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后卫生应急对策

提示:地震后应急卫生对策

在这样毁灭性的劫难面前,恶劣环境卫生状况,无疑也是前所未有的。面对这样的大地震现场,我震惊!我悲痛!我不知所措!作为一名环境卫生工作者,保证“大灾之后,无大疫”是我的职责。我们不得不绞尽脑汁面对现象,去一个一个地解决这些从未遇到过的环境卫生难题。

一、饮水卫生问题

地震后,灾区的建筑物大面积倒塌、集中式供水中断、供水设施遭受严重破坏,分散式给水和农村给水也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如水管淤砂、井管错裂等等。当时正值酷暑,人们迫切需要饮水和用水。在一时无法找到可供饮用的、适宜的给水水源,又无运水工具的情况下,人们不得不就近取各种不卫生的水饮用,包括雨水、坑水、池塘水、河水、游泳池的水,甚至是工业废水等。从而造成居民肠道传染病的发病率急剧上升。

首先,尽快地对10多个重点给水水源进行了40余次的水质检测。结果表明,水源水普遍受到有机污染,大肠菌群普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这必然导致震后早期,肠道传染病的发病急剧增多,短期内达发病高峰,如1976年7月底至8月底,当地菌痢发病率为9.72~18.6%。而1975年同期的发病率仅为0.13~11%。通过对流行因素的分析,可以认为,这主要是由于不卫生的饮水所致,因为当时的苍蝇密度还不大,对肠道病的发病不会起太大作用。

而且,随着居民生活饮水卫生的改善,肠道传染病的发病率也随之降低。另外,震后的肠道传染病患者分布广泛,有相对集中和成簇状分布的特点。因此,震后初期,卫生防病工作的首要任务是保证卫生安全的饮用水供应,特别是在炎热的夏天,饮水卫生尤为重要。

实践表明,经过快速的水质检测,尽快掌握可做临时供水水源的有关情况(包括水源分布点周围的污染与卫生防护情况,供水构筑物的破坏情况等),尽快确定可供饮用的水源等,无疑是震后早期的应急之需。同时,还要大力开展饮水消毒与广泛的水质卫生监督工作,才能有效地降低肠道传染病的发病率。

我们当时所采取的主要供水应急措施有:

1、水源卫生防护

首先,对集中式给水水源周围进行了彻底的卫生清理,如陟河是唐山市的给水水源,但是当时陟河沿岸有很多尸体和污物,都进行了彻底清除与卫生清扫,还设置了经常性的卫生监督管理。同样,对分散式给水水源周围的30~50米之内,也进行了彻底的清理与消毒。

2、供水措施

除紧急修复部分自来水管线外,震后初期立即采取了三种临时的供水措施,有水车送水、分散取水和水龙带输水等方式。

水车送水不仅方便居民就近取水,而且便于水的卫生防护(如水车密闭),还可以在水车中进行饮水消毒。因此,这种方式的临时供水一般能符合卫生需求。缺点是水车的容量有限,一辆4.5吨的水车,日供水4~6次时,按每人每日供水5~6升计算,可供3000~5000人饮用。

分散取水方式是临时将一些就近的公共设施(如游泳池)改为蓄水池,应急供水。当然,供水前必须对池底与池壁进行彻底的卫生清理与消毒。蓄水后,为防止水质污染要设共用取水桶,或采用浅水泵,取水后要引入装有几个小水龙头的水箱,供人分散取水。

用消防水龙带临时输水供应是完全没有卫生保障的。震后初期,曾一度采用过这种临时供水方式。事实表明,这种供水方式是极不安全卫生的。因为消防水龙带是帆布做的,输水时水带内呈负压状态,极易受到污染,特别是输水时水带拖在地上,有时还被人踩踏或车辆碾压,造成带中水质的严重污染。检测表明,水龙带中水的大肠菌群数高达1000个/升(卫生标准为3个/升)。可见,其污染程度是十分严重的。这种临时供水方式是不可取的。

3、饮水消毒

临时性供水的消毒是保证饮水卫生的重要环节。实验表明,震后由于水质受到严重污染,供水的余氯量应按水源水的要求。一般井水消毒的加氯量可按1.5~2.0毫克/升(按有效率计),加氯半小时后,水中余氯应为0.5~1.0毫克/升,即符合饮水卫生要求。污染更严重的地面水的加氯量可按3~6毫克/升计算。消毒剂的投放可以集中进行,也可以分区或分片的进行。

