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之治时期官员是如何做到拒腐蚀永不沾的?

汉唐是中国古代最强盛的时期,尤其是唐朝,涌现了许多圣明的君主。不过最伟大的当推李世民的贞观时期,这一时期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官员也很少有贪污腐化的。为何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呢?

其一,唐王朝是在大隋王朝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主政的这些*亲眼目睹了隋王朝的兴衰如此之快,让人不寒而栗。他们知道如果唐朝也如此,肯定也会重蹈覆辙。李世民就多次告诫官员:" 民犹水也,君犹舟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 ,要 " 以史为鉴 ",不断地探索治理国家的宝贵经验,李世民自己整天在金殿上和文武大臣讨论国政,裁决案件和办理公事,有时废寝忘食顾不得休息。

其二,任用诤臣。李世民手下有敢于向皇帝提意见的大臣,而且深受皇帝的信任。不像有些君主,老虎屁股摸不得。李世民即位之初,曾花大力气整顿吏治,下决心要在官场根治贪污受贿的不治之症。为了侦查那些暗中受贿和将来有可能受贿的烂污官吏,李世民令亲信暗中向各部官员行贿,结果还真查处了几个贪官。得意之余皇帝把他的谋略告诉一位隋朝遗臣,没想到这位大臣当场泼了他一瓢冷水:陛下平时总告戒臣民要诚信待人,可陛下自己却先行欺诈之术,上梁不正下梁歪,臣民会一样用欺诈的手段报答你。李世民认为大臣的话有很深的智慧,欣然接受了这句逆耳忠言。还有一次,李世民下令年龄不满十八岁,但体格健壮的男子也要应征入伍。魏征拒绝在诏书上副署(也就是他的命令要有分管大臣的签字),李世民解释说:“这是奸民逃避兵役,故意少报年龄。”魏征回答说:“陛下常说我以诚信待天下,要人民不可诈欺;可你却先失去诚信。陛下不以诚信待人,所以先疑心人民诈欺。”李世民深以为然并立即收回成命。大臣王侍中晋见李世民,看见已国破家亡的庐江王的漂亮妃子站在皇帝身边,就意味深长地看了该女子两眼。李世民看见他眼里有话,就说:“这是庐江王的妃子,庐江王闻她颇有恣色,就杀死了她的丈夫,把她强行占为已有,如此暴虐不仁,怎能不亡!”王侍中问:“陛下以为庐江王是对是错?”李世民回答得很干脆:“杀人取妻,还有什么是非可言!”王侍中反唇相讥:“陛下既然知道庐江王作错了,为何又把他的姬妾据为已有呢,这不是重蹈庐江王的覆辙吗?”这句活得不耐烦的“狂话”竟使李世民大为感动:“不是你直言提醒,我险些为恶而不自知了”,当即把该女子送出了宫廷,并对王侍中给予嘉奖。

其三,中国封建社会的**组织实行“三省六部制”,但贞观王朝的三省职权划分则初步体现了现代化政治特征―分权原则。中书省发布命令,门下省审查命令,尚书省执行命令。一个政令的形成,先由诸宰相在设于中书省的政事堂举行会议,形成决议后报皇帝批准,再由中书省以皇帝名义发布诏书。诏书发布之前,必须送门下省审查,门下省认为不合适的,可以拒绝“副署”。诏书缺少副署,依法即不能颁布。只有门下省“副署”后的诏书才成为国家正式法令,交由尚书省执行。这种政治运作方式很有点类似现代*国家的“三权分立”制,另外,李世民规定自已的诏书也必须由门下省“副署”后才能生效,从而有效地防止了他在心血来潮和心情不好时作出有损他清誉的不慎重决定。

史书记载:贞观年间“官吏多自清谨。制驭王公、妃主之家,大姓豪猾之伍,皆畏威屏迹,无敢侵欺细人。商旅野次,无复盗贼,囹圄常空,马牛布野,外户不闭。又频致丰稔,米斗三四钱,行旅自京师至于岭表,自山东至于沧海,皆不粮,取给于路。入山东村落,行客经过者,必厚加供待,或发时有赠遗。此皆古昔未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