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为什么要在自缢煤山前杀光自己的妻女?
崇祯在最后一刻选择用剑砍死自己的女儿被人指责不近人情,事实却并非如此,崇祯不敢让她们活着。
根据明末《流寇志》、《绥边纪略》、《甲申朝事小纪》记述,李自成大军所致,奸淫妇女不计其数,明朝妇女守贞烈节,纷纷自尽,北京城陷落,宫中宫女自尽者甚众。
《明史纪事本末》记载李自成进入北京后肆意劫掠妇女赏赐给诸将领,一人可得30名,《明季北略》明确记载大顺军在街头“裸孕妇于前,开膛破肚以戏之”的暴行。各地县志也记载李自成李自成一路上劫掠未婚妇女为妻,淫辱之后居然作为军粮吃食!
这也就不难解释崇祯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女儿了,不然这些女人落入农民军手中,将堪比靖康之耻中的宋朝公主一样,成为待宰羔羊,逃不了凌辱的宿命。
《甲申传事录》与《明史纪事本末》记载那一日,北京城内跟随崇祯殉国者自杀官员有户部尚书倪元璐、工部尚书范景文、左都御史李邦华、左副都御史施邦曜、大理寺卿凌义渠、太常寺卿吴麟征、左中允刘理顺、刑部右侍郎孟兆祥等,驸马都尉巩永固全家自杀,太监自杀者以百计,战死在千人以上。宫女自杀者三百余人。绅生生员等七百多家举家自杀。
望着一片焦土的北京,崇祯最终只能履行:天子守国门、君臣死*的祖宗旨意,以身殉国。
朕自登基十七年,逆贼直逼京师,虽朕薄德匪躬,上干天怒,致逆贼直逼京师,然皆诸臣误朕也。朕死,无面目见祖宗于地下,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朕尸,勿伤百姓一人。——崇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