4、集中式供水网管修复后的供水

水质检测表明,修复后的初期,水中大肠菌群数为600~1000个/升,污染仍十分严重。因此,管网修复后及供水前,必须先清洗管线、加大消毒剂量,还必须使消毒剂在管线中有充分的接触时间,待余氯量达标以后,才能去除消毒液,冲洗管线后,再蓄水与供水。

5、水源周围的卫生清理

地震后的供水除一般的细菌性和化学性污染外,还存在尸碱中毒的危险。为防止饮水的尸碱中毒,必须尽快对水源周围的尸体进行清除,同时还应对局部环境进行认真的漂白粉消毒处理。另外,用砂滤或碳末、明矾混凝过滤、吸附等,也可以去除水中的尸碱和细菌毒素。

二、大量尸体的卫生清理

1、防尸碱中毒与除恶臭

尸体腐化分解后产生气体物质(包括硫化氢、氨、甲烷、二氧化碳等)和液体物质(含硫醇、尸胺、腐胺、粪臭素……及水等)。

其中的多胺类化合物总称为尸碱(包括尸胺、腐胺、神经碱、草毒碱等)。尸碱可致人体中毒。实际上,是尸碱与腐生菌同时繁殖的化脓性葡萄球菌和沙门氏菌所产生的毒素引起的中毒,是细菌性毒素所致的事物中毒。

在清理大量尸体时,可能接触多量的硫醇、尸胺之类的物质,所以应除恶臭,可戴用活性炭过滤的防毒口罩。接触尸体的手要带手套,特别要注意防止手部外伤,以免沾有细菌毒素引起中毒。进行清理尸体操作后及饭前必须认真洗手。另外,进行尸体清理工作的人员,为防厌氧创伤感染(如破伤风、气性坏疽等),必要时可进行接种免疫血清。

另外,可以用石灰水、黑色草木灰吸附尸体的含臭物质,也可用1%的二氧化锰与木屑混合吸附硫化氢的臭气,也可喷洒3~5%的来苏尔。实践表明,效果最好的是次氯酸钙、氢氧化钙和漂白粉混合喷洒,能很快除臭与消毒。

2、大量尸体的卫生清理

大量尸体的处理不应采用焚烧方法,以防污染大气和防止周围人群的吸入中毒。对少数患甲、乙类传染病人的尸体,可以在彻底消毒后用尸袋密封后,运致开阔地焚烧。但必须注意,工作人员应在焚烧点的上风侧,避免吸入中毒。另外,WHO建议,可用石蜡浸泡尸体后,就地焚化,以免疫情扩散。

唐山大地震期间,有大量尸体要集中处理,但是,一时又很难找到不污染周围环境的处理场所。当时,不得不选在远郊区的一个大深坑,进行尸体掩埋。为防污染,采用了大量的漂白粉消毒处理方法,即在坑内,以一层漂白粉,一层尸体的掩埋。用这种方法处理了大量尸体后,经过几次对周围水质与土壤进行检测。结果表明,用这种方法掩埋尸体后,没有对地下水和局部土壤造成污染。在非常时期,这可能是一种应急的、特殊的卫生处理措施。

三、震后食品冷库的卫生清理

震前,唐山市冷冻厂是一座肉、鱼类食品冷库。

当时的总库存量约727万斤。大地震后,冷库的2~4层楼曾堆叠式倒塌。2楼以上的少量库存肉品被摔到建筑物的周围,暴露于室外的高气温下,食品腐败,滋生了大量苍蝇,严重污染了环境。

在及时清除了散落周围的食品后,进一步的食品处理与环境卫生清理却遇到了极大的困难。原因是冷库的建筑楼板是钢筋混凝土整体浇筑的,几台吊车同时作业都无法吊离塌落的楼板,压在其下的食品也无法清除。震后制冷设备全部被破坏,食品暴露后会迅速腐败。最初,从楼层四周的空气中,尚不断有冷气和大量的氨气释出。至震后约两周冷气基本消失,库顶及四周覆盖的隔热层也已发热。当时的天气又十分炎热,暴露的食品迅速腐败,散发臭气,大量滋生苍蝇。我们采取每小时喷洒一次杀虫剂时,尚能基本控制苍蝇的大量繁殖。但是有一次间隔了两小时没喷药,结果苍蝇成团,黑压压的一大片。坚持每小时喷药后才能继续清理工作。

最后,我们采用了氧切割的办法才解决了吊离楼板问题,即将钢筋混凝土的楼板用氧切成小块后,将楼板一小块、一小块的吊离。这样不仅解决了楼板的吊离问题,而且由于在吊离一小块楼板后,立即清理压在其下的肉食,这样就缩短了食品的暴露时间,减少因腐败所致的食品损失。用这种清理方法,使我们在地震后第46天,仍能清理出尚未化冻的食品,可供食用。

