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南京婚礼两块钱搞定 服装须国货场地免费
1929年2月26日,一条消息开始在南京城的适婚男女青年中迅速传开了——从这天起,新婚夫妻可以到市*的大礼堂去办婚礼了。*大院,一向被赋予神秘的色彩,往往有军警把守,更添庄严肃穆的气氛。如今,“衙门”里竟然要开始举办婚礼了。这消息是真是假?如果是真的,这种做法又是谁提出来的?
市长刘纪文首倡
市府礼堂办婚礼引领新时尚
1929年2月26日,南京社会局呈准公布了一份《市民借用市府礼堂结婚章程》,并核准从公布之日实施。这则章程的出台,与时任南京市长刘纪文有关。
刘纪文祖籍广东,早年曾留学日本,是孙中山的追随者。后来,他在美国经好友宋子文介绍,认识宋美龄,并定下婚约。造化弄人,后来宋美龄嫁给了蒋介石,刘纪文也与许淑珍结婚。不过,与宋美龄的往昔情谊,并没有影响到刘纪文的仕途。蒋介石定都南京后,刘纪文被委任为南京特别市首任市长。在刘纪文担任市长的两年任期内,南京城市面貌发生了有史以来最大的变化,奠定了南京作为现代化城市的基础。
刘纪文不仅关注城市建设,也关注南京市民的生活方式。他仿效欧美各国,在南京首倡市府证婚的制度。在市府举行结婚仪式,简洁又时髦,很快就吸引了大批适婚男女青年。眼看来市府举行婚礼的市民越来越多,市*特令社会局会同*局,拟定结婚章程及仪式。市府一声令下,社会局立刻行动起来,拟定并公布了《市民借用市府礼堂结婚章程》。
见证真爱的市府礼堂在哪
今夫子庙江南贡院
由于刘纪文鼎力支持,加上政策迅速出台,到南京特别市市府结婚的年轻人越来越多。庄严肃穆的市府大礼堂见证了许多新人的甜蜜。那么,当时的市府大礼堂在哪儿呢?今天还能找到吗?
从民国时期的地图上看,当时的南京市*,位于今天的夫子庙江南贡院。而据资料记载,1929年,就在刘纪文担任南京市长期间,市*的确在江南贡院内。江南贡院的建筑规模宏大,原有号舍两万多间。自清朝末年废除科举后,江南贡院的不少建筑被拆除或改建,但仍旧保留了明远楼、至公堂、飞虹桥和历代贡院碑刻以及一部分号舍作为历史文物,供后人参观。1927年,国民*定都南京。随后,**政治会议议决建立南京特别市,直接隶属于国民*。南京市*的办公地点就选在夫子庙江南贡院原址。
也就是说,从1929年2月26日起,新婚夫妻只要提前十天向市*提出申请,就可以在十天后,到江南贡院旧址举行一场完全不同于旧式的婚礼。
民国南京婚礼
服装须国货、场地免费
如果我们穿越到民国,在江南贡院参加一场婚礼,仪式大致如此:
一、司仪员宣布仪节(奏乐);二、证婚人入席;三、主婚人入席;四、介绍人入席;五、新郎新娘入席;六、来宾入席;七、证婚人主婚人介绍人致辞;八、新郎新娘交换饰物;九、证书盖印;十、礼成。
这些仪式俨然已完全现代化,和我们熟悉的模式区别不大。不过,按照章程规定,当时在市府礼堂举行婚礼,还有附加条款。首先,新郎新娘的衣服式样得是新式,长袍马褂、唐装汉服是不许出现在婚礼上的;就连衣服的面料也有规定“以国货为原则”。其次,新娘不能坐旧式的轿子。
另外,在市府礼堂举行婚礼,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条——费用问题。章程规定,在市府礼堂结婚只需要掏两块钱,一块用来办结婚证,一块用来交印花费。那么,场租费呢?答案是分文不取,看来,刘纪文市长真的不会算经济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