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连勃勃有足够信心建立大夏国的原因是什么?
赫连勃勃,原名刘勃勃,或字敖云(北魏皇帝拓跋嗣给他取个侮辱性名字“屈孑”,屈孑是卑下之意,《晋书》误作为其表字。),匈奴铁弗部人,十六国时期胡夏国(又称赫连夏)建立者。那你知道赫连勃勃非常自信建立大夏国的原因是什么吗?今天随着小编一起来看看!他之所以能够说出豪言统一国家与他从小便异于常人相关,并且还很会用兵,深受后秦王年的赏识。后秦弘始九年的时候,赫连勃勃因为怨恨后秦与北魏通讯,于是下定决心背叛后秦。擅自扣押柔然可汗送给后秦的马匹数千,又假装在高平川狩猎,偷袭没弈干,并将其杀掉,吞其部众。勃勃自以是匈奴夏后氏后裔,于是建国号为“大夏”,自立为王。
勃勃自立不久后,想要出兵讨伐后秦,但当时诸将都反对出兵后秦,建议勃勃先固守高平,稳固根本,然后才图长安。但勃勃认为夏国初建,实力仍弱,关中这个地方一直因为后秦的强大而没能攻取,若果自守一城,必会引来后秦各镇的联手攻伐,终兵败亡国,故此特意不长居一处,以游击战术,出其不意,让对方疲于奔命,以取岭兵、河东之地,再待后秦君主姚兴死后才攻取长安。这这些方面就足以看的出来赫连勃勃的军事才能,或许也正是这样成就了他的统一建国。
在413年时期,勃勃称天王后,在境内实行大赦,还改了年号为凤翔。任用叱干阿利担任领将作大匠,后又征发岭北十万胡人、汉人,在朔方水北、黑水之南修筑都城,都城起名为“统万城”。赫连勃勃自己说道“朕正要统一天下,统治万邦,可以用统万作名称。”
赫连勃勃建立大夏国
司马炎在265年时建立的西晋,直至317年,共历时52年,最后被匈奴人建立的汉国灭亡。之后东晋时期,北方的多个少数民族先后建立了10多个割据政权,历史上称作“五胡十六国”,在十六国中,都曾先后部分或全部领辖宁夏地区。但在宁夏历史文化上留下较深印迹的是匈奴铁弗部赫连勃勃建立的大夏国。大夏政权是赫连勃勃一手建立的,国都称作“统万城”,他建立起来的大夏国政权也是十六国时期最后出现的一个政权。中国古代以“夏”为国号的政权颇多,因此史家又称十六国时期的夏政权为赫连夏,又称为胡夏国。赫连夏政权从赫连勃勃公元407年称天王大单于算起,到431年北魏的属国吐谷浑俘赫连定为止,一共仅存了二十五年的时间。
关于赫连勃勃之所以能够建立大夏国也是历经战争迫折,在十六国十六国的时候先依附刘渊,后附前秦。灭了代国,命其首领刘卫辰黄河以西。前秦瓦解后,刘卫辰*发展,据有朔方之地。后来在晋太元时期,北魏将刘卫辰攻杀。他的儿子赫连勃勃投奔了后秦,还任职安远将军。在晋义熙三年的时候,赫连勃勃袭杀自己岳父、以及后秦高平公没弈干,自称大夏天王、大单于,改姓赫连,自以为匈奴是夏后氏后裔,建立大夏政权。但是大夏政权并没有维持很长的时间,在赫连勃勃立夏称帝之后,他的儿子赫连馈、赫连伦、赫连昌兄弟之间,为了争夺皇位进行了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这正好为这就为北魏灭夏创造了条件,直到公元430年的时候,北魏攻占平凉,赫连定向西逃走,被吐谷浑俘杀。夏国正式灭亡。
赫连勃勃的历史评价
《晋书》①赫连勃勃獯丑种类,入居边宇,属中壤分崩,缘间肆慝,控弦鸣镝,据有朔方。遂乃法玄象以开宫,拟神京而建社,窃先王之徽号,备中国之礼容,驱驾英贤,窥窬天下。然其器识高爽,风骨魁奇,姚兴睹之而醉心,宋祖闻之而动色。岂阴山之韫异气,不然何以致斯乎!虽雄略过人,而凶残未革,饰非距谏,酷害朝臣,部内嚣然,忠良卷舌。灭亡之祸,宜在厥身,犹及其嗣,非不幸也。②淳维远裔,名王之余。啸群龙漠,乘衅侵渔。爰创宫宇,易彼毡庐。虽弄神器,犹曰凶渠。③勃勃身长八尺五寸,腰带十围,性辩慧,美风仪。
王买德陛下奕叶载德,重光朔野,神武超于汉皇,圣略迈于魏祖。
谢采伯若刘渊、聪、粲、曜,石勒、虎、闵,苻生,赫连勃勃等,其凶徒逆俦,淫酷屠戮,无复人理,祸亦不旋踵矣。
王夫之①赫连勃勃征隐士韦祖思而杀之,暴人之恒也。祖思不免于死。凡尸隐士之名以处乱世而无其实者,幸而不死,殆行险以徼幸之徒与!祖思之杀,以恭惧过甚,而逢勃勃之怒。恭惧非死道也。故庄周人闲世有养虎之说,动色相戒,譬诸游羿之彀中,诚哉其言乎!而非也。若周之说,亦惧已甚而与死为徒者也。孔子之于阳货,义不屈而身不危,虽圣人哉,而固无神变不测之用,求诸己而已。君子之于人也,无所傲,无所徇,风雷之变起于前,而自敦其敬信。敬者自敬也,信者自信也,勿论其人之暴与否也。贞敬信者,行乎生死之涂而自若,恂栗以居心,而外自和,初无与闲也。其于暴人也,远之已夙矣。不可远而居正以自持,姚兴之与勃勃又奚择焉?②乃若祖思之窃隐士之名而亡实,则于其行见之矣。处夷狄争乱之世,一征于姚兴,再征于勃勃,随声而至,既至而不受禄,以隐为显名厚实之囮,蹠之徒也。中夏无主,索虏、羌胡迭为雄长,而桓温、刘裕两入关中,独不可乘其时以南归邪?如曰温与裕不可托也,则管宁归汉,亦何尝受羁络于曹操乎?如其不能,身绝天下之交,口绝天下之言,莫为之先容者,兴与勃勃抑岂能有独知之契以相求于梦遇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