在炎热的夏季,为预防食物中毒,必须抓紧时间确定食品是否属于条件可食。为此, 不能等待一些需时较长的化验结果(如细菌培养)来确定食品是否可食。当时,我们是根据感观指标(即按食品的色泽、粘度、弹性与气味四方面)进行食品的分类处理。决定哪些肉品为条件可食的。

我们将清理的肉品分为三类处理:

第一类:肉品为严重腐败者,经漂白粉消毒后外运,进行深埋处理;

第二类:轻度腐败的肉品表面粘滑、切割面暗红或灰暗色、组织失去弹性、已完全解冻,但臭味不很强烈者,可外运加工后,做工业炼油处理;

第三类:凡肉品尚未完全解冻、或余冷明显存在时、肉体表面新鲜或稍有变色、切面组织鲜红或稍暗、脂肪层较好、肉体尚有弹性、无臭味或极其轻微者,可作为条件可食性食品,即外运后及时清洗、立即进行高温处理、加热后应尽快使用,不得做熘炒或肉陷食用,不得继续保存生熟肉品。

我们在现场,按上述感观分类的同时,还进行了部分肉品的化验(包括煮沸实验、氨反应、pH值、大肠菌群最近似数及致病菌等项检验)。结果表明,肉品的上述化验结果与感观检查基本相符。如第二类,用做工业炼油的肉品的细菌总数为6000万~30亿/克,其中3000~6000万/克的肉品感观检查属于可食或不可食的,一律按工业炼油处理;第三类条件可食肉品的细菌总数均在3000万/克之下。当时,对食用了条件可食肉品的居民也进行了随访,均未发现事物中毒,及其他有关疾病发生。实践表明,在现场按感观检查确定肉品腐败程度,决定是否属于条件可食,是安全可行的。当然,这主要是在强地震的特殊条件下,为尽快处理肉品所采取的应急卫生处理对策。必须强调指出,在正常条件下,还是应该严格按国家卫生标准所要求的程序进行肉品检验,不可随意放宽处理要求。

实践还表明,在倒塌的建筑物成密集堆积式时,在10~15cm厚的钢筋混凝土楼板及其上覆盖10~20cm的稻壳保温的密闭压埋条件下,当气温为摄氏30度左右时,压埋其中的肉品,至少在26~30天之内,可以维持在条件可食的卫生质量水平,即肉品拔出后,在1~2小时内,经高温煮熟后是可食用的。事实也表明,这样清理出的肉品经高温处理后食用是安全的。

四、灾区环境的消杀灭工作

震后,灾区的环境卫生急剧恶化,特别是夏季保温时,尸体迅速腐化,大量滋生蚊蝇。

一般气温在摄氏25度的条件下,苍蝇繁殖一代只需十天左右。调查表明,夏季的垃圾堆放六天后生蛆、七天成蛹。因此,灾区的垃圾必须每周至少清除一次。同时,还必须采取多种消杀灭措施。

事实表明,在强地震后,大量的建筑物倒塌、瓦砾不能及时清除。而瓦砾堆缝隙下又极有利于蚊蝇滋生,而且又是喷药消毒的盲区。在高气温条件下,很容易为中毒与传染病的传播创造条件。因此,所采用的消杀灭方法必须要仔细、深入和同时采用多种方法,也就是说,不仅要将化学药剂喷涂在瓦砾的表层,还必须仔细的深入到瓦砾的缝隙中。为此,我们当时采用的方法是一方面用飞机大面积的进行航空喷药,同时在地面用人工背药桶,进行局部喷药,和个人用小喷壶仔细的进行瓦砾缝隙间的喷药。只要不间断的同时采用这些方式喷药,蚊蝇的滋生是完全可以控制的。

五、小结

地震发生后,为保证“大灾之后,无大疫”,在组建医疗救护队伍的同时,必须进早组建卫生防疫工作队。大力开展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流行病学防治等综合性的应急卫生对策。

震后初期,灾区的卫生防病任务首要的是尽快查明可供饮用的给水之源,同时采取各种卫生供水措施,保证饮水的卫生安全,才能降低肠道传染病的发病率。

震后一段时间内,应持续观察灾区的有关疫情,和环境污染情况,特别是垃圾、污物的清除、集中大面积及高浓度消毒所致的后续卫生情况、灾区重建的预防性卫生监督等。以便真正做到持续的卫生防病。

目前,我们人类尚无法抗拒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但做为医务工作者,我们必须要做到,在各种灾害面前能确保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在灾区的医学卫生实践,应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提高有效的卫生应急对策,和进一步提高预防医学灾害医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