戮,夫岂不爱,王宪故也。诸葛氏之言,于是乎失政刑矣。”可以说孙盛对于诸葛亮的批评是一针见血毫不留情,也是完全正确的。
那么可能会有人说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可是事实吧,小编说那不过是诸葛亮在作秀罢了,处罚不处罚要完全看要被处罚的人是谁,也就是说诸葛亮大丞相不过是看人下菜碟罢了。小编这么说可能伤害了千百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对于诸葛丞相由衷的崇敬之情,因为诸葛亮无疑是中国五千年来忠君报国的典型、智慧的化身,但是小编很抱歉,因为真实的历史往往就是这么无情。
那么诸葛亮为什么不敢处罚法正呢?不外乎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法正功劳太大、地位太高,智谋过人,诸葛亮知道自己没有这个实力。从公元208年法正与张松定计到公元214年刘备攻取益州,法正辅佐刘备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使得刘备集团实力大增,因为刘备名义上占领荆州七个郡,实际上除了曹操战领的一部分外,只有长沙、零陵、桂阳、武陵四个郡属于刘备,后来还迫于形势将长沙桂阳零陵三个郡又归还东吴孙权,而刘备在攻取益州的十个郡后,地盘和兵员都迅速扩大。在这六年中,法正所起的作用是任何人都无法比拟的。所以刘备在夺取成都后,封法正为蜀郡太守,扬武将军,外统都畿,内为谋主(相当于现在的北京军区司令员兼北京市委书记而且还兼任*军委总参谋长),而诸葛亮被封为军师将军、署左将军府事。地位不比法正高,功劳没有法正大。
第二、法正是原益州刘璋部下投靠刘备的领军人物,代表原来益州旧有统治集团的既得利益。在刘备刚刚夺取益州立足未稳的情况下,需要团结以法正为代表的李严、刘巴、黄权、吴懿、孟达等新近归降的旧*,为刘备集团效力,以共同对付曹操和孙权,刘备之所以接受法正的建议娶吴懿的女儿为夫人(后被封为皇后),就是为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搞好统一战线。在这种情况下恐怕就连刘备也不敢轻易对法正下手,诸葛亮又怎么敢与法正为敌呢?
其实诸葛亮不是不想收拾法正,只是力量不足,形势不允许,时机不成熟罢了!以法正飞扬跋扈、睚眦必报的性格和所作所为,刘备最终不可能托孤给他,甚至在其生前必然会除掉法正,因为他必须为扶不起的性格懦弱的刘禅扫除一切障碍。只是法正在220年就死去了,享年45岁,第二年221年刘备才称帝,所以诸葛亮才没有机会与法正争夺蜀汉的最高统治权,否则鹿死谁手还真是尚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