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 写史书用错年号,死后被掘墓开棺焚骨

1644年自清入关以来,清*为了更好的统治天下,不但要百姓削发留辫子,而且还禁止沾染与前朝相关的东西。

话说在康熙初年,浙江有位叫庄廷拢的人,其本人是个盲人。他的理想是写一本史书。有这个想法其实这完全归功于一个叫左丘明的人,他和庄廷拢一样是一位盲人,左丘明以盲人之身写史书而且还被人传颂,庄廷拢也想学左丘明一样。

但是庄廷拢对史书也是一知半解,他就花钱买了明朝大学时朱国桢的遗稿,然后再二次加工。按理说这也没什么,但在署名和年号上犯了大忌讳。他是生活在康熙年间,但书中的年号确是明朝年号,在书中又提到了建州女真和明末崇祯一事,这些都是清*的忌讳。明朝已亡多年却还使用明朝年号,这是要*吗?

庄廷拢把此书命名为《明书》,书编辑完成后,庄廷拢也毫无遗憾的离世了,虽然他是去世了,但是庄廷拢写书用前朝年号的事情却被人告发了。

清*知道这件事后闻知大怒,随后就派辅政大臣鳌拜处理此事,鳌拜下令凡是与此书有关联(凡作序者、校阅者及刻书、卖书、藏书者均被处死)的人都被处死。

据统计此事平息后,受牵连被杀者达七十多人,发配充军人数达几百人。作为这件事的始作俑者庄廷拢的下场也好不到哪去,此事揭发后他的墓不但被人挖掘,而且尸体也被人焚烧。