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为什么要签订辛丑条约?辛丑条约的签订经过

起因

当时清朝*内部有将首都迁往内地(西安)继续与联军作战的建议。但是当时的清*实际上已经没有可靠的军队了。义和团已经被战败,山东以南省份的总督们早在义和团期间就已经与外国达成地方上的协议,违抗清*支持义和团的决定。因此清*决定签署这个条约来保全自己。

过程

光绪二十六年五月(6月)下旬清廷对八国联军宣战后,清军一再溃败。六月上旬,慈禧太后改任两广总督李鸿章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命其从速来京,全权与各国协商议和。七月十三日(8月7日),八国联军逼近北京,清廷正式任命李鸿章为全权议和大臣,与列强谈判。二十一日,北京沦陷。慈禧太后在逃跑途中命荣禄、徐桐、崇绮(1823―1900)留京乞和。八月初三,再派庆亲王奕劻与李鸿章共同协商议和事宜。侵华列强对此反应不一。

沙俄为诱迫清廷承认它侵占东三省合法化,首先表示承认李鸿章代表资格,赞同与清廷议和,将在京俄国公使和军队撤往天津。英、德等国希望索取更多利益,强烈反对与素有亲俄倾向的慈禧政权开议,拒不承认李鸿章的代表资格。德国因其公使克林德被击毙而更加忌恨清廷,甚至与英国商定准备拘捕李鸿章,阻挠清廷与俄国的交涉。为此,李鸿章从广州抵沪后迟迟不敢北上。

俄国极力为清廷斡旋,力劝英、德放弃了拘捕李鸿章的打算。八月二十三日,李鸿章在俄军保护下抵达塘沽,并很快赴京,在各国公使间奔走。德国提出以惩办慈禧太后、端王载漪等战争祸首作为议和的先决条件,从而使和谈无法进行。帝国主义各国围绕是否与清廷和谈、以及李鸿章代表资格等问题进行的争论,实际是各国在华挑选代理人的矛盾显现。俄国支持素有亲俄倾向的慈禧和李鸿章;英、美等国则支持光绪帝;德国明显倾向英国,以拖延时间,等待德国元帅、八国联军总司令瓦德西(1832―1904)来华,以便扩大对华侵略战争。

闰八月中旬,瓦德西抵达北京后,执行德皇指令,多次拒绝李鸿章求见,指挥联军向直隶发动武装进攻。瓦德西的激烈做法不仅引起俄国强烈不满,英、美等国也害怕德国独受其益,遂一面派兵参与扩大侵华的军事行动,以待日后分赃时能多得一些侵略利益,一面又表示希望尽快结束战争。

特别是八国联军逼进山西,触动英国在山西的侵略利益时,英国更强烈地呼吁停战。英、美等国态度的转变,迫使德国不得不就此止步,为清廷乞和打开了方便之门。慈禧为取得各国宽恕,于闰八月初三发布惩处肇祸诸臣的上谕。刘坤一、张之洞、李鸿章等也极力为慈禧开脱,将宣战责任归咎载漪。清廷及封疆重臣的这些表现,使列强感到慈禧已经驯服,继续支持这个驯服*对他们大为有利。另外,欧洲各国也担心抛弃慈禧,将导致清朝廷垮台,丧失讹诈中国的机会和可能。这样,在挑选代理人的问题上,欧洲列强态度渐趋一致,最终决定“保全”慈禧,开始与清廷议和。

结果

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奕劻、李鸿章代表清朝廷在北京与英、美、德、法、俄、日、意、奥、西、荷、比11国公使在《最后议定书》(即《辛丑条约》)上签字,共12款,19个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