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美女阮玲玉 遗书中没有“人言可畏”这回事
阮玲玉的一生是个大悲剧,戏里戏外一般凄苦被动,甚至连最后饮药的死法,都和她所饰演的角色相同。
关于阮玲玉的死,最著名的说法是“人言可畏”,其锋芒直指社会。诚然,社会历来是怪兽,尤其在男女平权远未实现的民国时期,黑暗是见怪不怪的常态,因此怎么批判都不过分。但我们在批判社会的同时,有两条原则不应无视。其一,不可用虚言和假语为武器,冲无物之阵施放冷箭。其二,不可全然抛开个人在其中应当承担的责任。
这里,虚言和假语指的是,阮玲玉的遗言“人言可畏”,是绯闻男主角唐季珊伪造的。连鲁迅他老人家当时也被蒙在了鼓里,因此他愤而发表的文字,就不可能与事实合辙。而且,据学者张耀杰考证,面对大富豪唐季珊,“阮玲玉同样表现出喜新厌旧、嫌贫爱富”。其实,这也是人之常情,我们没有权利指责。但是,我们却有权利了解真相。真相就是,阮玲玉抛开曾相濡以沫共同走过困境的爱人张达民,投入了茶叶商人唐季珊的怀抱。因此,他们之间发生法律诉讼,是自有来由的。随后,报道铺天盖地,就像今天的八卦新闻。你用一句伪造的“人言可畏”来为阮玲玉的死开脱,就把水搅浑了,好像是记者的笔戮死了她。事实并非如此。
据张耀杰称,1935年4月1日《联华画报》发表的“人言可畏”遗书出于唐季珊之手,目的是为了撇清自己的责任。而真正的遗书有两通,发表在《思明商学报》上,但因学报发行量甚小,没有引起足够关注,以致多年来假遗书流行,成为许多人臧否人事的立论基础。
两通遗书,一通写给张达民,一通写给唐季珊。阮对张说:“不应该成为你们两人的争夺品。”对唐说:“没有你迷恋某某,没有那晚你打我,今晚又打我,我大约不会这样(指自杀)。”某某,指唐季珊逢场作戏的性伴舞星梁赛珍。
因此,张耀杰指出:“阮自杀的根本原因,在于她自己没有依照法律程序,妥善处理与两个男人的事实婚姻,反而极其盲目地把全部情感和人生赌注,抵押在根本不可能与她正式结婚的已婚富商唐季珊身上。”然后,面对法律诉讼,理亏心虚的她,无力直面难堪的局面,悲惨地选择了以死逃避。
那么,张达民起诉的内容是什么呢?他告唐季珊与阮玲玉通奸重婚。法律怎么宣判是法律的问题,但有一个事实不容无视:当年,是张达民不惜与家庭决裂带阮私奔。如今,阮傍上大款又来了个不辞而别,张达民内心委屈愤怒,诉诸法律,也算是正常反应。
社会就是这么个追腥逐臭的社会,历来如此,将来也会如此。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这永远都是康健者一厢情愿的梦。红尘滚滚,古往今来,多少像阮玲玉一样的人都这样掉队了。这时,不问个人原因,只一味批判社会,如鲁迅捕风捉影写就的《论“人言可畏”》,貌似义愤填膺,实则剑指虚空,反而把真相可能具备的启示意义消弭于无形了。就是说,你动辄批判社会,可社会在哪里呢?没有人肯出头为这个“社会”来认账的,批判的声浪一旦涌起,人人都会用目光默默地指认他人是凶手。
从真遗书中可以发现,阮玲玉的直接死因,是唐季珊移情别恋和家庭暴力。人言固然有压力,审判固然不好面对,但对阮玲玉及绝大部分女性来说,若有一个坚实的臂膀可以依靠,她们的韧性足以助她们挺过难关。但唐“那天打我,今天又打我”,阮玲玉的心已经冷了,斯世何世,趣味全无,死,就成了她的必然选择。
也许是因为阮玲玉实在漂亮,也许是因为她的演技实在好,我们很容易就天然认定她是无辜的受害者。同情,理解,支持,一股脑地献给她。因此,她死,就一定是别人的错。实在找不出哪个具体的人来顶包,那就是社会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