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唐朝的宫市是怎么强买强卖的?

历代皇室的日用所需各物,除了一部分是自己制造、生产之外,主要还是以“皇家采购”的形式求诸宫外的市场。唐代中叶还出现了专门为皇家采购服务的“宫市”,即在长安的市集中,开辟出皇室特供品市场,商民将货物拉到这里销售,皇室则派出宦官来这里采购。白居易那首脍炙人口的《卖炭翁》,“夜来城外一尺雪,晓驾炭车辗冰辙。牛困人饥日已高,市南门外泥中歇。”描述的正是卖炭翁一大早驾着牛车、冒着风雪、从大老远拉了一车炭前往宫市交易的情景。

唐代宫市的日常管理,由官职为“长安尉”的专人负其责。官府又制订了详备的宫市交易规章,叫做“恒规”,对入市交易、市场启闭、度量衡、物价管理等都做了规定。根据恒规的精神,买卖双方在宫市内自愿交易,公平成交,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官府不得打白条,不得白拿商民货物,用唐朝皇帝的话来说,“其所市易,并须先给付价钱。如有妄配百姓,买物不给价钱,官吏等并准此同枉法赃例处分”。

看起来,宫市是个好东西嘛。以市场的资源置配功能,作为买方的宫廷采购官员一定可以购买到皇室之所需,因为,只要官府开出的价钱有吸引力,商民必闻风而动前往宫市贩卖货物,而随着供应的增加,买方则获得了更大的选择空间与议价能力;同时,“卖炭翁”们也一定可以将手中货物卖到合理的价位,因为,如果官家愿意给的价钱低于其他市场,商民就会撒出货物,而随着供给的递减,价格则将回升。这便是市场的奇妙之处。

然而,唐代宫市制度的实行情况并不妙,诚如我们在《卖炭翁》一诗所读到的那样:“翩翩两骑来是谁?黄衣使者白衫儿。手把文书口称敕,回车叱牛牵向北。一车炭,千余斤,官使驱将惜不得。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诗中的“黄衣使者白衫儿”便是“开宝马”、穿制服、负责宫廷采购的宦官,他们才懒得跟卖炭翁讨价还价呢,“手把文书口称敕,回车叱牛牵向北”,将红头文件一念,拉了牛车就走。老翁那一车“千余斤”的木炭,结果只换来“半匹红纱一丈绫”,这中间存在着多大的价差呢?唐代用纱、绫等纺织品充当货币使用,半匹纱与一丈绫折算成钱的话,约值400文;当时千余斤木炭的价格呢?至少要1200文。也就是说,官方给出的收购价,是市价的三四折。

《卖炭翁》讲述的是唐德宗贞元年间(公元8世纪末至9世纪初)的事情。据唐代另一位大知识分子韩愈的记录,负责采购的宦官先是“抑买人物,稍不如本估(市价)”,到了贞元末年,这些宦官就像饿狼一样出没于长安的市集,看到中意的货物,就说是皇上要采购的,立即以极低的价钱强买下来,价值几千文钱的货物,通常只给一百文,有时甚至向货主强索运费、进宫费。因为宦官站在市场上东张西望、白抢货物,时人称他们为“白望”。韩愈总结说,“名为‘宫市’,而实夺之”,宫廷采购跟抢劫没有什么两样。

卖炭翁遇到的“黄衣使者白衫儿”不算是最恶劣的,毕竟他们还向老汉宣读了红头文件,并给了半匹纱、一丈绫的收购价。韩愈讲了一桩更恶劣的故事:有个农夫,用驴驮了些木柴到城里贩卖,一名打着“皇家采购”旗号的宦官走过来,用数尺绢的价钱强买农夫的木柴,还要农夫缴纳一笔管理费,并送货上门。农夫哭着将那几尺绢交还给宦官,宦官不肯收,说,“还得用你的驴将木柴驮到宫内。”农夫说:“我有父母妻儿,一家人都等着我将木柴卖了换粮米吃饭,现在我将木柴白送给你们了,你们还不罢休,我只有死路一条了。”当下心一横,将那宦官痛殴了一番。官府闻讯,将农夫抓了起来,将案子报告给德宗皇帝。

幸亏唐德宗还不是一个糊涂的皇帝,得知农夫打人的详情后,下诏开除了那个宦官,还赏赐了农夫十匹绢(见韩愈《顺宗实录》)。我们大概也可以说,将宫市搞成了抢劫,并不是皇帝的本意,恰恰相反,皇帝还明旨严禁官吏“买物不给价钱”,违者罪同贪赃枉法。那么,好端端的一个宫市为什么会搞得乌烟瘴气?问题似乎出在可恶的宦官身上,其实“挟权入市”的市场形态才是症结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