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议和的背景:可战而不战下的“绍兴和议”

宋军在反击金的入侵中已取得一定的胜利,宋军以少胜多,击败了金军。接着岳飞率领岳家军又取得郾城大捷,打败了金军的主力,先后收复了郑州、洛阳等城。南宋举国上下要求收复北方的呼声很高,抗金形势一片大好。

但宋高宗与宰相秦桧唯恐有碍对金议和,于抗金战场上捷报频传,金兵节节败退的时候,赵构解除岳飞、韩世忠等大将的兵权,向金朝表示坚决议和的决心。不久,他与秦桧制造岳飞父子谋反冤案,以“莫须有”的罪名加以杀害,遂同金朝签定了屈辱投降的绍兴和议,向金称臣纳贡,以换取金承认自己在淮河、大散关以南地区的统治权。

绍兴和议后,宋高宗生父宋徽宗的灵柩和生母韦氏本人被送回南宋,两国以淮水—大散关为界。按金朝规定,秦桧事实上成了终身宰相,宋高宗虽对他日益猜忌,却仍纵容他专权跋扈,对主张抗战的臣僚加以排斥和打击。即使在秦桧死后,宋高宗仍委任投降派万俟卨、汤思退等奸佞小人掌政,坚守对金和议条款,每年除纳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外,送给金统治者贺正旦、生辰等的礼物也“以巨万计”,只要金朝统治者索取玩好,宋高宗立即下令搜访送去。对其统治区的人民,却巧立名目加强搜括,使南宋的赋税名目比北宋时更多,剥削更加残酷。

南宋可战而不战,和议确定了宋金之间政治上的不平等关系,结束了长达十余年的战争状态,形成了南北对峙的局面,这个条约中断送了在这之前的抗金硕果,而南宋以此所换取的“和平”,亦只维持了短短的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